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甘井子区高铁沿线绿化提升服务项目绿化工程(二标段)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fb2024-12-0349619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林152426051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甘井子区高铁沿线绿化提升服务项目绿化工程劳务分包(二标段)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IFB2024 -12-034 96196 1.招标条件 甘井子区高铁沿线绿化提升服务项目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甘井子区高铁沿线绿化提升服务项目绿化工程劳务分包(二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3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招标范围:甘井子区高铁沿线绿化提升服务项目绿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乔木、灌木、片植、花卉等植物 种植及养护;种植土回填;渣土外排;路缘石恢复;车档及护栏修复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程质量要求: 苗木运输技术要求 (1)苗木装运前应仔细核对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外地苗木应事先办理苗木检疫手续,在供货时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苗木花卉检 验检疫证明。苗木起挖前需提供高清苗木照片供招标人确认,关键参数应有尺寸参照,苗木规格确认后,允许乙方起挖并运输。 (2)苗木运输量应根据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分批到货,遇恶劣天气时除外。 (3)苗木必须带土球,无断肢,无机械损伤,装车和运输时排列顺序应合理,捆绑稳固,卸车时应轻取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及散球。(4)卸车前出现苗木严重损伤或散球等问题的,视为不合格苗木,损坏苗木不计入该批次数量,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合格苗木。 园林绿地乔木、灌木要求: (1)绿地乔木、灌木交付要求:绿地乔木、灌木送达后由项目采购人进行验货,验收时出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无条件退换。 (2)服务期间,若出现绿地乔木、灌木因质量问题导致枯萎、凋谢等情况,项目中标单位须无偿更换。 (3)应符合采购人对树木规格、质量的要求。 (4)树木具有观赏性,植株生长健壮、树型完整、树冠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5)萌芽力弱的针叶树要具有发育正常的顶芽,保护顶芽不受到损坏。 (6)绿地乔木、灌木根系发达,具有发达的侧根和须根,根系分布均匀。 (7)带土球苗木应捆绑好土球。 (8)绿地乔木、灌木有检疫证明。 草坪、宿根花卉栽植要求: 草坪交付要求:草坪送达后由项目采购人进行验货,验收时出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无条件退换。 服务期间,若出现草坪因质量问题导致枯萎等情况,项目中标单位须无偿更换。 草皮为冷季型草皮,植草块应大小相仿,边缘平直,厚度不小于2cm,无杂草,无病虫害。 栽植草皮要求满铺绿地表面。首先根据要求处理好地形,然后翻20-30cm的土层,清除砖头、瓦砾等,在平整场地时按要求施有机肥再用耕 耙耙平。铺植草皮之后,在草皮上覆盖细土,然后用滚筒压实。喷水浇灌草皮,浇水时注意不能用水管直冲。待土壤半湿润时,用滚筒压实一遍,再行浇水。 鲜花摆放要求: 鲜花交付要求:鲜花送达后由项目采购人进行验货,验收时出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无条件退换。 服务期间,若出现鲜花因质量问题导致枯萎、凋谢等情况,项目中标单位须无偿更换。 采购的鲜花必须是盛花期,鲜花满盆;每块绿地栽植后,要求绿地内鲜花饱满,茂盛,整齐,美观;养护期内有鲜花凋谢、枯萎、丢失应及 时补栽,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 养护期内鲜花应始终保持在盛花期,花型好。应及时更换枯花死花,保持长势茂盛。须按规定进行养护,浇水次数及水量应符合园林标准的 有关规定,确保鲜花的成活。浇灌用水应采用中性水或合格的地下水、河水等。 所有鲜花进场之前,一定要完成灭虫处理。 养护期内须保持周围环境干净整洁,不得破损原有地面设施。若有损坏须由中标人自行修复至原样,修复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养护管理要求: 1.根据天气情况和土壤水分状况以及苗木本身的需水量,适时浇水。 2.缓苗过程结束后苗木开始生长,适当追施肥料,中耕除草。 3.经常巡逻值班,防止盗苗,发现死苗或缺苗,及时补栽。 4.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适时对苗木进行病虫害防治。 5.冬季封冻前浇足冻水,并清理苗木附近杂草防火灾毁苗。 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承担货物的包装、运输,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栽植、土地平整、养护。2.质量保证期内在接到用户的服务申请后,中标人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到达现场。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经查由中标方原因造成死亡的,中标方需免费进行更换。 4.实际供应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5.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产生的手续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2.5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竣工。31日历天。 2.6分包方式:劳务分包 2.7施工现场条件:临时水电已通现场,不需要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2.8 税率:9%。 3.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及信誉 及信誉要求 3.1投标人需具相应分包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 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 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优先录用中铁系统内A、B级分包企业的单位。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施工的队伍,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 业优先考虑。 3.4投标人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同等规模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无农民工投诉及劳务纠纷。 3.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无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提供招标人指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按量结算的机械租赁招标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机械设备租赁”的内容,可开具“建筑服务*机械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请于2024 年 年12月 月6日 日1 4 时 时00分至 分至2024 年 年12月 月11日 日14 时 时00分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响应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转账汇款方式汇至我方对公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备用或用途请写明该工程名称工本费。 6. 现场踏勘 6.1投标人无论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考察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 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在签订分包合同及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地质条件和有关资料等为由,而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 价或索赔的要求。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所发生的(包括发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一切费用均自行负 责。 6.2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6日~ 2024年12月11日。 6.3踏勘地点:甘井子区高铁沿线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报价信息设置为开标自动解锁)(报价信息设置为开标自动解锁)并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要求为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评标依据,要求为PDF格式, 签字、盖章等内容齐全)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年12月 月17日 日14 时 时00分 分(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人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密封的纸版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00分。 8.2开标方式:投标人于2024 年 年12月 月17日 日14 时 时00分 分前,到达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8.3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8.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联 系 人:孙林 联系电话/传真:15242605151 联 系 地 址:大连市开发区海滨旅游路35号 电子邮箱:15242605151@139.com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帐 号:20110101929001250001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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