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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区大数据云计算(平桂区大数据扶贫产业中心建设项目)—IDC机房一期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运营(第一阶段)社会承接人的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jy2023服字08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贺州市平桂区大数据云计算(平桂区大数据扶贫产业中心建设项目)—IDC机房一期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运营(第一阶段)社会承接人(项目招标编号:GXJY2023服字08号)于2023年7月1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inggui.gov.cn/)”及“中国合信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hxzb.com/)”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补充(含变更修正)
序号
所在位置
原《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和补充内容
1
《招标文件》所有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日09时00分
2023年8月3日09时00分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7.“标的”实施方式-7.1.3运营目标
(2)租控目标:《项目合同》履行期第3个顺延年起至履行期限届满,每年度机柜上柜率均达60%及以上。
(2)租控目标:《项目合同》履行期第3个顺延年起至履行期限届满,每年度机柜上柜率均达80%及以上。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需为运营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第二章“投标人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合同》内容(标的):以“运营机制(年度“租控目标”最少数额达机柜总数额的50%,且当实际负载达到设计负载的100%时,整体PUE不大于1.29)”为主要内容的数据中心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运营项目。
◆《项目合同》内容(标的):以“运营机制(年度“租控目标”最少数额达机柜总数额的80%)”为主要内容的数据中心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运营项目。
5
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四.技术要求
3.项目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费用可预见主要部件的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附件二:《项目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可预见主要部件招标控制价》(以下简称“《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标日7日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布)。《招标控制价》载列的所有价格为该项产品的最高限价,投标人该项产品报价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控制价》出具《项目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费用明细表》,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为含税总价包干。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按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结算结果确定:若有增加,按中标价作为结算价,增加部分不予计取;若有减少,按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结算结果作为结算价。
3.项目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费用的各项构成产品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中载列的固定综合单价即为该项产品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该项产品报价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投标人应结合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出具《项目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费用造价书》,但需自行考虑为达到运营目标所需的辅材、配件等《技术规格书》中未列明的产品。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为含税总价包干。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按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结算结果确定:若有增加,按中标价作为结算价,增加部分不予计取;若有减少,按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结算结果作为结算价。
6
第四章  《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条:项目概况
2.2项目规模:建设约1704个模块化机柜,模块内平均单机架功耗不超过5KW,单机柜最大功率不超过12 KW。
2.2项目规模:对“标的载体”的-1层、1层和2层进行数据通信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包含但不限于35kv的高压强电),约1704个模块化机柜,模块内平均单机架功耗不超过5KW,单机柜最大功率不超过12 KW。
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商务文件-(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内容(标的):在对应括号内打“√”
以“运营机制(年度“租控目标”最少数额达机柜总数额的50%,且当实际负载达到设计负载的100%时,整体PUE不大于1.29)”为主要内容的数据中心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运营项目。(    )
◆项目内容(标的):在对应括号内打“√”
以“运营机制(年度“租控目标”最少数额达机柜总数额的80%)”为主要内容的数据中心定制化功能建设开发运营项目。(    )
8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三.评分办法附表-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经济组评审):30分;
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商务组评审):30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涉及时间所在项相应顺延。

 
2.投标限价
名称
支付人
投标限价
项目功能定制化
建设开发费用
(含税总价包干)
招标人
(发包人)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零叁拾贰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柒角零分(¥260322166.70),该价格为1704个模块化机柜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实际负载达到设计负载的100%时,整体PUE不大于1.29的建设总成本。
项目租金
(固定综合费率)
中标人
(社会承接人)
最低投标限价:≥10%

 
3.“项目租金”计算方式解析及其估算结果
以下估算结果以最低投标限价(固定综合费率)10%进行计算,基础年租金=(2.7亿元+0.76亿元)×10%=3460万元,即二十年的总租金为人民币69200万元,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以下计算方式,按《项目合同》载列方式向招标人支付“项目租金”:
租金计取年
支付金额
租金数额(万元)
第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80%
2768
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90%
3114
第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四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10%
3806
第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10%
3806
第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10%
3806
第七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八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九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十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十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80%
2768
第十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90%
3114
第十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十四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10%
3806
第十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10%
3806
第十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10%
3806
第十七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十八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十九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第二十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年租金的100%
3460
注:基础年租金=“标的载体”建设总成本×10%(中标费率)【“标的载体”建设总成本=主体建设成本(人民币0.76亿元,不含土地成本及建设期利息)+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结算价(以招标公告载明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7亿元)假设计算,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以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结果确定,审定结果未确定前,暂按中标价计)】。
合计:69200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相关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计算方式解析及其估算结果
4.1“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部分对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解析及其估算结果
以下估算结果以招标公告载明的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7亿元)假设作为《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相关费用”中“项目功能定制化建设开发费用”部分的计费基数,计费方式如下:
计算类型为:货物招标
假设金额为:27000万元
0---100:100×1.50%=15000.00元
100---500:400×1.10%=44000.00元
500---1000:500×0.80%=40000.00元
1000---5000:4000×0.50%=200000.00元
5000---10000:5000×0.25%=125000.00元
10000---27000:17000×0.05%=85000.00元
上述各项结果累计得:509000.00元
4.2“项目租金总额”部分对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解析及其估算结果
以下估算结果以最低投标限价(固定综合费率)10%假设计算的总项目租金(即69200万元)作为《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相关费用”中“项目租金总额”部分的计费基数,计费方式如下:            
计算类型为:服务招标
假设金额为:69200万元
0---100:100×1.50%=15000.00元
100---500:400×0.80%=32000.00元
500---1000:500×0.45%=22500.00元
1000---5000:4000×0.25%=100000.00元
5000---10000:5000×0.10%=50000.00元
10000---50000:40000×0.05%=200000.00元
50000---69200:19200×0.04%=67200.00元
上述各项结果累计得:486700.00元
4.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估算总计:509000+486700=995700元
 
5.附件
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附件二:《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贺州市石鑫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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