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金额
110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索引号: | 117/2018-00421 | 发布机构: | 县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08 00: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关键词: | 公示 | |
内容概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国环 评 证
乙字第3227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适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结论及建议
乙字第3227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通讯地址 | 古蔺县金兰大道财政综合楼四楼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646500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镇 | ||||||||||||||||||||||||||||||||||||||||||||||||||||||||||||||||||||||||||||||||||||||||||||||||||||||||||||||||||||||||||||||||||||||||||||||||||||||||||||||||||||||||||||||||||||||||||||||||||||||||||||||||||||||||||||||||||||||||||||||||||||||||||||||||||||||||||||||||||||||||||||||||||||||||||||||||||||||||||||||||||||||||||||||||||||||||||||||||||||||||||||||||||||||||||||||||||||||||||||||||||||||||||||||||||||||||||||||||||||||||||||||||||||||||||||||||||||||||||||||||||||||||||||||||||||||||||||||||||||||||||||||||||||||||
立项审批部门 | 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古发改投资(2015)226号 | ||||||||||||||||||||||||||||||||||||||||||||||||||||||||||||||||||||||||||||||||||||||||||||||||||||||||||||||||||||||||||||||||||||||||||||||||||||||||||||||||||||||||||||||||||||||||||||||||||||||||||||||||||||||||||||||||||||||||||||||||||||||||||||||||||||||||||||||||||||||||||||||||||||||||||||||||||||||||||||||||||||||||||||||||||||||||||||||||||||||||||||||||||||||||||||||||||||||||||||||||||||||||||||||||||||||||||||||||||||||||||||||||||||||||||||||||||||||||||||||||||||||||||||||||||||||||||||||||||||||||||||||||||||||
建设性质 | t新建□改扩□技改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公路工程建筑(E4812)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74952.38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
总投资 (万元) |
11000 | 环保投资 (万元) |
90 |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0.82% | ||||||||||||||||||||||||||||||||||||||||||||||||||||||||||||||||||||||||||||||||||||||||||||||||||||||||||||||||||||||||||||||||||||||||||||||||||||||||||||||||||||||||||||||||||||||||||||||||||||||||||||||||||||||||||||||||||||||||||||||||||||||||||||||||||||||||||||||||||||||||||||||||||||||||||||||||||||||||||||||||||||||||||||||||||||||||||||||||||||||||||||||||||||||||||||||||||||||||||||||||||||||||||||||||||||||||||||||||||||||||||||||||||||||||||||||||||||||||||||||||||||||||||||||||||||||||||||||||||||||||||||||||||||
评价经费(万元) | / | 投产日期 | 2020年12月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古蔺县石屏镇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千里岗东南,西北与永乐镇交界,东与东新乡接壤,南与鱼化乡毗邻。距县城42公里,辖10个村,188个社,人口30099人。幅员面积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232亩。目前石屏镇独立工矿区以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远离市县主城区,矿工及家属占城镇人口比重较高,经济社会功能自成一体。在为保障能源资源供给、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的同时,石屏镇独立工矿区由于地处偏远、资源逐步枯竭、产业结构单一、城镇建设滞后,普遍面临经济衰退、城镇功能缺失等问题,现状主要依靠西侧x013县道、石鱼路及其他场镇道路与外界沟通,区域交通环境及基础配套亟待完善。 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投资(2015)226号文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进行了整体立项,由于方案设计及资金筹措等方面原因,该项目拟延期至2018年12月开始实施,本项目仅为其中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起点(K0+000)以平面交叉与石屏镇公交站旁场镇道路相接,路线向北跨城伍村、走马村后在太平互通北侧与收费站匝道(止点K12+100)相接,全线路线全长12.1km。 本项目根据公路的具体服务功能分为6段—工矿区饮水管网工程配套道路(K0+000~K0+400)、雷火坪园区道路(K0+400~K5+000)、磺厂矿区养老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配套道路(K5+000~K6+500)、新建旅游观光公路(K6+500~K8+000)、改建旅游观光公路(K8+000~K11+200)、石屏镇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工程配套道路(K11+200~K12+100)。全长12.1km,采用四川省乡通村公路标准,双向二车道,设计车速为20km/h。项目建成后对改善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缓解交通压力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来自业主自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157等级公路;其他(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公路除外)”类的建设项目(根据《四川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名单》,泸州市古蔺县区域均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属于环境敏感区),因此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泸州工投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受任务后,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按环评导则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古蔺县石屏镇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全部来自企业自筹。 建设时间:本项目计划于2018年12月开工,2020年12月建成通车,建设期2年。 2、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起点(K0+000)以平面交叉与石屏镇公交站旁场镇道路相接,路线向北跨城伍村、走马村后在太平互通北侧与收费站匝道(止点K12+100)相接,全线路线全长12.1km。根据公路的具体服务功能分为6段路—工矿区饮水管网工程配套道路(K0+000~K0+400)、雷火坪园区道路(K0+400~K5+000)、磺厂矿区养老康复中心及配套设施配套道路(K5+000~K6+500)、新建旅游观光公路(K6+500~K8+000)、改建旅游观光公路(K8+000~K11+200)、石屏镇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及附属设施工程配套道路(K11+200~K12+100)。采用四川省乡通村公路标准,双向二车道, 设计车速为20km/h。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表1-1主要技术指标表
3、工程组成及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附属工程包括交通标志等配套工程(本项目不涉及管线工程)。 工程组成及环境问题见下表。 表1-2 项目组成及环境问题表
(1)道路平面设计 1)平面设计原则 ①道路平面位置符合道路总体规划,对与本线路相关的规划或已建道路做深入的资料收集和研究工作,做到衔接平顺、避免冲突; ②道路平面线形与现状道路结合,并满足道路的技术标准。并做好平、纵断面组合设计,使车辆能安全、舒适行驶。 ③从满足交通功能、工程实施难易程度、环保及景观等角度,合理的重新设置绿化带,组织交叉口的交通渠化。 ④线形和各种附属物设置满足行驶力学上的基本要求和视觉、心理上的要求。 2)平面设计 路线全长12.1km,采用四川省乡通村公路标准,双向二车道, 设计车速为20km/h。平曲线最小半径25m/1处;曲线间最大直线长度369.21m。半径小于150m,设置超高,最大超高8%,场镇段最大超高2%。 (2)道路纵断面设计 1)纵断面设计原则 ①结合现有道路对本项目进行纵断面布设,并保证平、纵线形合理组合,自然地引导驾驶员的视线,并保持视觉的连续性。 ②选择组合得当的合成坡度,以利于路面排水和行车安全。 ③综合考虑道路沿线地形、地貌以及沿线各规划地块的情况,力求道路土石方平衡,避免高填深挖,节约工程投资。 2)纵断面设计 最小凸竖曲线半径400m,最小凹竖曲线半径300m。最大纵坡10.98%/1个,最短坡长60m。竖曲线占路线总长的35.792%。 本项目纵断面设计考虑到该区域规划要求,纵坡设置尽量平缓;在凸形和凹形竖曲线设置时,曲线半径均满足规范视距要求,其最小半径均满足视距所需半径要求,竖曲线长度满足规范极限值要求。 图1-1 平面、纵断面布置图(K0+000~K3+500) 图1-2平面、纵断面布置图(K3+500~K7+000) 图1-3平面、纵断面布置图(K7+000~K10+500) 图1-4平面、纵断面布置图(K10+500~K12+100) (3)道路横断面设计 本项目路基全宽6.5m,其路幅构成为:0.25m(土路肩)+3.0m(行车道)+3.0m(行车道)+0.25m(土路肩)=6.5m。 (4)路基及路面工程设计 1)路基设计 ①一般土质路堤 本项目填方边坡高度H≤8m,不设平台,边坡坡率为1:1.5。当H>8m 时,设置1m 护坡道。路基填筑高度H≤8m 时,边坡采取草、灌结合防护;H>8m 时采取拱形骨架防护。地面坡度陡于1:5 时,应将原地面挖台阶再填筑路基,台阶宽度不小于2m,并设置4%向内倾斜坡度。护坡道宽度为1m。 ②陡坡路基 当地表坡度陡于1:5 时,要求在原地表开挖成向内倾斜2~4%的反向台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2.0 米;当地表坡度陡于1:2.5 时,进行稳定性计算。为避免路基不均匀沉降过大造成路面拉裂破坏,在路面底面以下铺设3 层双向土工格栅,格栅设计抗拉强度不小于50KN/m。 ③半填半挖路基 挖方区为土质时,路床范围土质应挖除换填,填方区宜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填筑;当挖方区为强度较高的石质时,采用填石路堤。过渡段路面底面以下铺设1~2 层双向土工格栅,格栅设计抗拉强度不小于50KN/m。 ④土石路堤 土石路堤在施工前,应通过铺筑试验路段确定合适的填筑层厚、压实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标准。土石路堤不得采用倾填法,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土石路堤的压实质量采用施工参数(压实功率、碾压速度、压实遍数、铺筑层厚等)与压实质量联合控制。土石路堤压实质量宜采用压实沉降差进行检测。 土石路堤最后一层的铺筑层厚应不大于40cm,过渡层碎石粒径应小于15cm,其中小于0.05mm 的细粒料含量不得小于30%。 ⑤低填浅挖设计 根据覆盖层厚度、路基临界高度和毛细水的影响高度等因素,确定本项目填方高度≤1.5m 为低填段落,挖方段落根据所处地形地物状况,覆盖层厚度确定处治深度。对于低填路堤及浅挖路基(含土质路堑),为保证路床范围(即路面底面以下0~80cm)压实度不小于95%,可采取下列方式处理:路床范围路基土CBR 值及含水量均符合要求时,可采取翻挖压实处理;当路床范围路基土CBR 值或含水量不符要求时,一般采取换填级配碎石或石渣进行处理。 ⑥一般路堑设计 本项目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小于8m,边坡采取草、灌结合防护;高度大于8m 采用挂网植草防护;岩质一般不予防护,强风化区域可采取锚钉框架梁防护。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0m时每10m分级,由下而上坡度渐缓,并设置2m 宽平台,平台做3%外倾坡。底层坡脚碎落台宽度1m。 ⑦深路堑设计 本项目深挖段地质条件较好,大多处于强风化线以下,强风化范围内路堑边坡可采取锚钉或锚杆框架防护。中风化范围内可采取挂网植草或不防护。地质分界线与放坡线夹角较小的段落可采用锚钉或锚杆框架梁防护。 表1-3本项目高填深挖路基情况
⑧路基要求 本路段填方路基一般利用路基挖方中选取合格材料作为路堤填料,并应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以及以泥岩和砂岩为主的破碎岩石作为填料,浸水路堤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本项目路基压实度填料强度、最大粒径等符合下表1-4。 表1-4路基压实度
⑨截、排水沟 路堤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尺寸为40cm×40cm(底宽×高) ,当沟外地面线较低或存在汇水时,应就近取土在沟外侧做挡水梗。应与路基两侧的桥涵进出水口相连或就近排入自然水系,如与农田排灌沟渠发生冲突,应改移沟渠,并与排水沟或涵洞出水口顺接,以确保公路排水设施与当地农业灌溉设施畅通;路堑边沟形式采用盖板矩形边沟;水流通过坡度大于10%、水头高差大于1.0m 的陡坡地段或特殊陡坎地段时,宜设置急流槽。 路基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临时排水边沟,做好排水工作,保证路基不受雨水、集水侵害,保证路基质量安全稳定,不可冒雨施工。 2)路面设计 ①路面结构设计 5cm 细粒式沥青砼(AC-13C) 0.6cm乳化沥青稀浆封层 20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 20cm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15cm 级配碎石 (5)交通工程 为保证行车与行人的安全和充分发挥道路的作用,使车辆行驶达到安全、舒适、高速、方便的目的,本路应设置与其相配套的交通工程设施。 1)设计原则 ①交通工程本着“安全、有序、畅通”的原则设计; ②设计本着“安全、先进、实用、经济”的原则设计; ③充分尊重交管部门在路口渠化、交通组织以及交通控制等方面已取的成功经验,充分尊重泸州市道路交通监控系统的选型和建设思路。 2)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规定执行。 3)交通标线 对向车道分界线采用黄色虚实线,线宽15cm,实线段长4m,间隔6m;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一般最小半径的路段以及陡坡路段采用黄色实线,禁止超车,保证行车安全;行车道边缘线,采用白色实线,线宽15cm;平交口及其他特殊路段标线参照相关规范或图纸按禁止、警告等功能进行标线设计;全路段参照相关规范或图纸要求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设置路面突起震荡标线。 (6)土石方工程 本项目主要土石方量来自路基的建设过程,根据项目挖填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6段道路路基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分段回填土石方共计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整个路段施工期将共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满足施工期各路段土方的临时堆放,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 表1-5临时弃土场一览表
(6)涵洞工程 本工程分段设置43道涵洞,涵洞通行量满足区域自然水体的排放。 4、原辅材料、用水及能源消耗 表1-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
5、主要设备 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1-7施工期主要设备表
6、交通量预测 根据道路计划投入使用时间,本项目预测特征年定为2021年、2026年、2036年。 本项目主要为区域人员出行和车辆通行,其设计车型比约为大:中:小=2:3:5,近期区域发展年均增速为6%,远期区域发展年均增速为4%,本项目为四级公路(乡通村公路),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建成后线路交通量预测(折算成标准小客车)见表1-8。 表1-8项目交通量预测一览表 单位:pcu/d
三、工程施工组织 1、施工条件 项目物料运送经由已有道路联络道送达,具备施工运输条件。道路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等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专业运输车辆运至施工场地。项目用电直接从现有电网接入,施工时不需要自备电源;施工用水由现有自来水管道接入后使用。 2、施工营地 利用附近周边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砂浆预伴场地及沥青拌合站,项目所需的沥青均在当地购买商品沥青(运送沥青均采用采用罐装沥青专用车辆装运,以防止沿程撒落污染环境)。 3、料场布局 本项目所需砂砾石料和块片石料等原材料均从附近的砂石料厂购买,不自行开采。 4、施工便道 依托现有村道。 5、弃土场 项目施工期间道路路基开挖工程量较大,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回填土石方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施工期将共计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 四、施工工艺和施工方式 项目工程采用一次性建设方案,各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时序如下: (1)路基工程 路基施工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辅以人工施工,在路基压实中注意控制路基填土最佳含水量,确保路基压实度符合规范要求。防护工程施工与路基施工平行交叉进行,影响路基稳定的防护工程先于路基施工,路堑边坡防护工程、护面工程滞后于路基施工。 根据本工程路基施工特点,共分为路基土石方、路基排水、路基防护3部分。 ①路基土石方 路基土石方施工总体按“施工测量→地表清理→机械开挖→汽车运输→机械摊铺→洒水→机械碾压”的施工流程进行。 施工测量主要是确定路基设计标高基点、划分挖填区域、确定路基设计上、下边坡边线位置及地表清理的范围。地表清理主要是对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物、建筑物等进行清除。对占地范围内的耕地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采用推土机集土,装载机上料,汽车运输至土料场集中堆放点堆放,待土料场取土完成后回填于土料场。 机械开挖中特别注意路堑开挖的施工方法,必须严格控制开挖边界线,以减少开挖扰动地表面积。路基填料运输过程中,应根据开挖机械的单斗容量合理配置运输车辆的型号,以保证路基填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散溢现象。 本桩利用的土石方,应尽量采用装载机或汽车运输方式,在地面横坡较大的地段,严禁用推土机推土,以防止土料散落在路基下边坡,扩大压占、扰动地表面积。 ②路基排水及路基边坡防护 路基边坡防护及灾害防治以人工施工为主,浆砌片石结构。施工时序为:放线→人工基础开挖→人工砌石→勾缝抹面。 ③路基工程施工时序 路基施工中,表土剥离及地表清理的弃渣需运至临时堆场集中堆放,因此,各施工段应根据本段表土剥离及清理弃渣的数量,合理确定路基土石方及料场土料的利用时序,以避免土料的多次倒运。 (2)路面工程 项目机动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砼拌合料直接从当地热拌合商品砼厂购买,底基层、基层均用摊铺机分层摊铺,压路机压实,各面层采用洒布机喷洒透层油,摊铺机配以自卸车连续摊铺沥青拌合料,压路机碾压密实成型。人行道为彩色透水混凝土现场浇筑,人行道路面施工在平整好基底层后,再按照相应施工技术规范分层夯填基层,最后进行人行道透水混凝土现场浇筑。 五、工程占地和居民搬迁 1、工程占地 根据道路长度、红线宽度,可以确定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74952.38m2(412.43亩),包含永久占地以及临时占地。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为当地人员,施工结束后均自行回家住宿,不设置施工营地。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见表1-7。 表1-7项目占地情况一览表
2、拆迁安置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村民拆迁安置统一由当地政府负责进行,拆除物按照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处置,待项目用地范围内居民拆迁完成后方由本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建设。 因此,项目占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不纳入本项目建设内容。 六、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乡村公路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内容,本项目属于第一大类、鼓励类;“二十四 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12、农村公路建设”。因此,本项目属于《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同时,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文号为:古发改投资(2015)226号文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七、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古蔺县十三五规划》中“加快推进交通体系建设”内容要求:“提升公路对外通达能力。加快完成叙古高速公路及配套连接线建设,积极开展古蔺至金沙高速、古蔺至仁怀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加快建设古蔺经水尾至泸州、古蔺二郎至茅坝等区域干道。实施区域公路畅通行动。重点推进国道G546二郎大桥至太平段、国道G352太平至古蔺段、古蔺至镇雄段改建工程,积极开展省道S442德耀至黄荆段续建工作、省道S442黄荆至界碑段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境内国省干道等级。新建国道G352古蔺至河屯段等项目,加快形成完备的干线公路网。加快黄荆、红龙湖旅游环线和赤水河环线建设,实现县内干线路网与旅游线路的无缝对接。有序推进乡村公路改建工程,全面完成农村渡改公路桥攻坚项目,着力提升县乡道通行能力。”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属于四川省乡通村公路,此外其道路权属未改变,不涉及土地报征,因此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文件见附件。 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八、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占地274952.38m2,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拟建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根据项目设计方案,通过调查沿线有关城镇、水电设施、路网规划等资料,收集有关河流、水渠及其他水利设施资料、气象资料等,同时根据本项目各路段的服务功能,确定了最终路线方案,各路段起点、走向、止点唯一,因此无比选方案。 项目评价区域现状主要环境敏感点为道路沿线两侧区域200m范围内的村民,外环境情况见表1-8。 项目周边地块存在少量农户,会受项目施工噪声、扬尘等的影响,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扬尘防治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项目路网周边农户进行保护。 根据现场勘查,工程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古迹,无名木古树,项目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 表1-8项目现状外环境关系一览表
九、“三线一单”对照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泸州市涉及生态红线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生态保护红线”,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包括与重庆交界的平行岭谷地区和与云南、贵州交界的四川盆地中部低山丘陵的过渡地带,水热条件良好,生物资源较丰富,其赤水河流域属于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广安市前锋区、邻水县、华蓥市、大竹县,总面积0.11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0.77%,占全省幅员面积的0.24%。” “生态功能:该区岩溶地貌发育,局部石漠化严重。区内植被以常绿阔叶林为主,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有桫椤、川南金花茶等珍稀植物,达氏鲟、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鱼类以及豹、林麝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1个世界地质公园、1个国家地质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以保护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竹类生态系统为重点,加强森林植被、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赤水河水生态系统,维护长江上游鱼类种群多样性;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防止喀斯特地貌区石漠化。” 对照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可知,本项目选线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第三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项目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沿线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为Ⅲ类水域,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污水,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综上,项目所在区域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管理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道路施工用电用水量不大,不会超过区域用电用水负荷;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资源能源利用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暂无明确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且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因此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5)“三线一单”符合性结论 综上,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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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除K8+000~K11+200段为利用原有村道改建外,其余路段均为新建,拟建地现状主要为耕地,沿线所在区域无工业污染源,区域分布有零星村户,周围无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外环境较为简单。 其中改建路段K8+000~K11+200原为村道(兼用机耕道),无管网、周边无军事设施,路况较差且车流量较少,原有污染忽略不计,因此本项目用地范围无原有遗留环境问题。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古蔺县,隶属四川省泸州市,古为“蔺州”,别称“郎酒之乡”。位于四川省南部边缘,地理位置介于北纬27°41′~28°20′,东经105°34′~106°20′之间。赤水河沿边界由南往东向北流入长江,全县地域成半岛形伸入黔北,西面与叙永县毗邻,东南北三面与贵州省毕节、金沙、仁怀、习水、赤水交界。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二.地形、地质、地貌
古蔺县属盆缘山地地貌,境内海拔300-1843m,地势西北高,东南、东北低,地质构造属扬子江准地台,滇黔川鄂台拗,大娄山裙皱构造带。处于川南东西向构造体系与黔北华夏构造的复合部位。境内地层古老,构造复杂,灰岩出露广泛,有大小山体486座,溪河225条。地层展布以北起玉田乡南至椒园乡为线,以西为东北向,以东转为北东向,地层发育丰富,由老到新出露有第四系、白垩系、侏罗系、三叠系、二叠系、志留系、奥陶系、寒武系共8个系,28个组(群)。本区属云南、马边、雷波地震波及区,曾多次发生震级2.5~5.5级地震,最大烈度6度,古蔺及邻区为相对稳定地区。
本项目所在地场区地貌以构造剥蚀斜坡地貌为主。
斜坡区:地面标高493.10m~585.78m,分布面积约0.19km2,地形坡度32°~45°,局部地段地形坡度约60°。该区多为侏罗系(J2s)页岩出露,局部有粘性土分布,但埋藏较浅。岩层倾向328°,倾角37°,两组裂隙产状:J1倾向246°,倾角87°,J2倾向135°,倾角46°。基岩风化裂隙较发育,裂隙宽1~10mm,充填粘性土,裂隙间距0.7~1.5m,局部较密集,0.5条/m。基岩风化厚度0.50~1.20m。
三、气候、气象特征
古蔺县属亚热带气候,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和季风环流作用,春多寒潮夜雨,夏初易降冰雹,盛夏秋初连晴少雨,干热温高,旱象频仍。立体气候显著,在一乡一村中,亦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之分。年平均气温、降水,以古蔺城为代表的河谷区为17.6℃和761.8mm,以石宝为代表的高山区为12.9℃和1068.7mm。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293.7小时。夏季炎热,常有雷雨和暴雨,冬季及初春常阴雨绵绵,有短期积雪和霜冻。每年4~9月为雨季,其降雨量约占全年的90%。最高气温40.8℃,最低气温-1.9℃,年平均气温17.6℃。年蒸发量1230mm。相对温度76%。
古蔺县年降雨量少,自然灾害频繁,据古蔺县气象站多年资料,全县年均降雨量只有748.4mm,而且年际内变化大,最多的一九六八年达1247.2mm,最少的一九七八年只有544.05mm,相差2.3倍。水面蒸发量828.3mm,比降雨量(748.4mm)多79.9mm,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干旱指数为0.94~1.2之间,为低径流的少雨区,因此,干旱成了主要的自然灾害。全县境内年平均降雨量与海拔成正比,处于低山河谷区的古蔺县片区,幅员面积387.8km2,海拔为537.7m,年平均降雨量748.4mm,年天然地表径流量1.32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325mm;低山窄谷区的龙山片区,幅员面积1299.2km2,海拔825m,年平均降雨量943.7mm,天然地表径流量4.87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375mm;中山槽谷区的石宝片区,幅员面积1073.9lkm2,海拔1306m,年平均降雨量1112.7mm,天然地表径流量5.09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475mm;北部森林区的黄荆片区,幅员面积422.6km2,海拔1843m,年均降雨量1468.4mm,天然地表径流量2.9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700mm。
四.水文特征
本项目附近水体为古蔺河及其支流石亮河,古蔺县河流属于长江支流赤水河水系,河流的径流补给水以降雨为主,流域面积966.9km2,干流长70km。先后汇入10条支流,流经3区、2镇、23乡、175村。多年平均径流深350mm,年径流总量3.37亿m3,河口平均流量10.7m3/s,最大洪峰流量800m3/s,枯水期平均流量1.5m3/s,最枯流量0.6m3/s,自然落差880m,平均比降12.5‰。河床宽50~80m。
经调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无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等敏感点分布。
五.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项目所在地以粮食生产为主,种植稻谷、大豆、红薯、土豆,经济作物以油菜、甘蔗、烟叶为主。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植物群落以散布的杂草、杂树为主,动物种类主要为养殖户饲养的猪、牛、羊、鸡、鸭、兔,另散布栖息有蛙、蛇、燕、鹰等有益的食物链动物。
项目周围无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存在。
一.地理位置
古蔺县,隶属四川省泸州市,古为“蔺州”,别称“郎酒之乡”。位于四川省南部边缘,地理位置介于北纬27°41′~28°20′,东经105°34′~106°20′之间。赤水河沿边界由南往东向北流入长江,全县地域成半岛形伸入黔北,西面与叙永县毗邻,东南北三面与贵州省毕节、金沙、仁怀、习水、赤水交界。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二.地形、地质、地貌
古蔺县属盆缘山地地貌,境内海拔300-1843m,地势西北高,东南、东北低,地质构造属扬子江准地台,滇黔川鄂台拗,大娄山裙皱构造带。处于川南东西向构造体系与黔北华夏构造的复合部位。境内地层古老,构造复杂,灰岩出露广泛,有大小山体486座,溪河225条。地层展布以北起玉田乡南至椒园乡为线,以西为东北向,以东转为北东向,地层发育丰富,由老到新出露有第四系、白垩系、侏罗系、三叠系、二叠系、志留系、奥陶系、寒武系共8个系,28个组(群)。本区属云南、马边、雷波地震波及区,曾多次发生震级2.5~5.5级地震,最大烈度6度,古蔺及邻区为相对稳定地区。
本项目所在地场区地貌以构造剥蚀斜坡地貌为主。
斜坡区:地面标高493.10m~585.78m,分布面积约0.19km2,地形坡度32°~45°,局部地段地形坡度约60°。该区多为侏罗系(J2s)页岩出露,局部有粘性土分布,但埋藏较浅。岩层倾向328°,倾角37°,两组裂隙产状:J1倾向246°,倾角87°,J2倾向135°,倾角46°。基岩风化裂隙较发育,裂隙宽1~10mm,充填粘性土,裂隙间距0.7~1.5m,局部较密集,0.5条/m。基岩风化厚度0.50~1.20m。
三、气候、气象特征
古蔺县属亚热带气候,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和季风环流作用,春多寒潮夜雨,夏初易降冰雹,盛夏秋初连晴少雨,干热温高,旱象频仍。立体气候显著,在一乡一村中,亦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之分。年平均气温、降水,以古蔺城为代表的河谷区为17.6℃和761.8mm,以石宝为代表的高山区为12.9℃和1068.7mm。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293.7小时。夏季炎热,常有雷雨和暴雨,冬季及初春常阴雨绵绵,有短期积雪和霜冻。每年4~9月为雨季,其降雨量约占全年的90%。最高气温40.8℃,最低气温-1.9℃,年平均气温17.6℃。年蒸发量1230mm。相对温度76%。
古蔺县年降雨量少,自然灾害频繁,据古蔺县气象站多年资料,全县年均降雨量只有748.4mm,而且年际内变化大,最多的一九六八年达1247.2mm,最少的一九七八年只有544.05mm,相差2.3倍。水面蒸发量828.3mm,比降雨量(748.4mm)多79.9mm,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干旱指数为0.94~1.2之间,为低径流的少雨区,因此,干旱成了主要的自然灾害。全县境内年平均降雨量与海拔成正比,处于低山河谷区的古蔺县片区,幅员面积387.8km2,海拔为537.7m,年平均降雨量748.4mm,年天然地表径流量1.32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325mm;低山窄谷区的龙山片区,幅员面积1299.2km2,海拔825m,年平均降雨量943.7mm,天然地表径流量4.87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375mm;中山槽谷区的石宝片区,幅员面积1073.9lkm2,海拔1306m,年平均降雨量1112.7mm,天然地表径流量5.09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475mm;北部森林区的黄荆片区,幅员面积422.6km2,海拔1843m,年均降雨量1468.4mm,天然地表径流量2.9亿m3,多年平均径流深700mm。
四.水文特征
本项目附近水体为古蔺河及其支流石亮河,古蔺县河流属于长江支流赤水河水系,河流的径流补给水以降雨为主,流域面积966.9km2,干流长70km。先后汇入10条支流,流经3区、2镇、23乡、175村。多年平均径流深350mm,年径流总量3.37亿m3,河口平均流量10.7m3/s,最大洪峰流量800m3/s,枯水期平均流量1.5m3/s,最枯流量0.6m3/s,自然落差880m,平均比降12.5‰。河床宽50~80m。
经调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无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等敏感点分布。
五.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项目所在地以粮食生产为主,种植稻谷、大豆、红薯、土豆,经济作物以油菜、甘蔗、烟叶为主。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植物群落以散布的杂草、杂树为主,动物种类主要为养殖户饲养的猪、牛、羊、鸡、鸭、兔,另散布栖息有蛙、蛇、燕、鹰等有益的食物链动物。
项目周围无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存在。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建设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由具有“两证”资质的四川恒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提供,所有数据均符合“五性”要求。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附近地表水为古蔺河及其支流石亮河,采用四川恒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8日-9月9日古蔺河支流(石亮河)起点上游500m和古蔺河止点下游1000m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3-1 地表水质监测统计结果表 单位:mg/L
由上述结果可知,评价河段断面Ⅰ和断面Ⅱ水质中各项指标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不会引起纳污水体水质恶化,能够符合要求。 二、环境空气质量 本环评采用四川恒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9日-9月15日对沿线3个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位置分别为1#(石屏镇场镇)、2#(麻窝头村民点)、3#(湾子村民点),监测结果可有效反映项目沿线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如下。 表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表 单位:mg/m3
监测结果表明:2018年9月9日至15日沿线各监测点位的SO2、NO2小时均值及PM10日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整体来说,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三、噪声环境质量 本环评采用四川恒固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9日-9月10日对沿线7个敏感点位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监测期间本项目区域无工程施工作业。监测点位均设置在拟建道路各段路线两侧200m范围内,监测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测试各个测点的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结果表3-3: 表3-3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内各测点昼间、夜间现状噪声测定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项目附近以种植大豆、红薯、土豆等淀粉类作物以及少量果树为主。区域内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植物群落以散布的杂草、杂树为主,动物种类主要为养殖户饲养的猪、牛、羊、鸡、鸭、兔,另散布栖息有蛙、蛇、鸟类等有益的食物链动物。 图3-1 项目沿线主要生态现状 综上所述,项目拟建地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分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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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和外环境特征,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与等级如下: 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涉及的地表水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 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恶化。 声环境: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周围需保护的敏感点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3-5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点一览表
注:1、环境空气敏感区:指评价范围内按GB3095-2012规定划分为一类功能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功能区中的居民区、文化区等人群较集中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以及对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敏感的区域。 2、噪声敏感建筑物:指按GB3096-2008规定的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2、地表水: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3、环境噪声: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沿线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4-3环境噪声标准 等效声级LAeq: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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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1、污水: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即: 表4-4废水排放标准
2、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表4-5废气排放标准mg/m3
3、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限值。 表4-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Leq[dB(A )]
4、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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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类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如图5-1~5-3所示。
图5-1 新建段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5-3改造段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5-4后期绿化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汽车扬尘、沥青铺摊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废包括工程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态影响因子主要为工程占地、植被破坏、动物影响、景观影响、水土流失等。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有:
废水:主要为路面初期雨水。
废气:主要有通行车辆尾气及扬尘。
噪声:主要是通行车辆产生的车辆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通行车辆产生的路面抛洒物。
表5-1 污染因子识别表
三、污染源源强分析: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源分析及核算
拟建道路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尾气、沥青烟,主要的污染环节为路面摊铺、材料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上述各环节在受风力的作用下将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产生扬尘、燃油尾气污染。另外,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①道路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路基、路面、临时弃土场、施工便道等工程中挖填方,水泥、砂石等的运输和卸载,物料级配拌合过程等。如遇干旱无雨季节(11月至次年4月),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
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依据施工规模和进度安排,设定工况条件为:平均每日运输汽车进出工地趟次10次/日,2年施工期共计7300趟次;平均每趟次行驶里程按2km计,总行驶14600km;平均时速按20km计,汽车平均载重量按10t计;道路平均粉尘量按0.3kg/m2计,则整个施工期运输车辆在工地范围扬尘产生量约为6.79t。
道路扬尘集中发生在路基工程阶段,由于通常运输车辆扬尘量约占道路扬尘总量的60%,故在整个施工期,所有道路扬尘因素在内造成的总扬尘量约为11.32t。类比同类工程施工现场道路扬尘结果,运输车辆下风向50m处浓度约为11.625mg/m3;下风向100m处为9.694mg/m3;下风向150m处浓度为5.093mg/m3。由于TSP浓度相对较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②施工粉尘
路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干燥地表的开挖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开挖的泥土堆砌过程中,在风力较大时,会产生粉尘扬起;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又会造成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开挖的回填过程中也会引起大量粉尘飞扬。
此外,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沿线分路段设置8个临时堆场,临时堆土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量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
本项目施工作业区路堑开挖、路堤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建材运输等过程中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在临时堆场内露天堆放,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扬尘量可按堆场扬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
Q—起尘量,kg/吨·年;
V50—距地面50米处风速,m/s;
V0—起尘风速,m/s;
W—尘粒的含水量,%。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量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粉尘在空气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见表5-2。由表可知,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粒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粒径的粉尘。
表5-2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料堆(黄砂、石子等)风吹扬尘对环境影响比较严重,影响范围一般在80~100m范围内。施工时,建议采用土工布对料堆进行覆盖,工地应实施半封闭施工,如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对运输建设材料的施工车辆应加土工布遮盖,防止建设材料的四处散溢。
③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尾气
本项目施工期燃油机械和车辆会产生含有烟尘、NOx、CO、HC(烃类)等废气。由于施工机车相对较为分散,且为非连续间歇式排放,影响范围有限,本环评仅作定性分析。
④沥青烟
在沥青路面施工中,沥青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道路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本项目现场不设沥青砼拌合站,所需的沥青均在当地外购成品,由具有相应运输资质单位采用罐装沥青专用车辆装运,沿已有道路运至场地。
因此施工阶段仅在路面沥青混凝土铺设过程产生少量沥青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MHC(烃类)、酚和苯并(a)芘以及异味气体。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民宅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由于产生量较小且时段较短,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源分析及核算
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拌合站,因此,施工期无拌和废水产生。故本工程施工期废水由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组成。
①设备冲洗废水
道路施工时使用的机械设备较多,一般情况下,都会产生冲洗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可达到3000~5000mg/L,此外该废水中含有石油类,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造成附近地表和水体的污染影响。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5m3/d,本环评要求将其集中收集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工程回用,不得外排。
②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废水。平均施工人员30人,按每天排污废水量80L/人计,生活污水预计最大产生量约2.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氨氮,各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 480mg/L、BOD5200mg/L、SS 250mg/L、氨氮 35mg/L,按施工期730天计,施工期共产生污染物CODCr0.84t、BOD50.35t、SS 0.44t、氨氮0.06t。
(3)噪声源分析及核算
在道路建设期间,筑路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造成,随着工程的进展,各个施工阶段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也不尽相同;在路基阶段主要采用挖掘机、推土机、平土机及运输车辆等,在路面施工阶段主要有压路机、摊铺机等。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查阅《建筑声学设计手册》并类比同类项目得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5-3。
表5-3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值单位:dB(A)
筑路过程不同的阶段将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形成不同的噪声,根据有关资料提供了各种代表性作业的噪声情况,具体见表5-4。
表5-4筑路施工的代表性作业施工噪声单位:dB
由于工地周边存在现状声环境敏感点,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噪声影响会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而降低或消失。
(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回填土石方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施工期将共计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
建筑垃圾是在建筑物的建设、改造过程产生的,主要有土、渣土、废钢筋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各种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50t。
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4kg/人·d计算,施工期为24个月,平均施工人数为30人。因此,本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8.64t。产生情况如下:
表5-5施工期固废产生一览表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如下:
①对植物的影响
工程施工和设施占地会造成植被破坏,本项目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和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无大型植被,因此项目建设对用地的植被破坏影响有限。
②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将使植被生境破坏,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影响的程度是不可逆的。施工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导致了植物种群和物种多样性发生变化,从而使群落生物多样性降低,部分植物物种可能会消失或数量减少;其次,工程施工形成的采伐迹地、裸地有利于部分等耐旱喜光植物的生长和定居,其种群数量和个体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优势种群。
③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对动物具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中一般性影响主要包括如:生境破坏、人为干扰、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扬尘、灯光)等。
生境破坏: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境破坏包括路基等设施建设等会破坏地表植被和地表结构,占据野生动物栖息和繁殖场所,形成迁移阻碍,影响动物取食、繁殖等行为,使野生动物原有的栖息生境破坏或消失。
人为干扰:施工人员活动的干扰主要源于其生活垃圾、人为捕获当地野生动物。施工时若对施工人员管理不严,有的施工人员会直接捕杀野生动物,会影响到野生动物的生存;此外,人为活动的增加以及路基的开挖、施工机械噪音均会惊吓、干扰某些鸟类,尤其对一些山林鸟类会产生干扰。
污染:施工中生产、生活废污水的随意排放,会使地表水受到污染,进而影响水栖野生动物;施工中产生的噪音,包括机械化施工路段,由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动物活动节律上的影响,特别是繁殖季节,可能会干扰其繁殖行为从而影响其成功繁殖;这些噪音也会惊扰公路周边的野生动物,使它们无法正常觅食、栖息,被迫逃离;在工程施工中,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如NOx、总悬浮颗粒物等会增加该路段的大气污染负荷,同时干燥季节施工,土石方现场施工扬尘,也会影响大气质量;灯光:道路修筑过程中灯光照明,将可能干扰夜行性动物的活动节律,并改变其生活习性。
④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临时弃土场及道路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区域原有功能为主要为耕地和荒地。施工过程中表层土约0.2m将部分被剥离,将破坏原生地貌,导致土地退化,破坏土壤生物和微生物的生存环境,裸露的地表将造成水土流失,如果控制措施不当,遇到暴雨天气会造成泥土顺地形流失。
2、营运期
(1)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为道路工程,项目建成后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降雨时产生的路面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是指从开始下雨水到雨水水质优于允许的排放标准这段时间的内的雨水,由于降雨初期雨水冲刷地面,造成雨水中污染物明显增高,尤其是悬浮物浓度较大。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修订),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s=qΨF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Ψ-径流系数,本项目地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处理,取0.80。
F-汇水面积(hm2),本环评以全线红线内面积计,27.5hm2。
泸州地区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q=10020(1+0.56lgP)/(t+36)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t-集水时间(min),取30min;
P-设计重现期(a),本环评取1a;
经计算,设计暴雨强度为151.8L/s·hm2,本项目暴雨最大流量约为3340L/s,根据相关资料及本项目特征,本项目将降雨初期30min定为初期雨水,故本项目每次的最大初期雨水产生量为6012m3,结合文献资料,路面径流水污染浓度范围见表5-6。
表5-6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范围 单位:mg/L
由上表可知,路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小经历由大到小的变化过程,污染物浓度在0~15分钟内达到最大,随后逐渐降低,在降雨后1h趋于平稳。随着降雨历时增加,路表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路面初期雨水可通过排水边沟排入地表水体,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源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废气主要来自于通行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行驶时产生的路面扬尘。
①汽车尾气
本项目汽车尾气主要来自于路面通行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本环评仅对项目建成后近期产生的汽车尾气进行预测。
本项目主要为区域人员、车辆通行,其设计车型比约为大:中:小=2:3:5,近期区域发展年均增速为6%,远期区域发展年均增速为4%,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建成后线路近期交通量预测(折算成标准小客车)见表5-7。
表5-7本项目近期车型数量单位:辆/d
各车型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产生量情况见表5-8。
表5-8各种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系数 单位:g/km·辆
本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9各种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kg/d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有通行车辆的汽车尾气中NO2、CO和THC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6.27kg/d(9.59t/a)、371.68kg/d(135.66t/a)、50.74kg/d(18.52t/a)。
由于我国对汽车尾气污染排放控制力度不断加大,在国五标准执行后,各项主要污染物将在预测结果上得到大大的削减。本项目将于2020年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其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会低于目前估算值,具体污染物的排放量与不同排放标准的汽车所占比例有关(即:与我国对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力度及汽车产业的发展有关),则污染物具体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②道路扬尘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路面的行驶车辆将产生道路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其中,本项目通行的小型车辆载重按2t计,中型车辆载重按7t计,大型车辆载重按14t计。由于项目道路表面粉尘量较小,本环评取0.1kg/m2。通过计算,各类车辆产生的扬尘量见下表:
表5-10各种机动车扬尘污染物排放情况
由上表计算可知,项目建成后全线通行车辆产生的路面扬尘量约为643.28t/a。
(3)噪声污染源分析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在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辆为非稳态噪声源。营运后的主要噪声源为车辆排气、进气噪声和轮胎与路面摩擦的噪声。另外,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及鸣响喇叭均会产生噪声。
根据对当地区域经济未来发展的调查,预测本项目在各特征年的车流量见表1-6。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中车型的车辆平均辐射声级计算公式,车辆距行驶路面中心7.5m处的平均辐射声级计算公式:
小型车:Los=12.6+34.73lgVs+△L路面;中型车:LoM=8.8+40.48lgVM+△L纵坡;
大型车:LOL=22.0+36.32lgVL+△L纵坡;
式中:
右下角注S、M、L—分别表示小、中、大型车;
Vi—该车型车辆平均行使速度,km/h。
式中:
Lw,s —车声源强度,LAeq;
Vi—平均行使速度,km/h。当设计车速大于120km/h时,计算式如下:
式中:Vi—第i种车型车辆的平均预测车速,km/h;当设计车速小于120km/h时,该型车预测车速按比例降低;
ui—该车型的标准车当量数,pcu/h;
k1、k2、k3、k4取值见下表:
b.源强修正
公路纵坡引起的交通噪声源强修正量△L纵坡、公路路面引起的交通噪声源强修正量△L路面按表5-11、5-12取值。
表5-11路面纵坡噪声级修正值
注:本表仅对大型车和中型车修正,小型车不作修正
表5-12常规路面修正值
注:本表仅对小型车修正,大型车和中型车不作修正。
在车流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不同路宽对道路进行分段噪声预测,预测项目交通噪声源强参数见表5-13。
表5-13交通噪声源强表
(4)固废污染源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过程洒落在路面上的物质,产生量极小,本项目道路路面垃圾产生系数约为0.1kg/m2,因此,本项目道路路面清扫垃圾产生量为7.26t/d,即2649.9t/a。
四、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一)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沿线民房卫生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用地施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设备冲洗废水:环评要求将其集中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沉淀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储存并处理至少1天施工废水产生量的要求。
以上治理措施不仅在技术、经济可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建地属于泸州市古蔺县,施工扬尘的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做好扬尘防护工作,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产生高扬尘污染施工。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1)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必须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必须打围作业(根据道路施工进度分段实施打围施工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土建工地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要求在沿线有敏感点的住宅楼、居民处,土建工地其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对开挖土石方进行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等措施对扬尘进行防治,使产生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减轻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有时还需进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4)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建筑材料,应采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并用防尘布覆盖。
(5)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6)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m,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8)工地内运送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时,采取打包装框搬运,不得随意抛撒。
(9)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10)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m范围内。
采取以上措施,可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建设方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施工,并根据上述要求和建议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就能有效减少扬尘产生量,保护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避免午间休息时段及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从事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许可证制度。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
② 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明确线路,使行驶道路保持平坦,减弱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加强施工区域将同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增加车辆鸣笛。
③ 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使用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设备进行定期维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④ 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可能的设置操作棚。
⑤ 必要时,在邻近农户地方,实施临时隔声屏障,减少对其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回填土石方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施工期将共计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
土方运输必须严格按指定路线行进,运输过程中车辆需采用篷布覆盖,禁止洒落在路面,路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
此外,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至由城镇垃圾转运点;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弃渣场堆存。
临时弃土场选址:
①临时弃土场选址应综合考虑工程路段挖填方分布情况,尽量实现挖填方就地平衡,减少弃方运输距离;
②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靠近当地水库、河流等水体岸边,严禁弃土下水倾倒;
③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人群聚居区常年主导上风向位置,临时弃土场远离居民集中区。尽量避免破坏当地植被及压占良田;
④临时弃土场不位于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范围之内;
⑤临时弃土场场址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周围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临时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
①临时弃土场设置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挡土墙、拦渣坝及护坡等水保措施,护坡应种植植被绿化,减少雨水冲刷;弃土(渣)过程中应分层压实,压实度达到85%,以防止弃土(渣)边坡失稳。
②临时弃土(渣)形成的坡顶应满足排水要求,要设置不小于4%的自然排水坡度;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沟,用于收集周围山体雨水对弃土场堆体的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排土场泥石流的发生;
③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表层铺设表土,并进行疏松复垦,种植绿化植被。弃土(渣)堆的植物措施要从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发,以恢复原用地功能为目标。对于因弃土形成的坡面和平台采用回填种植土(10cm)后撒播灌草进行植被恢复。灌草草种选用乡土物种,与填方边坡植被景观恢复选用的物种和配比一致。原则上,对弃土形成的弃土场坡顶,根据其原始用地性质,占林还林,占地还耕。
综上,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在项目投入运营前先去拆除原有临时工程地面建构筑物,采取植被种植、表土复垦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原有临时工程占地生态原貌,实现迹地恢复。
(二)营运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生活及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道路路面初期雨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暴雨最大流量约为3340L/s,根据相关资料及本项目特征,本项目将降雨初期30min定为初期雨水,故本项目每次的最大初期雨水产生量为6012m3,随着降雨历时增加,路表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路面初期雨水可通过排水边沟排入地表水体,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排水要求。
因此,本项目所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上有效可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通行车辆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
本项目道路所处区域地势平坦空旷,在及时清扫路面,保证路面清洁的前提下,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通过自然通风以及周围绿化植被的净化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道路项目,沿线现状存在少量村民,会受项目交通噪声的影响,因此,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对项目路网周边村民进行保护,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保证道路车行道至村民住宅之间留有足够的间距;
②车行道与村民住宅之间种植绿化隔离带,起到自然声屏障的隔离作用;
③应加强交通管理,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声环境敏感点所在区域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方式;同时加强道路路面维护,避免因路面破碎造成交通噪声的增大。
在采取了上述噪声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对周围村民住宅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路面产生的路面抛洒物,通过环卫车辆及工作人员定期清扫后外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拟建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1)路幅结构
本项目道路全线均为双向2车道,按四川省乡通村公路设计,能承担设计功能。
(2)施工临时设施布置
本工程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新增占地对地表的扰动影响;施工区域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避免了长距离运输造成的扬尘危害,临时弃土场采取防雨遮蔽,四周建设围堰挡墙和雨水沟,减少水土流失。
总体而言,项目总体设计合理,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五、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型生态影响建设项目。因此,清洁生产应从施工期使用绿色环保建材、中水回用等方面进行分析。
项目建设所用水泥、混凝土等应符合相应的建筑材料要求,选择再生材料和绿色环保材料。施工期间,各项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实现工程回用,不外排,有效实现了节水节能。
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符合相关清洁生产要求。
六、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类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独立工矿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如图5-1~5-3所示。
图5-1 新建段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5-3改造段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图5-4后期绿化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二、主要污染工序: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汽车扬尘、沥青铺摊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噪声主要为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废包括工程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生态影响因子主要为工程占地、植被破坏、动物影响、景观影响、水土流失等。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有:
废水:主要为路面初期雨水。
废气:主要有通行车辆尾气及扬尘。
噪声:主要是通行车辆产生的车辆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通行车辆产生的路面抛洒物。
表5-1 污染因子识别表
时段 | 污染工序 | 影 响 因 子 | |||
废水 | 废气 | 噪声 | 固废 | ||
施工期 | 土石方工程 | × | √ | √ | √ |
基础工程 | √ | √ | √ | √ | |
主体工程 | √ | √ | √ | √ | |
营运期 | 道路运行 | √ | √ | √ | √ |
三、污染源源强分析: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源分析及核算
拟建道路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尾气、沥青烟,主要的污染环节为路面摊铺、材料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上述各环节在受风力的作用下将会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产生扬尘、燃油尾气污染。另外,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①道路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路基、路面、临时弃土场、施工便道等工程中挖填方,水泥、砂石等的运输和卸载,物料级配拌合过程等。如遇干旱无雨季节(11月至次年4月),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
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依据施工规模和进度安排,设定工况条件为:平均每日运输汽车进出工地趟次10次/日,2年施工期共计7300趟次;平均每趟次行驶里程按2km计,总行驶14600km;平均时速按20km计,汽车平均载重量按10t计;道路平均粉尘量按0.3kg/m2计,则整个施工期运输车辆在工地范围扬尘产生量约为6.79t。
道路扬尘集中发生在路基工程阶段,由于通常运输车辆扬尘量约占道路扬尘总量的60%,故在整个施工期,所有道路扬尘因素在内造成的总扬尘量约为11.32t。类比同类工程施工现场道路扬尘结果,运输车辆下风向50m处浓度约为11.625mg/m3;下风向100m处为9.694mg/m3;下风向150m处浓度为5.093mg/m3。由于TSP浓度相对较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②施工粉尘
路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干燥地表的开挖产生的粉尘,一部分悬浮于空中,另一部分随风飘落到附近地面和建筑物表面;开挖的泥土堆砌过程中,在风力较大时,会产生粉尘扬起;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又会造成部分粉尘扬起和洒落;开挖的回填过程中也会引起大量粉尘飞扬。
此外,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沿线分路段设置8个临时堆场,临时堆土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量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
本项目施工作业区路堑开挖、路堤填筑、土石搬运、物料装卸、建材运输等过程中将产生扰动扬尘、风吹扬尘和逸散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在临时堆场内露天堆放,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扬尘量可按堆场扬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
Q—起尘量,kg/吨·年;
V50—距地面50米处风速,m/s;
V0—起尘风速,m/s;
W—尘粒的含水量,%。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量有关,因此,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粉尘在空气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不同粒径粉尘的沉降速度见表5-2。由表可知,粉尘的沉降速度随粒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可以认为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粒径的粉尘。
表5-2不同粒径尘粒的沉降速度
粉尘粒径(μm)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沉降速度(m/s) | 0.003 | 0.012 | 0.027 | 0.048 | 0.075 | 0108 | 0.147 |
粉尘粒径(μm) | 80 | 90 | 100 | 150 | 200 | 250 | 350 |
沉降速度(m/s) | 0.158 | 0.170 | 0.182 | 0.239 | 0.804 | 1.005 | 1.829 |
粉尘粒径(μm) | 450 | 550 | 650 | 750 | 850 | 950 | 1050 |
沉降速度(m/s) | 2.211 | 2.614 | 3.016 | 3.418 | 3.820 | 4.222 | 4.624 |
料堆(黄砂、石子等)风吹扬尘对环境影响比较严重,影响范围一般在80~100m范围内。施工时,建议采用土工布对料堆进行覆盖,工地应实施半封闭施工,如采用防尘隔声挡板护围,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对运输建设材料的施工车辆应加土工布遮盖,防止建设材料的四处散溢。
③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尾气
本项目施工期燃油机械和车辆会产生含有烟尘、NOx、CO、HC(烃类)等废气。由于施工机车相对较为分散,且为非连续间歇式排放,影响范围有限,本环评仅作定性分析。
④沥青烟
在沥青路面施工中,沥青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道路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本项目现场不设沥青砼拌合站,所需的沥青均在当地外购成品,由具有相应运输资质单位采用罐装沥青专用车辆装运,沿已有道路运至场地。
因此施工阶段仅在路面沥青混凝土铺设过程产生少量沥青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MHC(烃类)、酚和苯并(a)芘以及异味气体。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民宅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由于产生量较小且时段较短,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源分析及核算
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拌合站,因此,施工期无拌和废水产生。故本工程施工期废水由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组成。
①设备冲洗废水
道路施工时使用的机械设备较多,一般情况下,都会产生冲洗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可达到3000~5000mg/L,此外该废水中含有石油类,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会造成附近地表和水体的污染影响。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5m3/d,本环评要求将其集中收集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工程回用,不得外排。
②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废水。平均施工人员30人,按每天排污废水量80L/人计,生活污水预计最大产生量约2.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氨氮,各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 480mg/L、BOD5200mg/L、SS 250mg/L、氨氮 35mg/L,按施工期730天计,施工期共产生污染物CODCr0.84t、BOD50.35t、SS 0.44t、氨氮0.06t。
(3)噪声源分析及核算
在道路建设期间,筑路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造成,随着工程的进展,各个施工阶段采用的施工机械设备也不尽相同;在路基阶段主要采用挖掘机、推土机、平土机及运输车辆等,在路面施工阶段主要有压路机、摊铺机等。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查阅《建筑声学设计手册》并类比同类项目得到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5-3。
表5-3各种机械设备的噪声值单位:dB(A)
序号 | 机械名称 | 测点距设备 距离(m) |
Lmax (dB) |
声源特点 |
1 | 轮式装载机 | 5 | 90 | 不稳态源 |
2 | 平地机 | 5 | 90 | 流动不稳态源 |
3 | 振动式压路机 | 5 | 86 | 流动不稳态源 |
4 | 双轮双振压路机 | 5 | 81 | 流动不稳态源 |
5 | 轮胎压路机 | 5 | 76 | 流动不稳态源 |
6 | 推土机 | 5 | 86 | 流动不稳态源 |
7 | 轮胎式液压挖掘机 | 5 | 84 | 不稳态源 |
8 | 冲击式钻井机 | 1 | 87 | 流动不稳态源 |
9 | 钻孔式灌注桩机 | 15 | 81 | 固定稳态源 |
10 |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 2 | 81 | 固定稳态源 |
筑路过程不同的阶段将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形成不同的噪声,根据有关资料提供了各种代表性作业的噪声情况,具体见表5-4。
表5-4筑路施工的代表性作业施工噪声单位:dB
作业类型 | 地面清理 | 挖掘 | 铺路 | 完成阶段 |
所有可能的设备都在场作业 | 84 | 88 | 79 | 84 |
尽可能少量的设备在场作业 | 84 | 78 | 78 | 84 |
由于工地周边存在现状声环境敏感点,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噪声影响会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而降低或消失。
(4)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回填土石方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施工期将共计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
建筑垃圾是在建筑物的建设、改造过程产生的,主要有土、渣土、废钢筋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各种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50t。
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4kg/人·d计算,施工期为24个月,平均施工人数为30人。因此,本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8.64t。产生情况如下:
表5-5施工期固废产生一览表
项目 | 建筑垃圾 | 生活垃圾 |
产生量 | 150t | 8.64t |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如下:
①对植物的影响
工程施工和设施占地会造成植被破坏,本项目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和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无大型植被,因此项目建设对用地的植被破坏影响有限。
②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将使植被生境破坏,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影响的程度是不可逆的。施工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导致了植物种群和物种多样性发生变化,从而使群落生物多样性降低,部分植物物种可能会消失或数量减少;其次,工程施工形成的采伐迹地、裸地有利于部分等耐旱喜光植物的生长和定居,其种群数量和个体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优势种群。
③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对动物具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中一般性影响主要包括如:生境破坏、人为干扰、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扬尘、灯光)等。
生境破坏: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境破坏包括路基等设施建设等会破坏地表植被和地表结构,占据野生动物栖息和繁殖场所,形成迁移阻碍,影响动物取食、繁殖等行为,使野生动物原有的栖息生境破坏或消失。
人为干扰:施工人员活动的干扰主要源于其生活垃圾、人为捕获当地野生动物。施工时若对施工人员管理不严,有的施工人员会直接捕杀野生动物,会影响到野生动物的生存;此外,人为活动的增加以及路基的开挖、施工机械噪音均会惊吓、干扰某些鸟类,尤其对一些山林鸟类会产生干扰。
污染:施工中生产、生活废污水的随意排放,会使地表水受到污染,进而影响水栖野生动物;施工中产生的噪音,包括机械化施工路段,由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动物活动节律上的影响,特别是繁殖季节,可能会干扰其繁殖行为从而影响其成功繁殖;这些噪音也会惊扰公路周边的野生动物,使它们无法正常觅食、栖息,被迫逃离;在工程施工中,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如NOx、总悬浮颗粒物等会增加该路段的大气污染负荷,同时干燥季节施工,土石方现场施工扬尘,也会影响大气质量;灯光:道路修筑过程中灯光照明,将可能干扰夜行性动物的活动节律,并改变其生活习性。
④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临时弃土场及道路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区域原有功能为主要为耕地和荒地。施工过程中表层土约0.2m将部分被剥离,将破坏原生地貌,导致土地退化,破坏土壤生物和微生物的生存环境,裸露的地表将造成水土流失,如果控制措施不当,遇到暴雨天气会造成泥土顺地形流失。
2、营运期
(1)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为道路工程,项目建成后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降雨时产生的路面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是指从开始下雨水到雨水水质优于允许的排放标准这段时间的内的雨水,由于降雨初期雨水冲刷地面,造成雨水中污染物明显增高,尤其是悬浮物浓度较大。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修订),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s=qΨF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Ψ-径流系数,本项目地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处理,取0.80。
F-汇水面积(hm2),本环评以全线红线内面积计,27.5hm2。
泸州地区设计暴雨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q=10020(1+0.56lgP)/(t+36)
式中: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t-集水时间(min),取30min;
P-设计重现期(a),本环评取1a;
经计算,设计暴雨强度为151.8L/s·hm2,本项目暴雨最大流量约为3340L/s,根据相关资料及本项目特征,本项目将降雨初期30min定为初期雨水,故本项目每次的最大初期雨水产生量为6012m3,结合文献资料,路面径流水污染浓度范围见表5-6。
表5-6路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范围 单位:mg/L
污染物 | 径流开始后时间(min) | 最大值 | 平均值 | ||||
0~15 | 15~30 | 30~60 | 60~120 | ﹥120 | |||
COD | 170 | 130 | 110 | 97 | 72 | 170 | 115.8 |
BOD5 | 28 | 26 | 23 | 20 | 12 | 28 | 21.8 |
石油类 | 23 | 17.5 | 6 | 1.5 | 1 | 23 | 9.8 |
SS | 390 | 280 | 200 | 190 | 160 | 390 | 244 |
总氮 | 3.6 | 3.4 | 3.1 | 2.7 | 2.3 | 3.6 | 3 |
由上表可知,路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小经历由大到小的变化过程,污染物浓度在0~15分钟内达到最大,随后逐渐降低,在降雨后1h趋于平稳。随着降雨历时增加,路表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路面初期雨水可通过排水边沟排入地表水体,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污染源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废气主要来自于通行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行驶时产生的路面扬尘。
①汽车尾气
本项目汽车尾气主要来自于路面通行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本环评仅对项目建成后近期产生的汽车尾气进行预测。
本项目主要为区域人员、车辆通行,其设计车型比约为大:中:小=2:3:5,近期区域发展年均增速为6%,远期区域发展年均增速为4%,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本项目建成后线路近期交通量预测(折算成标准小客车)见表5-7。
表5-7本项目近期车型数量单位:辆/d
路段 | 路长 | 小型车 | 中型车 | 大型车 |
本项目全线(双向2车道) | 12.1km | 488 | 196 | 66 |
各车型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产生量情况见表5-8。
表5-8各种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系数 单位:g/km·辆
污染物 | 轻型汽油LDGV | 轻汽货车LDGT | 重型柴油HDDV |
NO2 | 1.79 | 3.15 | 10.31 |
CO | 40.72 | 52.45 | 8.58 |
THC | 4.67 | 8.77 | 2.96 |
本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9各种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kg/d
污染源 | NO2 | CO | THC | |
本项目全线(双向2车道) | 小型汽车 | 10.57 | 240.44 | 27.58 |
中型汽车 | 7.47 | 124.39 | 20.80 | |
大型汽车 | 8.23 | 6.85 | 2.36 | |
合计 | 26.27 | 371.68 | 50.74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所有通行车辆的汽车尾气中NO2、CO和THC的排放总量分别为26.27kg/d(9.59t/a)、371.68kg/d(135.66t/a)、50.74kg/d(18.52t/a)。
由于我国对汽车尾气污染排放控制力度不断加大,在国五标准执行后,各项主要污染物将在预测结果上得到大大的削减。本项目将于2020年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其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会低于目前估算值,具体污染物的排放量与不同排放标准的汽车所占比例有关(即:与我国对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力度及汽车产业的发展有关),则污染物具体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②道路扬尘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路面的行驶车辆将产生道路扬尘。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
W—汽车载重量,t;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其中,本项目通行的小型车辆载重按2t计,中型车辆载重按7t计,大型车辆载重按14t计。由于项目道路表面粉尘量较小,本环评取0.1kg/m2。通过计算,各类车辆产生的扬尘量见下表:
表5-10各种机动车扬尘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源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
载重量(t/辆) | 2 | 7 | 14 | |
扬尘系数(kg/km·辆) | 0.104 | 0.301 | 0.544 | |
通行量(辆/d) | 本项目(双向2车道) | 488 | 196 | 66 |
扬尘量(kg/d) | 本项目(双向2车道) | 614.1 | 713.9 | 434.4 |
合计 | 1762.4kg/d(643.28t/a) |
由上表计算可知,项目建成后全线通行车辆产生的路面扬尘量约为643.28t/a。
(3)噪声污染源分析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在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辆为非稳态噪声源。营运后的主要噪声源为车辆排气、进气噪声和轮胎与路面摩擦的噪声。另外,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及鸣响喇叭均会产生噪声。
根据对当地区域经济未来发展的调查,预测本项目在各特征年的车流量见表1-6。参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中车型的车辆平均辐射声级计算公式,车辆距行驶路面中心7.5m处的平均辐射声级计算公式:
小型车:Los=12.6+34.73lgVs+△L路面;中型车:LoM=8.8+40.48lgVM+△L纵坡;
大型车:LOL=22.0+36.32lgVL+△L纵坡;
式中:
右下角注S、M、L—分别表示小、中、大型车;
Vi—该车型车辆平均行使速度,km/h。
式中:
Lw,s —车声源强度,LAeq;
Vi—平均行使速度,km/h。当设计车速大于120km/h时,计算式如下:
式中:Vi—第i种车型车辆的平均预测车速,km/h;当设计车速小于120km/h时,该型车预测车速按比例降低;
ui—该车型的标准车当量数,pcu/h;
k1、k2、k3、k4取值见下表:
b.源强修正
公路纵坡引起的交通噪声源强修正量△L纵坡、公路路面引起的交通噪声源强修正量△L路面按表5-11、5-12取值。
表5-11路面纵坡噪声级修正值
纵坡(%) | 噪声级修正值(dB) |
≤3 | 0 |
4~5 | +1 |
6~7 | +3 |
>7 | +5 |
注:本表仅对大型车和中型车修正,小型车不作修正
表5-12常规路面修正值
路面 | △L路面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0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1~2 |
注:本表仅对小型车修正,大型车和中型车不作修正。
在车流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不同路宽对道路进行分段噪声预测,预测项目交通噪声源强参数见表5-13。
表5-13交通噪声源强表
路段 | 时期 | 昼间 | 夜间 | |||||
车流量 (辆/h) |
平均车速(km/h) | 辐射声级(dB) | 车流量 (辆/h) |
平均车速(km/h) | 辐射声级 (dB) |
|||
本项目全线(双向2车道) | 2021年 | 小型 | 18 | 17.0 | 55.3 | 9 | 17.0 | 55.3 |
中型 | 11 | 11.6 | 51.9 | 5 | 11.6 | 51.8 | ||
大型 | 7 | 11.7 | 60.8 | 4 | 11.7 | 60.7 | ||
2026年 | 小型 | 23 | 17.0 | 55.3 | 11 | 17.0 | 55.3 | |
中型 | 14 | 11.7 | 52.0 | 7 | 11.6 | 51.9 | ||
大型 | 9 | 11.7 | 60.8 | 5 | 11.7 | 60.7 | ||
2036年 | 小型 | 32 | 16.9 | 55.3 | 16 | 17.0 | 55.3 | |
中型 | 19 | 11.7 | 52.1 | 10 | 11.6 | 51.9 | ||
大型 | 13 | 11.8 | 60.9 | 6 | 11.7 | 60.8 |
(4)固废污染源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车辆运行过程洒落在路面上的物质,产生量极小,本项目道路路面垃圾产生系数约为0.1kg/m2,因此,本项目道路路面清扫垃圾产生量为7.26t/d,即2649.9t/a。
四、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一)施工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
(1)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沿线民房卫生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用地施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设备冲洗废水:环评要求将其集中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沉淀池有效容积应满足储存并处理至少1天施工废水产生量的要求。
以上治理措施不仅在技术、经济可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建地属于泸州市古蔺县,施工扬尘的控制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做好扬尘防护工作,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产生高扬尘污染施工。本项目拟采取如下的施工扬尘的控制措施,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1)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必须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必须打围作业(根据道路施工进度分段实施打围施工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土建工地其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要求在沿线有敏感点的住宅楼、居民处,土建工地其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封闭施工现场,定期洒水,对开挖土石方进行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等措施对扬尘进行防治,使产生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减轻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有时还需进行排水、降水、土壁支撑等准备工作。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4)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建筑材料,应采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并用防尘布覆盖。
(5)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6)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m,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7)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8)工地内运送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时,采取打包装框搬运,不得随意抛撒。
(9)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10)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m范围内。
采取以上措施,可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建设方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施工,并根据上述要求和建议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就能有效减少扬尘产生量,保护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避免午间休息时段及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从事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许可证制度。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
② 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进出车辆要合理调度,明确线路,使行驶道路保持平坦,减弱车辆的颠簸噪声和产生振动。加强施工区域将同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增加车辆鸣笛。
③ 降低设备声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可通过排气管使用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设备进行定期维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④ 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可能的设置操作棚。
⑤ 必要时,在邻近农户地方,实施临时隔声屏障,减少对其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回填土石方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施工期将共计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
土方运输必须严格按指定路线行进,运输过程中车辆需采用篷布覆盖,禁止洒落在路面,路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
此外,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至由城镇垃圾转运点;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弃渣场堆存。
临时弃土场选址:
①临时弃土场选址应综合考虑工程路段挖填方分布情况,尽量实现挖填方就地平衡,减少弃方运输距离;
②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靠近当地水库、河流等水体岸边,严禁弃土下水倾倒;
③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人群聚居区常年主导上风向位置,临时弃土场远离居民集中区。尽量避免破坏当地植被及压占良田;
④临时弃土场不位于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范围之内;
⑤临时弃土场场址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周围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临时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
①临时弃土场设置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挡土墙、拦渣坝及护坡等水保措施,护坡应种植植被绿化,减少雨水冲刷;弃土(渣)过程中应分层压实,压实度达到85%,以防止弃土(渣)边坡失稳。
②临时弃土(渣)形成的坡顶应满足排水要求,要设置不小于4%的自然排水坡度;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沟,用于收集周围山体雨水对弃土场堆体的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排土场泥石流的发生;
③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表层铺设表土,并进行疏松复垦,种植绿化植被。弃土(渣)堆的植物措施要从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发,以恢复原用地功能为目标。对于因弃土形成的坡面和平台采用回填种植土(10cm)后撒播灌草进行植被恢复。灌草草种选用乡土物种,与填方边坡植被景观恢复选用的物种和配比一致。原则上,对弃土形成的弃土场坡顶,根据其原始用地性质,占林还林,占地还耕。
综上,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在项目投入运营前先去拆除原有临时工程地面建构筑物,采取植被种植、表土复垦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原有临时工程占地生态原貌,实现迹地恢复。
(二)营运期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无生活及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道路路面初期雨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暴雨最大流量约为3340L/s,根据相关资料及本项目特征,本项目将降雨初期30min定为初期雨水,故本项目每次的最大初期雨水产生量为6012m3,随着降雨历时增加,路表面径流污染物浓度迅速下降,路面初期雨水可通过排水边沟排入地表水体,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能满足排水要求。
因此,本项目所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上有效可行。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通行车辆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
本项目道路所处区域地势平坦空旷,在及时清扫路面,保证路面清洁的前提下,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通过自然通风以及周围绿化植被的净化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甚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道路项目,沿线现状存在少量村民,会受项目交通噪声的影响,因此,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对项目路网周边村民进行保护,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保证道路车行道至村民住宅之间留有足够的间距;
②车行道与村民住宅之间种植绿化隔离带,起到自然声屏障的隔离作用;
③应加强交通管理,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声环境敏感点所在区域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方式;同时加强道路路面维护,避免因路面破碎造成交通噪声的增大。
在采取了上述噪声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对周围村民住宅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路面产生的路面抛洒物,通过环卫车辆及工作人员定期清扫后外运至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拟建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1)路幅结构
本项目道路全线均为双向2车道,按四川省乡通村公路设计,能承担设计功能。
(2)施工临时设施布置
本工程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新增占地对地表的扰动影响;施工区域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避免了长距离运输造成的扬尘危害,临时弃土场采取防雨遮蔽,四周建设围堰挡墙和雨水沟,减少水土流失。
总体而言,项目总体设计合理,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五、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型生态影响建设项目。因此,清洁生产应从施工期使用绿色环保建材、中水回用等方面进行分析。
项目建设所用水泥、混凝土等应符合相应的建筑材料要求,选择再生材料和绿色环保材料。施工期间,各项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实现工程回用,不外排,有效实现了节水节能。
综上所述,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符合相关清洁生产要求。
六、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类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时段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 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道路扬尘 | 颗粒物 | 11.32t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
施工粉尘 | 颗粒物 | 少量 | |||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 | CO、NOx、CnHm | 少量 | 达标排放 | ||
沥青烟 | 苯并(a)芘 | 少量 | 达标排放 | ||
营运期 | 通行车辆 | NOx | 9.59t/a | 9.59t/a | |
CO | 135.66t/a | 135.66t/a | |||
THC | 18.52t/a | 18.52t/a | |||
颗粒物 | 643.28t/a | 643.28t/a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设备冲洗废水 | SS 石油类 |
5m3/d | 不外排 |
工作人员 | CODCr | 480mg/L、0.84t | 利用区域农户已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用地施肥 | ||
BOD5 | 200mg/L、0.35t | ||||
SS | 250mg/L、 0.44t | ||||
氨氮 | 35mg/L、0.06t | ||||
营运期 | 初期雨水 | SS、石油类 | 少量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固 废 污 染 物 |
施工 期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8.64t | 0 |
施工场地 | 建筑垃圾 | 150t | 0 | ||
施工过程 | 弃方 | 49363m3 | 临时弃渣场堆存,全部回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填方使用 | ||
营运期 | 路面 | 抛洒物 | 2649.9t/a | 及时清扫 | |
噪 声 |
施工期 | 推土机等施工机械 | 76~90dB(A) | 不扰民 | |
营运期 | 交通噪声(近期) | 昼间:51.9~60.8dB 夜间:51.8~60.7dB |
不扰民 | ||
生态环境影响(不够时可另附页)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沿线区域生态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无现状敏感性生态因素。由于工程施工期为24个月,本环评重点分析项目施工期间对项目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其主要影响表现为施工期间植被破坏后土壤裸露导致的水土流失,生态系统变换以及项目的永久占地。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如下: 1、对植物的影响 工程施工和设施占地会造成植被破坏,本项目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和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无大型植被,因此项目建设对用地的植被破坏影响有限。 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将使植被生境破坏,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影响的程度是不可逆的。施工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导致了植物种群和物种多样性发生变化,从而使群落生物多样性降低,部分植物物种可能会消失或数量减少;其次,工程施工形成的采伐迹地、裸地有利于部分等耐旱喜光植物的生长和定居,其种群数量和个体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优势种群。 项目沿线目前生物多样性程度较低,无生态保护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施工对陆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3、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对动物具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中一般性影响主要包括如:生境破坏、人为干扰、污染(水质污染、爆破振动波、噪声、扬尘、灯光)等。本项目沿线区域无鸟类栖息地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境分布,故项目实施对当地的重点保护动物无明显影响。故项目实施对当地的保护动物无明显影响。 4、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临时弃土场及道路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区域原有功能为主要为耕地和荒地。施工过程中表层土约0.2m将部分被剥离,将破坏原生地貌,导致土地退化,破坏土壤生物和微生物的生存环境,裸露的地表将造成水土流失,如果控制措施不当,遇到暴雨天气会造成泥土顺地形流失。 临时弃土场选址: ①临时弃土场选址应综合考虑工程路段挖填方分布情况,尽量实现挖填方就地平衡,减少弃方运输距离; ②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靠近当地水库、河流等水体岸边,严禁弃土下水倾倒; ③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人群聚居区常年主导上风向位置,临时弃土场远离居民集中区。尽量避免破坏当地植被及压占良田; ④临时弃土场不位于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范围之内; ⑤临时弃土场场址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周围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临时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 ①临时弃土场设置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挡土墙、拦渣坝及护坡等水保措施,护坡应种植植被绿化,减少雨水冲刷;弃土(渣)过程中应分层压实,压实度达到85%,以防止弃土(渣)边坡失稳。 ②临时弃土(渣)形成的坡顶应满足排水要求,要设置不小于4%的自然排水坡度;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沟,用于收集周围山体雨水对弃土场堆体的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排土场泥石流的发生; ③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表层铺设表土,并进行疏松复垦,种植绿化植被。弃土(渣)堆的植物措施要从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发,以恢复原用地功能为目标。对于因弃土形成的坡面和平台采用回填种植土(10cm)后撒播灌草进行植被恢复。灌草草种选用乡土物种,与填方边坡植被景观恢复选用的物种和配比一致。原则上,对弃土形成的弃土场坡顶,根据其原始用地性质,占林还林,占地还耕。 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在项目投入运营前先去拆除原有临时工程地面建构筑物,采取植被种植、表土复垦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原有临时工程占地生态原貌,实现迹地恢复。 综上,施工期采取合理措施后可避免或极大缓解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 道路建成通车以后,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从2000年起使用无铅汽油后,道路对土壤的铅污染已极大减轻;沿线空气环境容量较大,汽车尾气排放在周界外浓度能够达标,对沿线空气环境和植被的影响微弱,可以忽略不计。沿线没有发现受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因此,营运期道路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从总体来说,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具体防治要求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为准,并应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要求实施防治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由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组成。
(1)生活废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沿线民房卫生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用地施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设备冲洗废水:环评要求将其集中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的影响分析
施工区的燃油设备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排放的尾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作业点和交通道路附近的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产生CO、THC、NO2等污染物。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路线沿程排放,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式排放。
由于施工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因此废气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
(2)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且其扩散多在呼吸层,对周围环境影响突出。为说明施工期各类粉尘点源对于环境的综合作用与影响,本次评价采用类比典型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粉尘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在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较高、场内经常洒水保持湿润的前提下,粉尘源主要为运土车辆进出,以及挖掘机挖土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场界:1.259~2.308mg/m3,平均1.784mg/m3;离场界下风向10m处0.458~0.529mg/m3,平均0.525mg/m3;离场界下风向30m处0.544~0.670mg/m3,平均0.607mg/m3;场界超标。若按日均值评价则在3个测点皆超标。若将以上监测数据在直角坐标系上作成曲线,则外推一次值的超标范围约离场界5~6m左右,日均值的超标范围约离场界达80~90m左右。因此施工期粉尘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会产生一定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场地空旷,施工扬尘易自然沉降;引起扬尘的运输、刮风和地面积尘的因素贯穿于施工期始终,扬尘对环境影响持续时间较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
在项目采取有效的防风抑尘措施前提下,施工期产生的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扬尘的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大,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除采取前文要求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以外,还有对土石方运输车辆进行合理优化,并最大限度结合项目周边区域在建或待建项目情况,优先考虑回填平整或就地利用作周边项目低洼地填方使用,减少弃方运输距离,剩余土石方运至临时弃土场堆存。
本项目施工区域及运输路线20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因此在采取了上述有效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土石方运输以及施工过程对沿线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施工沥青烟影响分析
项目所需的沥青均在当地购买商品沥青,不单独设置沥青砼拌合站。运送沥青均采用采用罐装沥青专用车辆装运,以防止沿程撒落污染环境。因此本项目沥青烟仅在铺路时,由于热油蒸发而产生,经自然通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若施工过程周边存在民房,则应尽量避免大风天在民房上风向进行沥青摊铺。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将对项目场地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评价将根据施工噪声的场界限值要求,类比预测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
噪声从噪声源传播到受声点,会因传播距离、空气和水体吸收,树木、山体等阻挡物的屏障影响而产生衰减。依据噪声源的特性,本项目施工期最大设备其当量半径尺寸R约为2.5m,当距离r>2R即5m时,本评价将设备噪声视为点声源进行预测分析。采用点源噪声距离衰减公式预测施工噪声的影响。其衰减模式为:
式中:L(r) —距噪声源r处噪声级,dB(A);
L(r0)— 距噪声源r0处噪声级,dB(A);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工程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情况见表7-1所示。
表7-1 主要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对于本工程路段,沿线存在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期内的噪声污染是较重的,受影响的对象主要是沿线人群和施工作业区附近的动物。随着工程进度和施工工序的更替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机械振动,这种振动具有突发性、冲击性和连续性等特点,容易引起人们烦燥,甚至造成某些振动危害。产生振动的机械有振动式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和摊铺机等,其中轮式装载机的影响尤为突出。
由表7-1可知,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在道路红线外140m外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昼、夜排放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时,项目评价区域现状主要环境敏感点为道路沿线两侧区域200m范围内的村民,为保护其不受本项目施工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严禁在夜间施工,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时,应认真执行当地政府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出安民告示告知市民施工时间、施工内容,以得到周边居民的谅解和支持,并尽量缩短工时。
综上所述,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合理措施前提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有限。
4、固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回填土石方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施工期将共计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建筑垃圾集中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弃渣场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城镇垃圾转运点,对外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如下:
(1)工程占地的影响
工程施工和设施占地会造成植被破坏,本项目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和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无大型植被,因此项目建设对用地的植被破坏影响有限。
(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将使植被生境破坏,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影响的程度是不可逆的。施工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导致了植物种群和物种多样性发生变化,从而使群落生物多样性降低,部分植物物种可能会消失或数量减少;其次,工程施工形成的采伐迹地、裸地有利于部分等耐旱喜光植物的生长和定居,其种群数量和个体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优势种群。
由于本项目沿线群落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常见和广布种,且沿线绝大部分地区为农业生态区,因此工程施工对沿线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相对较小。
(3)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对动物具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中一般性影响主要包括如:生境破坏、人为干扰、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扬尘、灯光)等。
生境破坏: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境破坏包括路基等设施建设等会破坏地表植被和地表结构,占据野生动物栖息和繁殖场所,形成迁移阻碍,影响动物取食、繁殖等行为,使野生动物原有的栖息生境破坏或消失。
人为干扰:施工人员活动的干扰主要源于其生活垃圾、人为捕获当地野生动物。施工时若对施工人员管理不严,有的施工人员会直接捕杀野生动物,会影响到野生动物的生存;此外,人为活动的增加以及路基的开挖、施工机械噪音均会惊吓、干扰某些鸟类,尤其对一些山林鸟类会产生干扰。
污染:施工中生产、生活废污水的随意排放,会使地表水受到污染,进而影响水栖野生动物;施工中产生的噪音,包括机械化施工路段,由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动物活动节律上的影响,特别是繁殖季节,可能会干扰其繁殖行为从而影响其成功繁殖;这些噪音也会惊扰公路周边的野生动物,使它们无法正常觅食、栖息,被迫逃离;在工程施工中,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如NOx、总悬浮颗粒物等会增加该路段的大气污染负荷,同时干燥季节施工,土石方现场施工扬尘,也会影响大气质量;灯光:道路修筑过程中灯光照明,将可能干扰夜行性动物的活动节律,并改变其生活习性。
本项目沿线区域无鸟类栖息地,不穿越鸟类迁徙路线,因此公路运行不会造成栖息地隔离、迁徙阻隔的影响。同时,公路噪声和夜间灯光带来的压缩动物的分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动物种群渐渐适应而减小。且工程沿线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境分布,故项目实施对当地的重点保护动物无明显影响。
(4)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临时弃土场及道路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区域原有功能为主要为耕地和荒地。施工过程中表层土约0.2m将部分被剥离,将破坏原生地貌,导致土地退化,破坏土壤生物和微生物的生存环境,裸露的地表将造成水土流失,如果控制措施不当,遇到暴雨天气会造成泥土顺地形流失。
高填深挖段水土保持措施:高填深挖锚钉框架防护及挖方CF网植草灌防护。
临时弃土场选址:
①临时弃土场选址应综合考虑工程路段挖填方分布情况,尽量实现挖填方就地平衡,减少弃方运输距离;
②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靠近当地水库、河流等水体岸边,严禁弃土下水倾倒;
③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人群聚居区常年主导上风向位置,临时弃土场远离居民集中区。尽量避免破坏当地植被及压占良田;
④临时弃土场不位于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范围之内;
⑤临时弃土场场址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周围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临时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
①临时弃土场设置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挡土墙、拦渣坝及护坡等水保措施,护坡应种植植被绿化,减少雨水冲刷;弃土(渣)过程中应分层压实,压实度达到85%,以防止弃土(渣)边坡失稳。
②临时弃土(渣)形成的坡顶应满足排水要求,要设置不小于4%的自然排水坡度;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沟,用于收集周围山体雨水对弃土场堆体的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排土场泥石流的发生;
③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表层铺设表土,并进行疏松复垦,种植绿化植被。弃土(渣)堆的植物措施要从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发,以恢复原用地功能为目标。对于因弃土形成的坡面和平台采用回填种植土(10cm)后撒播灌草进行植被恢复。灌草草种选用乡土物种,与填方边坡植被景观恢复选用的物种和配比一致。原则上,对弃土形成的弃土场坡顶,根据其原始用地性质,占林还林,占地还耕。
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在项目投入运营前先去拆除原有临时工程地面建构筑物,采取植被种植、表土复垦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原有临时工程占地生态原貌,实现迹地恢复。
综上,施工期采取合理措施后可避免或极大缓解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的废水为路面初期雨水,产生的路面初期雨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路面初期雨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仅在降雨初期可能会造成地表水体浑浊,随后便可恢复,对区域地表水影响甚微。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所在车辆交通、货运车辆通行的功能,当发生交通事故引起通行车辆侧翻,进而导致车辆燃油泄漏时,若不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任由车辆燃油泄漏排入当地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中石油类浓度大幅上升,对当地地表水水质带来一定的影响。
环评要求,在项目营运期间若发生通行车辆侧翻等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收集泄漏燃油及危险化学品,严禁漏油排入地表水体。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营运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交通车辆带来的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车辆的定时检修,控制合适的车速等措施能降低汽车尾气的浓度,减少对道路沿线的污染;安排专门的养护人员及清扫车辆对道路路面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可将路面扬尘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轻微,不会给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环评主要预测项目营运期道路噪声在评价范围内的影响。
(1)确定预测源强
根据工程分析,将项目建成后营运期特征年为近期(2021年)、中期(2026年)、远期(2036年),各类车型的辐射声级作为预测源强。
(2)噪声执行标准
本项目道路附近声环境质量执行2类标准。
(3)预测模式
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噪声预测模式进行预测。
①车型分类
车型分类(大、中、小型车)方法见表7-2。
表7-2车型分类
注:M1,M2,M3,N1,N2,N3和GB1495划定方法相一致。摩托车、拖拉机等应另外归类。
②第i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式
p
式中:
—第i 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A);
—第i 类车速度为Vi,km/h;水平距离为7.5 米处的能量平均A 声级,dB(A);
Ni—昼间,夜间通过某个预测点的第i 类车平均小时车流量,辆/h;
r—从车道中心线到预测点的距离,m;(上表)适用于r>7.5m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
Vi —第i 类车的平均车速,km/h;
T —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1h;
Ψ1、Ψ2——预测点到有限长路段两端的张角,弧度,见图4.3-1 所示
图7-1有限路段的修正函数,A~B 为路段,P 为预测点
△L—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可按下式计算:
△L=△L1-△L2+△L3
△L1=△L坡度+△L路面
△L2=Aatm+Agr+Abar+Amisc
式中:
△L1-线路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
△L坡度-公路纵坡修正量,dB(A);
△L路面-公路路面材料引起的修正量,dB(A);
△L2-声波传播途径中引起的衰减量,dB(A);
△L3-由反射等引起的修正量,dB(A)。
② 各型车辆昼间或夜间使预测点接收到的交通噪声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Leq(h)大、Leq(h)中、Leq(h)小— 分别为大、中、小型车辆昼间或夜间,预测点接收到的交通噪声值,dB;
③敏感点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预测值计算公式如下:
(LArq)预=
式中:(LArq)预 ——预测点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预测值,dB;
(LArq)预 —— 预测点预测时的环境噪声背景值,采用本规范5.2.2条监测的该预测点现状环境噪声值,dB;
(4)噪声预测结果
根据上述预测方法、预测模式和预测参数,对拟建道路的交通噪声在不同营运期、不同时段、距道路中心线不同距离的影响进行预测。在距离道路中心线10~200m范围内,各段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如下:
表7-3交通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路肩外10m处各特征年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保守考虑将本项目噪声达标距离定为10m。
综上,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本项目道路沿线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路面抛洒物有专门的路面清扫员进行清扫,通过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合理利用、安全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
三、对敏感点的影响分析
项目附近存在村民散户,会受项目交通噪声等的影响。
1、敏感点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的抑尘措施,最终通过项目周围绿化植被的净化作用,使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及扬尘对可能存在的少量农户的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敏感点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道路路肩外10m以外昼、夜间道路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建成后沿线村民与道路红线最近距离均在20m以外,且环境噪声背景值较低,本项目交通噪声也不会引起敏感点噪声超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四、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施工场地不进行柴油、汽油、爆炸品等危化物资存储;一般而言,道路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不可避免的,其风险主要表现在因交通事故和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送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逸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
1、环境风险因子识别
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十大类。
由于危险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所在车辆交通、货运车辆通行的功能,不可避免涉及居民生活过程中的油类的运输及可能存在不具有运输资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本道路,从而加大危险品运输风险污染事故的概率。因此,营运期应加强对油类、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的防范。
危险性物质理化特征:
按《物质危险性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公路施工及运行期间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为柴油、汽油和危化品等。
(1)柴油
柴油属低毒类物质,遇热、火花、明火易燃,可蓄积静电,引起电火花。燃烧(分解)的产物为CO、CO2和硫氧化物。
(2)汽油
汽油属低毒类物质,极易燃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燃烧(分解)的产物为CO、CO2。
(3)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情况如表7-4所示。
表7-4危险货物分类情况一览表
2、源项分析及风险因素
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没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驾驶人员不按规章制度操作:疲劳驾驶、超载、酒后驾驶、超速、无证驾驶、以及躲避穿越道路的行人等客观因素;运输车辆缺陷。
3、风险事故类别
危险品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4、风险预防对策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为防治意外发生,或意外发生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道路移交时建设单位应向道路管理部门明确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由道路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实施。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事故风险防范主要是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和由此导致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突发性事故、有毒有害物品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虽不大,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引起的危害和损失往往很大,有时甚至无法挽回。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品运输风险,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污染风险减缓措施及应急措施,从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以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和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态的扩大。
就该路段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环境影响而言,为防止灾害性事故发生及控制事故发生后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特提出以下措施:
(1)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2)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及监控设施等。
(3)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进行重点的安全性能检查;对运输化学品的车辆进行检查,且向司机强调该路段运输的注意事项。
(4)道路管理部门应做好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前检查,途中运输监控。
6、事故应急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所在车辆交通、货运车辆通行的功能,当发生交通事故引起通行车辆侧翻,进而导致车辆燃油泄漏时,若不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任由车辆燃油泄漏排入当地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中石油类浓度大幅上升,并出现暂时超标,对当地地表水水质带来一定的影响。环评要求,在项目营运期间若发生通行车辆侧翻等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收集泄漏燃油及危险化学品,严禁漏油排入地表水体。
事故应急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建成后及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处置两个方面,前者为后者提供有利的保障,以防止在发生事故时候慌乱无序。
7、事故应急预案
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管理计划。应急计划应包括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的选择、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对于交通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仍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具体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1)建立完善合理的事故应急计划
在做好突发性污染环境风险研究的同时,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计划,把事故的损失减到最小。应急反应计划制定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立突发性事故反应体系
为突发性事故做出快速反应,应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中组织指挥体系要求,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应由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②建立监视和报告制度
一个应急反应体系,最主要的是制定操作性较强、适应性较好的作业计划,该计划对处理突发性事故的作用关系甚大。主要包括通知、评价、处理决定、调动和善后处理等,日常监视及接收信息的工作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一旦发生事故(第一个信息来源可能来自包括公众在内的许多来源中的一个)收到信息后立即按报告程序通知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启动反应体系。
③培训和演习
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计划后,应急队伍要根据计划的要求,在假设情况下进行定期演练和理论学习,以检验计划的可操作性、适应性和严密性,并组织人力编写《突发性事故应急手册》,人手一册,便于查阅。
本项目存在潜在的交通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的环境风险,如果安全措施水平高,则事故的概率必然会降低,但不会为零。一旦发生事故,需要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并需要实施社会救援,因此制定应急预案如下表:
表7-5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2)快速与周全地处理事故现场
一旦发生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交通事故,任何发现人员应及时通过路侧紧急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报告指挥协调中心,指挥协调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就近的道路巡警前往事故点并控制现场;同时,通知就近的地方消防部门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前往救援。如果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置,并对事故记录备案。
8、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突发事故应急工程措施。在发生事故的地面道路段,开设紧急通道,便于人员疏散。对泄露进入河道的物质,采取针对性的阻拦、溶解、中和或其他措施,防止危险物质对下游的扩散影响。
(2)管理措施。事故发生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利用道路紧急电话系统尽快与安全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公安系统等相关系统取得联系,遏制事故污染蔓延。
9、结论
为避免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给所在路段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本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等风险预防措施、提出道路建成后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及道路管理,可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事故应急措施是在突发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措施,以降低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事故应急预案主要明确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的选择、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为规范化进行风险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废水由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组成。
(1)生活废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沿线民房卫生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用地施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设备冲洗废水:环评要求将其集中收集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的影响分析
施工区的燃油设备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排放的尾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作业点和交通道路附近的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产生CO、THC、NO2等污染物。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路线沿程排放,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式排放。
由于施工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因此废气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
(2)施工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且其扩散多在呼吸层,对周围环境影响突出。为说明施工期各类粉尘点源对于环境的综合作用与影响,本次评价采用类比典型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粉尘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在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较高、场内经常洒水保持湿润的前提下,粉尘源主要为运土车辆进出,以及挖掘机挖土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现场场界:1.259~2.308mg/m3,平均1.784mg/m3;离场界下风向10m处0.458~0.529mg/m3,平均0.525mg/m3;离场界下风向30m处0.544~0.670mg/m3,平均0.607mg/m3;场界超标。若按日均值评价则在3个测点皆超标。若将以上监测数据在直角坐标系上作成曲线,则外推一次值的超标范围约离场界5~6m左右,日均值的超标范围约离场界达80~90m左右。因此施工期粉尘对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大气环境质量会产生一定影响。
拟建项目施工场地空旷,施工扬尘易自然沉降;引起扬尘的运输、刮风和地面积尘的因素贯穿于施工期始终,扬尘对环境影响持续时间较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
在项目采取有效的防风抑尘措施前提下,施工期产生的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扬尘的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土石方量较大,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除采取前文要求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以外,还有对土石方运输车辆进行合理优化,并最大限度结合项目周边区域在建或待建项目情况,优先考虑回填平整或就地利用作周边项目低洼地填方使用,减少弃方运输距离,剩余土石方运至临时弃土场堆存。
本项目施工区域及运输路线20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因此在采取了上述有效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土石方运输以及施工过程对沿线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施工沥青烟影响分析
项目所需的沥青均在当地购买商品沥青,不单独设置沥青砼拌合站。运送沥青均采用采用罐装沥青专用车辆装运,以防止沿程撒落污染环境。因此本项目沥青烟仅在铺路时,由于热油蒸发而产生,经自然通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若施工过程周边存在民房,则应尽量避免大风天在民房上风向进行沥青摊铺。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将对项目场地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评价将根据施工噪声的场界限值要求,类比预测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
噪声从噪声源传播到受声点,会因传播距离、空气和水体吸收,树木、山体等阻挡物的屏障影响而产生衰减。依据噪声源的特性,本项目施工期最大设备其当量半径尺寸R约为2.5m,当距离r>2R即5m时,本评价将设备噪声视为点声源进行预测分析。采用点源噪声距离衰减公式预测施工噪声的影响。其衰减模式为:
式中:L(r) —距噪声源r处噪声级,dB(A);
L(r0)— 距噪声源r0处噪声级,dB(A);
r —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
工程施工噪声随距离衰减后的情况见表7-1所示。
表7-1 主要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
距离(m) 设备 |
实测值(m) | 10 | 20 | 40 | 50 | 100 |
轮式装载机 | 90 | 78 | 72 | 66 | 64 | 58 |
平地机 | 90 | 78 | 72 | 66 | 64 | 58 |
振动式压路机 | 86 | 74 | 68 | 62 | 60 | 54 |
双轮双振压路机 | 81 | 69 | 63 | 57 | 55 | 49 |
轮胎压路机 | 76 | 64 | 58 | 52 | 50 | 44 |
推土机 | 86 | 74 | 68 | 62 | 60 | 54 |
轮胎式液压挖掘机 | 84 | 72 | 66 | 60 | 58 | 52 |
冲击式钻井机 | 87 | 75 | 69 | 63 | 61 | 55 |
钻孔式灌注桩机 | 81 | 69 | 63 | 57 | 55 | 49 |
沥青摊铺机 | 81 | 69 | 63 | 57 | 55 | 49 |
对于本工程路段,沿线存在声环境敏感点,因此施工期内的噪声污染是较重的,受影响的对象主要是沿线人群和施工作业区附近的动物。随着工程进度和施工工序的更替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机械振动,这种振动具有突发性、冲击性和连续性等特点,容易引起人们烦燥,甚至造成某些振动危害。产生振动的机械有振动式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和摊铺机等,其中轮式装载机的影响尤为突出。
由表7-1可知,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在道路红线外140m外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2011)昼、夜排放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时,项目评价区域现状主要环境敏感点为道路沿线两侧区域200m范围内的村民,为保护其不受本项目施工影响,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严禁在夜间施工,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时,应认真执行当地政府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如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出安民告示告知市民施工时间、施工内容,以得到周边居民的谅解和支持,并尽量缩短工时。
综上所述,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合理措施前提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有限。
4、固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根据项目土石方工程设计资料,项目开挖土石方852079m3(自然方),路基回填土石方802716m3(自然方),最终项目施工期将共计产生49363m3的弃方,本项目不设置永久弃土场,仅在用地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弃土场,分别位于K0+100(容积1万方)、K2+000(容积2万方)、K3+500(容积10万方)、K6+400(容积9万方)、K7+600(容积2万方)、K8+700(容积3万方)、K10+200(容积2.2万方)、K11+600(容积3万方),总容积32.2万方,仅作施工时临时弃土暂存场地,待绿化时所有弃土、弃方及清表土方用于路基两侧绿化、护坡道及分隔带内用土,严禁施工弃土随意倾倒进入当地地表水体;建筑垃圾集中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弃渣场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城镇垃圾转运点,对外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如下:
(1)工程占地的影响
工程施工和设施占地会造成植被破坏,本项目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和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无大型植被,因此项目建设对用地的植被破坏影响有限。
(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将使植被生境破坏,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影响的程度是不可逆的。施工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导致了植物种群和物种多样性发生变化,从而使群落生物多样性降低,部分植物物种可能会消失或数量减少;其次,工程施工形成的采伐迹地、裸地有利于部分等耐旱喜光植物的生长和定居,其种群数量和个体数量急剧增加,形成优势种群。
由于本项目沿线群落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常见和广布种,且沿线绝大部分地区为农业生态区,因此工程施工对沿线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相对较小。
(3)对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对动物具有多方面的负面影响,其中一般性影响主要包括如:生境破坏、人为干扰、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扬尘、灯光)等。
生境破坏: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境破坏包括路基等设施建设等会破坏地表植被和地表结构,占据野生动物栖息和繁殖场所,形成迁移阻碍,影响动物取食、繁殖等行为,使野生动物原有的栖息生境破坏或消失。
人为干扰:施工人员活动的干扰主要源于其生活垃圾、人为捕获当地野生动物。施工时若对施工人员管理不严,有的施工人员会直接捕杀野生动物,会影响到野生动物的生存;此外,人为活动的增加以及路基的开挖、施工机械噪音均会惊吓、干扰某些鸟类,尤其对一些山林鸟类会产生干扰。
污染:施工中生产、生活废污水的随意排放,会使地表水受到污染,进而影响水栖野生动物;施工中产生的噪音,包括机械化施工路段,由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动物活动节律上的影响,特别是繁殖季节,可能会干扰其繁殖行为从而影响其成功繁殖;这些噪音也会惊扰公路周边的野生动物,使它们无法正常觅食、栖息,被迫逃离;在工程施工中,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如NOx、总悬浮颗粒物等会增加该路段的大气污染负荷,同时干燥季节施工,土石方现场施工扬尘,也会影响大气质量;灯光:道路修筑过程中灯光照明,将可能干扰夜行性动物的活动节律,并改变其生活习性。
本项目沿线区域无鸟类栖息地,不穿越鸟类迁徙路线,因此公路运行不会造成栖息地隔离、迁徙阻隔的影响。同时,公路噪声和夜间灯光带来的压缩动物的分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动物种群渐渐适应而减小。且工程沿线无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境分布,故项目实施对当地的重点保护动物无明显影响。
(4)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临时弃土场及道路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设区域原有功能为主要为耕地和荒地。施工过程中表层土约0.2m将部分被剥离,将破坏原生地貌,导致土地退化,破坏土壤生物和微生物的生存环境,裸露的地表将造成水土流失,如果控制措施不当,遇到暴雨天气会造成泥土顺地形流失。
高填深挖段水土保持措施:高填深挖锚钉框架防护及挖方CF网植草灌防护。
临时弃土场选址:
①临时弃土场选址应综合考虑工程路段挖填方分布情况,尽量实现挖填方就地平衡,减少弃方运输距离;
②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靠近当地水库、河流等水体岸边,严禁弃土下水倾倒;
③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人群聚居区常年主导上风向位置,临时弃土场远离居民集中区。尽量避免破坏当地植被及压占良田;
④临时弃土场不位于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范围之内;
⑤临时弃土场场址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周围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临时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
①临时弃土场设置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挡土墙、拦渣坝及护坡等水保措施,护坡应种植植被绿化,减少雨水冲刷;弃土(渣)过程中应分层压实,压实度达到85%,以防止弃土(渣)边坡失稳。
②临时弃土(渣)形成的坡顶应满足排水要求,要设置不小于4%的自然排水坡度;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沟,用于收集周围山体雨水对弃土场堆体的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排土场泥石流的发生;
③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表层铺设表土,并进行疏松复垦,种植绿化植被。弃土(渣)堆的植物措施要从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发,以恢复原用地功能为目标。对于因弃土形成的坡面和平台采用回填种植土(10cm)后撒播灌草进行植被恢复。灌草草种选用乡土物种,与填方边坡植被景观恢复选用的物种和配比一致。原则上,对弃土形成的弃土场坡顶,根据其原始用地性质,占林还林,占地还耕。
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在项目投入运营前先去拆除原有临时工程地面建构筑物,采取植被种植、表土复垦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原有临时工程占地生态原貌,实现迹地恢复。
综上,施工期采取合理措施后可避免或极大缓解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的废水为路面初期雨水,产生的路面初期雨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路面初期雨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仅在降雨初期可能会造成地表水体浑浊,随后便可恢复,对区域地表水影响甚微。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所在车辆交通、货运车辆通行的功能,当发生交通事故引起通行车辆侧翻,进而导致车辆燃油泄漏时,若不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任由车辆燃油泄漏排入当地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中石油类浓度大幅上升,对当地地表水水质带来一定的影响。
环评要求,在项目营运期间若发生通行车辆侧翻等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收集泄漏燃油及危险化学品,严禁漏油排入地表水体。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营运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交通车辆带来的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车辆的定时检修,控制合适的车速等措施能降低汽车尾气的浓度,减少对道路沿线的污染;安排专门的养护人员及清扫车辆对道路路面及时清扫,保持路面清洁,可将路面扬尘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轻微,不会给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环评主要预测项目营运期道路噪声在评价范围内的影响。
(1)确定预测源强
根据工程分析,将项目建成后营运期特征年为近期(2021年)、中期(2026年)、远期(2036年),各类车型的辐射声级作为预测源强。
(2)噪声执行标准
本项目道路附近声环境质量执行2类标准。
(3)预测模式
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噪声预测模式进行预测。
①车型分类
车型分类(大、中、小型车)方法见表7-2。
表7-2车型分类
车型 | 总质量(GVM) |
小 | ≤3.5t,M1,M2,N1 |
中 | 3.5t-12t,M2,M3,N2 |
大 | >12t,N3 |
注:M1,M2,M3,N1,N2,N3和GB1495划定方法相一致。摩托车、拖拉机等应另外归类。
②第i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式
p
式中:
—第i 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A);
—第i 类车速度为Vi,km/h;水平距离为7.5 米处的能量平均A 声级,dB(A);
Ni—昼间,夜间通过某个预测点的第i 类车平均小时车流量,辆/h;
r—从车道中心线到预测点的距离,m;(上表)适用于r>7.5m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
Vi —第i 类车的平均车速,km/h;
T —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1h;
Ψ1、Ψ2——预测点到有限长路段两端的张角,弧度,见图4.3-1 所示
图7-1有限路段的修正函数,A~B 为路段,P 为预测点
△L—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可按下式计算:
△L=△L1-△L2+△L3
△L1=△L坡度+△L路面
△L2=Aatm+Agr+Abar+Amisc
式中:
△L1-线路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
△L坡度-公路纵坡修正量,dB(A);
△L路面-公路路面材料引起的修正量,dB(A);
△L2-声波传播途径中引起的衰减量,dB(A);
△L3-由反射等引起的修正量,dB(A)。
② 各型车辆昼间或夜间使预测点接收到的交通噪声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Leq(h)大、Leq(h)中、Leq(h)小— 分别为大、中、小型车辆昼间或夜间,预测点接收到的交通噪声值,dB;
③敏感点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预测值计算公式如下:
(LArq)预=
式中:(LArq)预 ——预测点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预测值,dB;
(LArq)预 —— 预测点预测时的环境噪声背景值,采用本规范5.2.2条监测的该预测点现状环境噪声值,dB;
(4)噪声预测结果
根据上述预测方法、预测模式和预测参数,对拟建道路的交通噪声在不同营运期、不同时段、距道路中心线不同距离的影响进行预测。在距离道路中心线10~200m范围内,各段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如下:
表7-3交通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营运期 | 功能区 | 路肩外不同水平距离下的交通噪声预测值:dB(A) | ||||||||||
距离 | 10 | 20 | 30 | 40 | 60 | 80 | 100 | 120 | 150 | 200 | ||
本项目全线(双向2车道) | 近期 | 昼间 | 42.6 | 40.1 | 38.5 | 37.3 | 35.7 | 34.5 | 33.5 | 32.7 | 31.7 | 30.5 |
夜间 | 39.5 | 37.0 | 35.5 | 34.3 | 32.6 | 31.4 | 30.5 | 29.7 | 28.7 | 27.4 | ||
中期 | 昼间 | 43.6 | 41.1 | 39.5 | 38.4 | 36.7 | 35.5 | 34.5 | 33.7 | 32.8 | 31.5 | |
夜间 | 40.5 | 38.1 | 36.5 | 35.3 | 33.6 | 32.4 | 31.5 | 30.7 | 29.7 | 28.4 | ||
远期 | 昼间 | 45.2 | 42.7 | 41.1 | 39.9 | 38.3 | 37.0 | 36.1 | 35.3 | 34.3 | 33.1 | |
夜间 | 42.1 | 39.6 | 38.0 | 36.9 | 35.2 | 34.0 | 33.0 | 32.2 | 31.3 | 30.0 | ||
标准值 | 昼间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60 | |
夜间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50 |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路肩外10m处各特征年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保守考虑将本项目噪声达标距离定为10m。
综上,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本项目道路沿线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路面抛洒物有专门的路面清扫员进行清扫,通过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合理利用、安全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小。
三、对敏感点的影响分析
项目附近存在村民散户,会受项目交通噪声等的影响。
1、敏感点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的抑尘措施,最终通过项目周围绿化植被的净化作用,使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及扬尘对可能存在的少量农户的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敏感点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道路路肩外10m以外昼、夜间道路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建成后沿线村民与道路红线最近距离均在20m以外,且环境噪声背景值较低,本项目交通噪声也不会引起敏感点噪声超标,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四、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施工场地不进行柴油、汽油、爆炸品等危化物资存储;一般而言,道路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不可避免的,其风险主要表现在因交通事故和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送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逸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
1、环境风险因子识别
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十大类。
由于危险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所在车辆交通、货运车辆通行的功能,不可避免涉及居民生活过程中的油类的运输及可能存在不具有运输资格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本道路,从而加大危险品运输风险污染事故的概率。因此,营运期应加强对油类、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的防范。
危险性物质理化特征:
按《物质危险性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公路施工及运行期间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为柴油、汽油和危化品等。
(1)柴油
柴油属低毒类物质,遇热、火花、明火易燃,可蓄积静电,引起电火花。燃烧(分解)的产物为CO、CO2和硫氧化物。
(2)汽油
汽油属低毒类物质,极易燃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燃烧(分解)的产物为CO、CO2。
(3)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情况如表7-4所示。
表7-4危险货物分类情况一览表
类别 | 属性 | ||
11 | 爆炸品 | 1.1 |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1.2 | 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
1.3 | 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
1.4 | 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
1.5 |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 ||
1.6 | 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明感物品 | ||
22 | 气体 | 2.1 | 易燃气体 |
2.2 | 非易燃无毒气体 | ||
2.2 | 毒性气体 | ||
33 | 易燃液体 | 3.1 | 闭杯试验闪电不高于60℃,或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 |
44 | 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4.1 | 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 |
4.2 | 易于自燃的物质 | ||
4.3 |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 ||
55 |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 5.1 | 氧化性质 |
5.2 | 有机过氧化物 | ||
66 |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 6.1 | 毒性物质 |
6.2 | 感染性物质 | ||
77 | 放射性物质 | 7.1 | 任何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浓度和放射性总活度超过GB11806规定限值的物质 |
88 | 腐蚀性物质 | 8.1 | 使完好皮肤组织在暴露超过60min、但不超过4h之后开始的最多14d观察期内全厚度毁损的物质 |
8.2 | 被判定不引起完好皮肤组织全厚度毁损,但在55℃试验温度下,对钢或铝的表面腐蚀率超过6.25mm/a的物质 | ||
99 | 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 9.1 | 存在危险但不能满足其他类别定义的物质和物品 |
9.2 | 危险水生环境物质 |
2、源项分析及风险因素
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没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驾驶人员不按规章制度操作:疲劳驾驶、超载、酒后驾驶、超速、无证驾驶、以及躲避穿越道路的行人等客观因素;运输车辆缺陷。
3、风险事故类别
危险品运输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4、风险预防对策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为防治意外发生,或意外发生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道路移交时建设单位应向道路管理部门明确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由道路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实施。
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事故风险防范主要是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和由此导致的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突发性事故、有毒有害物品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虽不大,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引起的危害和损失往往很大,有时甚至无法挽回。因此,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品运输风险,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污染风险减缓措施及应急措施,从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以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和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态的扩大。
就该路段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可能带来环境影响而言,为防止灾害性事故发生及控制事故发生后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特提出以下措施:
(1)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2)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及监控设施等。
(3)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进行重点的安全性能检查;对运输化学品的车辆进行检查,且向司机强调该路段运输的注意事项。
(4)道路管理部门应做好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前检查,途中运输监控。
6、事故应急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所在车辆交通、货运车辆通行的功能,当发生交通事故引起通行车辆侧翻,进而导致车辆燃油泄漏时,若不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任由车辆燃油泄漏排入当地地表水体,将造成地表水体中石油类浓度大幅上升,并出现暂时超标,对当地地表水水质带来一定的影响。环评要求,在项目营运期间若发生通行车辆侧翻等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收集泄漏燃油及危险化学品,严禁漏油排入地表水体。
事故应急措施主要包括项目建成后及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处置两个方面,前者为后者提供有利的保障,以防止在发生事故时候慌乱无序。
7、事故应急预案
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管理计划。应急计划应包括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的选择、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对于交通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仍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环境保护基本方针,具体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1)建立完善合理的事故应急计划
在做好突发性污染环境风险研究的同时,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计划,把事故的损失减到最小。应急反应计划制定大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立突发性事故反应体系
为突发性事故做出快速反应,应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中组织指挥体系要求,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应由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②建立监视和报告制度
一个应急反应体系,最主要的是制定操作性较强、适应性较好的作业计划,该计划对处理突发性事故的作用关系甚大。主要包括通知、评价、处理决定、调动和善后处理等,日常监视及接收信息的工作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一旦发生事故(第一个信息来源可能来自包括公众在内的许多来源中的一个)收到信息后立即按报告程序通知指挥中心等相关单位,启动反应体系。
③培训和演习
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计划后,应急队伍要根据计划的要求,在假设情况下进行定期演练和理论学习,以检验计划的可操作性、适应性和严密性,并组织人力编写《突发性事故应急手册》,人手一册,便于查阅。
本项目存在潜在的交通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的环境风险,如果安全措施水平高,则事故的概率必然会降低,但不会为零。一旦发生事故,需要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危害。并需要实施社会救援,因此制定应急预案如下表:
表7-5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1 | 危险源情况 | 详细说明危险源类型、数量、分布及其对环境的风险 |
2 | 应急计划区 | 有害物质运输路段 |
3 | 应急组织 | 交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由相关干部人员担任小组长,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疏散、救援和善后处理,事故临近地区养路部门配合交管部门实施全部工作。 |
4 | 应急状态分类应急响应程序 | 规定环境风险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状态分类,以此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
5 | 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 | 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中毒人员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必要的防毒面具。 |
6 | 应急通讯通告与交通 |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通告方式和交通保障、管理等事项。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信设施,如手机、固定电话、广播、监视电视等 |
7 | 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评价 | 由专业人员对环境风险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进行评估,吸取经验教训避免再次发生事故,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
8 | 应急防护措施 | 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对危险区进行隔离;清除现场废物,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 |
9 | 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医疗救护与保护公众健康 | 事故现场:事故处理人员制定毒物应急剂量、现场及临近装置人员的撤离组织计划和紧急救护方案; 临近地区:制定受事故影响的临近地区内人员的疏散组织计划和紧急救护方案。 |
10 | 应急状态中止 恢复措施 |
事故现场: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秩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回复运营措施; 临近地区:解除事故警戒,公众返回和善后恢复措施。 |
11 | 人员训练 与演习 |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事故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训练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演习;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12 | 公众教育 信息发布 |
对临近地区公众开展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教育、应急知识培训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
13 | 记录和报告 | 设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
14 | 更新程序 | 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
15 | 附件 | 准备并形成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有关的附件材料。 |
(2)快速与周全地处理事故现场
一旦发生运输有毒有害物品的交通事故,任何发现人员应及时通过路侧紧急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报告指挥协调中心,指挥协调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就近的道路巡警前往事故点并控制现场;同时,通知就近的地方消防部门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前往救援。如果危险品为固态,可清扫处置,并对事故记录备案。
8、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1)突发事故应急工程措施。在发生事故的地面道路段,开设紧急通道,便于人员疏散。对泄露进入河道的物质,采取针对性的阻拦、溶解、中和或其他措施,防止危险物质对下游的扩散影响。
(2)管理措施。事故发生时,在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置;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利用道路紧急电话系统尽快与安全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公安系统等相关系统取得联系,遏制事故污染蔓延。
9、结论
为避免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给所在路段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本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等风险预防措施、提出道路建成后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及道路管理,可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事故应急措施是在突发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措施,以降低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事故应急预案主要明确指挥机构及相关协作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应急技术和处理步骤的选择、设备、器材的配置和布局,人力和物力的保证和调配,事故的动态监测制度,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制度等,为规范化进行风险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时期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场地 | 颗粒物 | 洒水保洁,设立防尘围栏,风力大于4级停止施工。 | 场界达标排放 | |||||||||||||||||||||||||||||||||||||||||||||||||||||||||||||||||||||||||||||||||
施工机械烟气、运输车辆尾气 | CO、NOx、CnHm | 通过自然稀释扩散。 | 场界达标排放 | |||||||||||||||||||||||||||||||||||||||||||||||||||||||||||||||||||||||||||||||||||
沥青烟 | 苯并(a)芘 | 通过周围大气扩散稀释。 | 场界达标排放 | |||||||||||||||||||||||||||||||||||||||||||||||||||||||||||||||||||||||||||||||||||
营运期 | 通行车辆 | NO2 CO THC 颗粒物 |
清扫路面,保证路面清洁,周围绿化植被净化。 | 边界达标排放 |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设备清洗废水 | SS、石油类 | 沉砂、隔油处理。 | 工程回用 | |||||||||||||||||||||||||||||||||||||||||||||||||||||||||||||||||||||||||||||||||
施工人员 | CODCr、BOD5 SS、氨氮 | 依托项目沿线民房卫生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用地施肥。 | 达标排放 | |||||||||||||||||||||||||||||||||||||||||||||||||||||||||||||||||||||||||||||||||||
营运期 | 初期雨水 | SS | 通过排水边沟排入地表水体。 | 影响较小 |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后外运城镇垃圾转运点。 | 无害化处置 | |||||||||||||||||||||||||||||||||||||||||||||||||||||||||||||||||||||||||||||||||
施工场地 | 建筑垃圾 | 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弃渣场。 | 卫生填埋 | |||||||||||||||||||||||||||||||||||||||||||||||||||||||||||||||||||||||||||||||||||
施工过程 | 弃方 | 临时弃渣场堆存,后期用于绿化、边坡填方使用。 | 无害化处置 | |||||||||||||||||||||||||||||||||||||||||||||||||||||||||||||||||||||||||||||||||||
营运期 | 路面 | 抛洒物 | 及时清扫,统一清运处理。 | 无害化处置 | ||||||||||||||||||||||||||||||||||||||||||||||||||||||||||||||||||||||||||||||||||
噪 声 |
施工期 | 推土机等施工机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 | 不扰民 | ||||||||||||||||||||||||||||||||||||||||||||||||||||||||||||||||||||||||||||||||||
营运期 | 交通噪声 | 自然衰减,绿化降噪。 | ||||||||||||||||||||||||||||||||||||||||||||||||||||||||||||||||||||||||||||||||||||
其他 | / | |||||||||||||||||||||||||||||||||||||||||||||||||||||||||||||||||||||||||||||||||||||
一、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沿线区域生态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无现状敏感性生态因素,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轻微。 其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1)开挖、回填时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单位应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在降雨前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措施。 (2)雨季施工时暴雨会加大施工场地水土流失量,对本项目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大。因此,为减少水土流失,施工中开挖的裸露地表应用塑料布覆盖,并在场地内设排水沟临时沉淀池,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3)临时弃土场保护措施 临时弃土场选址: ①临时弃土场选址应综合考虑工程路段挖填方分布情况,尽量实现挖填方就地平衡,减少弃方运输距离; ②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靠近当地水库、河流等水体岸边,严禁弃土下水倾倒; ③临时弃土场选址应避开人群聚居区常年主导上风向位置,临时弃土场远离居民集中区。尽量避免破坏当地植被及压占良田; ④临时弃土场不位于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范围之内; ⑤临时弃土场场址不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周围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临时弃土场生态保护措施: ①临时弃土场设置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挡土墙、拦渣坝及护坡等水保措施,护坡应种植植被绿化,减少雨水冲刷;弃土(渣)过程中应分层压实,压实度达到85%,以防止弃土(渣)边坡失稳。 ②临时弃土(渣)形成的坡顶应满足排水要求,要设置不小于4%的自然排水坡度;弃土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沟,用于收集周围山体雨水对弃土场堆体的雨水冲刷,减少水土流失,防止排土场泥石流的发生; ③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表层铺设表土,并进行疏松复垦,种植绿化植被。弃土(渣)堆的植物措施要从保护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有利于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出发,以恢复原用地功能为目标。对于因弃土形成的坡面和平台采用回填种植土(10cm)后撒播灌草进行植被恢复。灌草草种选用乡土物种,与填方边坡植被景观恢复选用的物种和配比一致。原则上,对弃土形成的弃土场坡顶,根据其原始用地性质,占林还林,占地还耕。 综上,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工程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在项目投入运营前先去拆除原有临时工程地面建构筑物,采取植被种植、表土复垦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原有临时工程占地生态原貌,实现迹地恢复。 二、环境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计划是指工程在施工期、运营期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对企业的生产实行有效监控,及时掌握和了解污染治理与控制措施的执行效果,以及周围地区环境质量变化,及时调整工程运行方式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接受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督,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取得更好的综合环境效益。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环境监测,可正确、迅速完整地为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管理提供必要依据。应包括两方面:竣工验收监测和运营期的常规监测计划。 ①竣工验收监测 根据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责任主体及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单位暂定为建设单位,即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三、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0.82%,环保投资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8-2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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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一)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的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乡村公路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内容,本项目属于第一大类、鼓励类;“二十四 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12、农村公路建设”。因此,本项目属于《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同时,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文号为:古发改投资(2015)226号文件。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2)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属于农村道路,其道路权属未改变,不涉及土地报征,符合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选址的符合性
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拟建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工程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古迹,无名木古树,项目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
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项目拟建地区域内现状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分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路面初期雨水。产生的路面初期雨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仅在降雨初期可能会造成地表水体浑浊,随后便可恢复,对区域地表水影响甚微。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的水污染物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通行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扬尘。通过路面清扫及自然稀释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通行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根据影响预测,项目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路面抛洒物。经及时清扫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项目为沿线区域生态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无现状敏感性生态因素,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轻微。
(四)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结论
本环评提出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措施有效,建设单位应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五)达标排放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建成后周围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废气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类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七)清洁生产结论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施工期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对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实现回用,满足节水节能要求。本项目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八)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二、建 议
1、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施工设备,每日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喷淋,保证施工环境和周边的居住环境。
2、建议在施工招标阶段就明确各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水保措施应尽快落实,防止对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造成影响。
4、实际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环境法规宣传,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建设项目施工中的自觉行为和实现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
5、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应将环保责任制纳入施工招投标合同,施工监理中应配备环保专职人员,确保施工期环保措施的落实。
(一)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的符合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乡村公路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内容,本项目属于第一大类、鼓励类;“二十四 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12、农村公路建设”。因此,本项目属于《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同时,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石屏独立工矿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文号为:古发改投资(2015)226号文件。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2)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属于农村道路,其道路权属未改变,不涉及土地报征,符合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3)选址的符合性
项目位于古蔺县石屏镇,拟建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工程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古迹,无名木古树,项目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
因此,该项目选址合理。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项目拟建地区域内现状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分别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路面初期雨水。产生的路面初期雨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仅在降雨初期可能会造成地表水体浑浊,随后便可恢复,对区域地表水影响甚微。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的水污染物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通行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及扬尘。通过路面清扫及自然稀释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通行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根据影响预测,项目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路面抛洒物。经及时清扫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5)生态环境
项目为沿线区域生态现状主要为耕地和荒地,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无现状敏感性生态因素,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轻微。
(四)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结论
本环评提出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措施有效,建设单位应将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五)达标排放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建成后周围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废气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六)总量控制
本项目属于非污染生态类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七)清洁生产结论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施工期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对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实现回用,满足节水节能要求。本项目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八)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二、建 议
1、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施工设备,每日定期对施工工地进行喷淋,保证施工环境和周边的居住环境。
2、建议在施工招标阶段就明确各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3、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水保措施应尽快落实,防止对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造成影响。
4、实际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环境法规宣传,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使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建设项目施工中的自觉行为和实现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内在需要。
5、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应将环保责任制纳入施工招投标合同,施工监理中应配备环保专职人员,确保施工期环保措施的落实。
注 释
一、本报告表附以下附件:
附件1 环评执行标准
附件2 立项文件
附件3规划证明
附件4用地情况说明
附件5监测报告
二、本报告表附以下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附图3 监测布点图
附图4平面示意图
附图5纵断面示意图
附图6 项目施工布置图
附图7 生态红线图
三、本报告表未设置专项评价。
一、本报告表附以下附件:
附件1 环评执行标准
附件2 立项文件
附件3规划证明
附件4用地情况说明
附件5监测报告
二、本报告表附以下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外环境关系示意图
附图3 监测布点图
附图4平面示意图
附图5纵断面示意图
附图6 项目施工布置图
附图7 生态红线图
三、本报告表未设置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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