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溧水区2020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项目五组“南京佛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及80户国有”地块拆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良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工188520238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溧水区2020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项目五组“南京佛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及80户国有”地块拆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同意施工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溧水区2020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项目五组“南京佛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及80户国有”地块拆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佛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及80户国有地块

3、建设内容:房屋拆除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4、工期要求:最后标的物拆除后15日内

5、最高限价:25.86元/平方米(投标单位按单价进行报价)

6、单位工程及招标规模:预估面积4.9775587万平方米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需是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拆迁企业库内单位,需符合现行规定资质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要求:资质要求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4.本次拆除的中标单位需要有本企业的施工队及机械设备,要求用破拆楼房的机械拆除,拆除后要求绿网覆盖,防护网。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及甲方的要求实施拆除,如中标后施工中发现项目转包分包,将取消本次中标结果。

5.投标报名企业同时需提供与再生资源合作协议(含垃圾外运)

6.投标单位需要具有如下主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满足资格条件的企业资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6)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其他说明:1、投标人参加报名须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企业同时需提供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定)意向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公章。

2、根据宁建建字(2019)303号文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投标单位应具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的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或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单位和拆除工程单位。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8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在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613室

五、资格审查复印件盖章: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合格性,投标申请人只有满足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条件中的各项要求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方可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六、评标细则: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唱标时当场核验上述原件,如上述人员未按要求到场或核验不通过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单位或投标总监已被红、黄牌警示的且在警示期内的,不接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八、公告时间三个工作日。

发包人: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

发包人地址: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幢6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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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联系人:徐良俊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13776527302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85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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