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永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农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g2024-07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国肖0872-652128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正151252056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平县农业农村局永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农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01日 15: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农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化学农药

采购单位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永平县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5: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预算金额¥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正
项目联系电话15125205672
采购单位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国肖(0872-6521282)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正(15125205672)

项目概况

永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农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4-07

项目名称:永平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农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及规格

综合单价(元/袋)

数量(袋)

总价(元)

交货地点及数量

备注

戊唑醇与生物农药的复配制剂悬浮剂

登记“斑点”类病害的戊唑醇与生物农药的复配剂悬浮剂,总含量不低于40%,其中戊唑醇的含量不低于28%,10克/袋

5.00

12000.00

60000.00

博南镇2000袋

杉阳镇2000袋

厂街乡2000袋

水泄乡1000袋

龙街镇2000袋

北斗乡1000袋

龙门乡2000袋

 

32000IU/毫克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

登记玉米草地贪夜蛾的“32000IU/毫克苏云金杆菌”,50克/袋

6.00

10000.00

60000.00

博南镇2000袋

杉阳镇2000袋

厂街乡1000袋

水泄乡1000袋

龙街镇2000袋

北斗乡1000袋

龙门乡1000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本项目为工业行业,核心产品:32000IU/毫克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和服务能力。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3.3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3.5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8所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要求,如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时,投标单位需承担随之带来的一切后果。3.9若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是生产商,须持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及《农药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

方式:方式: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2)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二楼)。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质量合格。

2.合同履行地点:永平县辖区内七个乡镇。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本项目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或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300022821121012

联系人:王秋婷   联系电话:13312784160

4.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所有货物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56号        

联系方式:杨国肖(0872-6521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永平县博南镇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号楼            

联系方式:闫正(15125205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正

电 话:  1512520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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