项目概况
伊犁州基层数据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包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2024-294
项目名称:伊犁州基层数据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包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20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州基层数据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包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一、基层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有助于提高基层政务服务、基层民生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基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基层治理能力,从而切实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服务的便捷化、主动化水平,支持与智慧社区服务平台进行对接。 二、基层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在建设中应遵循“先进成熟、稳定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基于分布式、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建设,构建一个以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应用为基础,集成党建平台、社区管理、领导驾驶舱等模块的基层治理平台,并以应用场景为主线,逐步整合形成业务主题数据库,围绕行业业务应用需要,建设应用专题数据库,优先推动区级政务数据向基层回流。实现(平台)体系内空间基础信息的纵横联通、共建共享、深度融合。系统的数据标准、指标体系、数据接口、信息数据项、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建立数据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机制,为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系统采用 B/S 结构,遵从TCP/IP 协议标准,以数据资源平台API接口方式实现平台业务支撑。以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信用信息为基础库,根据业务填报和台账管理需求,形成个人(身份证件号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查询标识的主题库、专题库。 三、实现基层数据汇聚共享,上级数据赋能基层治理,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负担。项目构建“1+1+5”工作体系,即1个贯通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数据安全传输通道,实现数据资源向下赋能基层部门,提高基层工作效率;1个统一的基层数据资源库,丰富一体化大数据底座,为基层和业务部门开展各项应用提供数据支撑;5个管理中心,包括台账中心、应用中心、工具中心、资源中心、决策中心,其中台账中心实现上级返还数据的统一管理功能,应用中心实现对上级数据进行开发应用,工具中心实现向基层工作人员提供简易的数据治理工具,资源中心实现基层数据集中管理功能,决策中心实现对基层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各级领导提供辅助决策依据和数据支撑等功能。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项目前期调研设计、试运行、运营阶段(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6、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广东路52号
联系方式:0999-8037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公园街9号5楼
联系方式:1899959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伟
电 话:18999595698
附件信息:
伊犁州基层数据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包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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