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1400-01217
预算金额2.00元
招标联系人-0429-220662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雪莲0429-315255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2022年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07月19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00-01217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2年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502,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02,000.00元

采购需求:

(1)编制48座小型水库及乌金塘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包括现场勘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信息采集与编辑、测量、权属调查、管理范围线划定,保护范围线划定、图表绘制、主要节点坐标提取及信息统计,形成划界成果表、成果图,编制划界技术报告等。

(2)完成水库管理范围界桩及标示牌设计。具体阐述界桩设置、制作规格、界桩编号、界桩放样、公示牌规格等要求。阐述界桩及公示牌的材质、样式、规格、安装要求等。

(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7月30日前,完成水库工程划界实施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完成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线划定以及相关信息填报。9月30日前,完成水库工程划界成果省级审查。10月30日前完成政府公告并完成界桩埋设工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乙级测绘(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

(4)投标人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有效期内;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认定、一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对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706 20220712,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7190930(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 202207190930(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水利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海星路8号 

联系方式:  0429-2206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 

联系方式: 0429-3152555         

邮箱地址:jctb7777@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账号:2000 9052 2420 0000 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雪莲

电 话:0429-3152555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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