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6-440222-04-01-63983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始兴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始兴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司前镇李屋村)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始兴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司前镇李屋村)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韶关市始兴县司前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招标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810.61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总额约为60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12.8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对李屋村提升道路基础设施、村庄边角地、村委会提升改造,建设生态停车场,村庄闲置围楼活化利用,“四小园”绿化提升,农房微改造以及开展全村三线整治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共2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注:设计总工期不包含施工图审查时间。 | ||||||||||
招标控制价 | 128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2.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1)、(2)和(5)、(2)和(6)、(2)和(7)、(3)和(5)、(3)和(6)、(3)和(7)、(4)和(5)、(4)和(6)、(4)和(7):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4)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 3.2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非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2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
3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 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1-32821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伍工 | 联系电话 | 0751-883393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始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331510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招 标 人(盖章):始兴县司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