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来安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cg202404-0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来安县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成静182550417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来安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acg202404-0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安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29页6.3技术评分细则中第5条评分修改如下:

5

技术参数

28分

根据招标文件中对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和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对比评分;

1)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 1分,共21项,共21分。

2)非“▲”项为主要技术参数指标,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 0.1 分,共70项,共7分。

对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和响应程度的评审要求:
供应商需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明确技术参数是否响应,如与磋商文件技术参数条款不一致应在表中列出正(或负)偏离,对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明确不响应的,该项不得分。

标注“▲”项的技术参数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与产品技术参数条款相对应的有效“证明材料”(下同)予以支持,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之相关的证明文件或产品技术说明文件或印刷资料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检验(测)报告或注册证明文件等,且证明材料必须为中文文本,若存在非中文时,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否则均视为负偏离;

“▲”项的技术参数指标,评审时依据投标人技术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表”中的内容和响应情况作为评审依据。

如某项标识中包含多技术参数或要求,则该项标识所含内容均需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如出现相同的技术指标说明或表述不一致时,此技术指标均视为无效技术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中的独立展柜、桌型展柜、沿墙展柜中关于超白夹胶玻璃的描述统一修改如下:

采用超白夹胶玻璃,选用厚度6+0.76+6(mm)超白夹胶玻璃,夹胶可防99.99%的紫外光,具有防爆功能;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来安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

    址:来安县新城区来阳路46号

联系方式:13855082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滁州市来安县峰汇国际13栋A座1618室

联系方式:1825504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成静、张晓倩

电   话:13855082545、1825504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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