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尧虞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093
采购人(全称):新邵县尧虞塘水库管理所(甲方)
供应商(全称):山东水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尧虞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093
(3)项目内容:1、对新邵县尧虞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抽检检测服务,检测范围涉及本工程全部质量检测,包含对新邵县尧虞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检测工作将采用相应的检测手段对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对已完成的施工部位进行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检测内容具体为:原材料、混凝土及中间产品的水泥、砂、碎(卵)石、钢筋(接头)、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止水材料、粉煤灰、锚杆以及工程其他需要检测的部分等常规检测内容以及地基承载力、灌浆等非常规检测内容(见清单)。
2、根据工程验收范围,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实施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编制质量抽样检测方案,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的结论负相关法律责任。
3、检测单位在检测中应始终维护招标人的合法利益,运用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技术手段,保证检测质量,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4、检测单位必须及时完成现场检测工作,并按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如因检测单位自身的原因导致检测工作延误影响正常施工,检测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项目负责人: 张伟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88300.00
大写:肆拾捌万捌仟叁佰元整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乙方负责实施。
4.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项目开工第一批原材料检测完成并出具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进度完成50%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在工程检测完成并提交符合检测行业相关规范的检测报告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5.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新邵县尧虞塘水库管理所
(2)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3)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通用合同条款
(5)政府采购专用合同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7)其它资料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 5月 28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技 三 份,供应商执 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5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邵县尧虞塘水库管理所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531-5555739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历下支行
帐号:8112501013501254224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