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峰峰矿区北部新区供水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3503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思杨0310-51661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真0310-81851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峰峰矿区北部新区供水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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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503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峰峰矿区北部新区供水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北部新区供水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邯郸市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投资【202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对一矿、九合、寺后坡、新区4所供水所及供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其他供水所更换供水及消毒设备,对容易造成漏水的部分管网进行提升改造;结合各乡镇的规划建设,打造综合一体化智慧水务平台。 2.1.2 建设地点:峰峰矿区境内; 2.1.3 标段划分:共计7个标段,其中1标段为一矿水源地提升改造、一矿水源地至成峰公路段供水管网改造、马峰公路霍庄村至羊渠河社区段供水管网改造、鼓山中街至成峰公路段供水管网改造;2标段为羊渠河供水所提升改造、羊渠河社区内供水管网改造、九合供水站提升改造、寺后坡供水站提升改造;3标段为大学城供水管网铺设、四矿水站至峰煤焦化厂供水管网铺设、新坡镇至九龙社区供水管网铺设、北部新区至九龙社区供水管网铺设、九龙矿社区内供水管网提升改造;4标段为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5标段为水表、抄表器、管、线设备采购;6标段为DN100阀门、智慧阀门、计量器设备采购;7标段为水表井设备采购。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2.1.4 计划工期:1-3标段:24个月;4-7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至第三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B 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五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具备有效的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投标人如为产品代理商,需具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第四、第六、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 2)投标人如为产品代理商,需具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誉要求:(所有标段要求)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所有标段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7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1 00:00至2024-08-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远程异地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峰峰矿区滏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思杨;电话:0310-5166109;代理机构:河北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真,电话:0310-81851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 电话:0310-5152131 电子邮箱:ffsljshuizhengke@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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