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Z2024067 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医院2024~2025年度中央空调(含多联机等)末端设备及通风管道清洗消毒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2025年度中央空调(含多联机等)末端设备及通风管道清洗消毒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报名,以扫描件邮件形式发至2429136371@qq.com邮箱内。(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联系方式、邮箱)等(加盖公章)。 售价(元):200(售后不退,支付宝账号:13656752180,备注单位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迎凤路87号鑫海大厦1601泰宇咨询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迎凤路87号鑫海大厦1601会议室(泰宇咨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绍兴市中医院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64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107222 质疑联系人: 沈勇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107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迎凤路87号鑫海大厦16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锦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8226969/13656752180 质疑联系人:胡泽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0800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真:0575-85209806 联系人 :沈灿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8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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