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公司乌东煤矿2024至2025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869.0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公司乌东煤矿2024至2025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乌东煤矿2024至2025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769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769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艳 电话:09916809011
邮箱:2000296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乌东煤矿2024至2025年后勤保障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769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769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陕西云诚忠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德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869.070000 | 1883.695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土默特右旗三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土默特右旗三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5日 2、土默特右旗三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土默特右旗三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9月5日 3、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新能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 4、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劳务外包管理合同、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9月8日 5、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后勤承包合同、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5月30日 6、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8月9日 | 1、乌鲁木齐西域百花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外包服务、乌鲁木齐西域百花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月1日 2、新疆鑫金盾技工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新疆鑫金盾技工学校、2020年12月27日 3、奎屯锦疆热电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劳务外包服务合同、奎屯锦疆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5日 4、新疆肥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新疆肥中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日 5、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奇台县带家公寓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三年)、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8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艳 电话:09916809011
邮箱:20002960@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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