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维修改造C区第一教学楼大厅、二楼和三楼教室(CQU-HQ-GC-2023-048)采购公告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u-hq-gc-2023-048
预算金额270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大学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老师023-677668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维修改造 C 区第一教学楼大厅、二楼和三楼教室 采购邀请书 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大学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维修改造 C 区第一教学楼大厅、二楼和三楼 教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 商数量 (名)磋商保证金(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备注
维修改造 C 区第一 教 学 楼 大 厅 、 二 楼和三楼教室2691631.6315建筑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 270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 或 重 庆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https:// www.cqggzy.com/ ) 或 重 庆 大 学 政 府 采 购 与 招 投 标 管 理 中 心 网 ( http:// ztbzx.cqu.edu.cn)下载磋商文件、补遗(如有)等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 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 理”。若供应商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 成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不需报名。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和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北京时间 10:00,供应商应 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QTF)版上传。(注: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QTF)版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后的当前页面下方附件栏处单独 上传;建议上传的 QTF 版本命名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简称。) 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QTF)版上传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 3.解密响应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供应商代表可携 带该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或通过互联网使用该 CA 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 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北京时间 10:00 (七)响应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 北区青枫北路 6 号渝兴广场 B9 栋 6 楼)。 (八)特别注意:供应商投标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不加密电子 响应文件(光盘一份),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 商内容),并汇至所投项目对应的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 应截止时间。 磋商保证金指定账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公告。 1.2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 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 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 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重庆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 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特别注意:若发布了澄清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须以最后一 次发布的澄清文件软件版本为准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 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63627106。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大学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 174 号 联系人:王老师(采购组织)、邓老师(项目咨询)电 话:023-65106239、023-65124420 (二)采购代理机构: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 70 号两江星界 2 栋 9 楼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3-67766894 传真:023-6776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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