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技术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技术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2024年06月13日 20: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清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技术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20: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80107502 | ||
采购单位 |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18809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8010750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WYQ2024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技术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以省级部门文件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发票) | 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通过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供应商需提供正式发票) |
2 |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6、如联合体中标,本工程发生的费用将统一汇入 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 | 本条删除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 2024年6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邓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880972
质疑联系人: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188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总部经济园2栋16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80107502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7835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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