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组自筹100%,招标人为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工业集中区,码头依长湖申线航道北岸而建,长湖申线航道现阶段为内河限制性三级航道,码头北侧为吕蒙路、沪聂线等多条道路。本工程建设规模:新建1个500吨级加油泊位,码头采用半挖入式布置,码头泊位长度为 63m,使用岸线长度约63m;码头两侧设置翼墙段与原码头结构衔接;码头前沿作业带(长 63m,宽4m)内布置两台加油机为到港船舶提供加油服务。
项目工程总造价约460万元。
2.2、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并有有效期内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4.2、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4.3、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请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总
电 话:0572-606696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66518805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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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名称: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2598号联系人:冯总电话:0572-6066969 |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东街1100号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张工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电话:13666518805 | 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1.4 | 项目名称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长兴县龙舟水运有限公司 | ||||||||
1.2.1 | 资金来源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本项目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67622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码头水工建筑、附属设施安装、码头作业区道路、给排水及消防安装等。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2月 | |||||||||||||||
1.3.3 | 质量要求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以收到日期为准)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1.11 | 分包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允许,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等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 |
1.12 | 偏离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日期为准)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022年10月21日09时3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相应栏的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3.2.5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
二、投标人可自愿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 |||||||||||||||||||||
缴纳形式: | |||||||||||||||||||||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 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 |||||||||||||||
电子保函。 | 电子保函。 | 电子保函。 | |||||||||||||||||||
三、采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注意事项: |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 | |||||||||
2.收款单位:本次招标委托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 | |||||||||||||||||||||
证金 | |||||||||||||||||||||
3.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主体基本账户转出(不得由分公司、办事处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 | |||||||||||||||||||
或项目部等非投标主体及一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 |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4.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及开户行: | |||||||||
账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兴开发区支行 | |||||||||||||||||||||
5.投标保证金账号等相关信息的获取,应由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 | |||||||||||||||||||||
标文件后点击“生成保证金子账号”按钮后自动生成。每个标段生成 | |||||||||||||||||||||
的账号各不相同,一个标段只能对应一个账号,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 | |||||||||||||||||||||
件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账号。潜在投标人不得将 | |||||||||||||||||||||
欲投标的几个项目保证金累加后汇入同一账号,否则系统只能视作一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6.中心在系统中设置了保证金信息打印功能,以便潜在投标人正确、 | ||||||||||||||||||||||||
及时的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 ||||||||||||||||||||||||
7.为方便各方,“中心”和各潜在投标人办理保证金收退手续,双方 | ||||||||||||||||||||||||
不相互开具收据。 | ||||||||||||||||||||||||
8.各招标代理(招标人)将在开标时在系统中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 | ||||||||||||||||||||||||
况;合同签订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招标人)发出退还指令,中心财务 | ||||||||||||||||||||||||
按汇入原账号退还。 | ||||||||||||||||||||||||
9.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从基本账户汇入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否 | ||||||||||||||||||||||||
则作无效标处理。 | ||||||||||||||||||||||||
10、投标会员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 | ||||||||||||||||||||||||
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 | ||||||||||||||||||||||||
银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 | ||||||||||||||||||||||||
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银行证明),投标保 | ||||||||||||||||||||||||
证金无效。 | ||||||||||||||||||||||||
四、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注意事项: | ||||||||||||||||||||||||
1.投标电子保函由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 | ||||||||||||||||||||||||
凭证,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2.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须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本标段要求的投标保证 | ||||||||||||||||||||||||
金金额担保。 | ||||||||||||||||||||||||
个标段的投标。 |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3.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4.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出具的投标电子保函中必须包含以下(1)(2) | |||||||
项内容;不得与投标人签订损害招标人责任、权利的条款、协议、合 | ||||||||||||||||||||||||
同等作为担保合同内容。 | ||||||||||||||||||||||||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进行赔付,赔付 | ||||||||||||||||||||||||
金额以电子保函中担保金额为准。 |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①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②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③投标人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④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 | ||||||||||
(2)保函出具机构收到招标人出具的《担保责任预履行通知书》后, |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担保赔偿款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针对具体项目要求“一标段一保 |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函”;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支付申请电子保函的费用。 | |||||||||
6.投标人有自行选择电子保函平台中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的权利, | ||||||||||||||||||||||||
投标人按照投标电子保函出具机构的业务流程、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 | ||||||||||||||||||||||||
电子保函公示格式办理投标电子保函业务。投标人投标时应及时核对 | ||||||||||||||||||||||||
投标电子保函相关信息,并对相关信息的正确性负责。 | ||||||||||||||||||||||||
7.投标人在开标截止前应提前办理投标电子保函业务,及时下载投标 | ||||||||||||||||||||||||
电子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电子保函【注:如投标人申请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下列内容:2021年1月1日以来,有无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 | 填写“有”或者“无”。 |
投标人: | (企 |
业电子签章) | 业电子签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
法人电子章) |
承诺人: | (企业电 |
子签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 | |||
法人电子章) |
日期:_______年 | 月 | 日 |
注:因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认真填写,方便联系后期 |
保证金补充条款 | 保证金补充条款 | ||||||||||||||
项目名称: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吕山水上加油站加油泊位改造项目 |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
表》相关规定执行 | 表》相关规定执行 | 表》相关规定执行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 省级平台生成的电子保函评标委员会应从其格式、条款规定,其他事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