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安康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处置中心(侦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6.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kk2024-cs109
预算金额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5-318013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凯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安康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处置中心(侦查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K2024-CS109

项目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处置中心(侦查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处置中心(侦查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4,932.5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警察业务用房施工 1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65,000.00 864,932.5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处置中心(侦查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处置中心(侦查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2022、2023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采购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2)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供应商”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确认。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915-2110976;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附件相关内容,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

6)电子采购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采购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7)电子采购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1.06)》,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采购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下载,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8)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大道30号

联系方式:0915-3180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凯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1幢11406室

联系方式:029-68322062转609/17868498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工

电话:029-68322062转609/17868498956

陕西凯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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