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项目第3次
金额
76.88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灵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项目第3次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项目编号: D03-12622700079265086Y-20241011-000037-6
招标人: 灵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机构: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76.880000
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含普查数据汇总、专家评审、图件绘制及报告编制、普查成果汇总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所涉及的三块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详情
1 E6200000600032142286001 76.880000万元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灵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服务项目第3次00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声明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10月至今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5)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优惠。(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须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等信息)。 标段内容: 本项目包含普查数据汇总、专家评审、图件绘制及报告编制、普查成果汇总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所涉及的三块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