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2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中标公司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46.2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过征集,有三家供应商报名,为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罗湖区民康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民本社工服务中心。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此项目有三家公司参与报名,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报价均符合我方要求,报价为462933(含税)。
经综合评定并按照光明街道办采购管理办法,选定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为中标单位。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
项目成交金额:462933元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范围
光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
2.服务内容
(1)社区访视服务。全面了解患者信息,建立服务档案。按照患者病情分类开展上门访视服务,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服药情况,评估患者社会功能恢复情况,督促专科复诊,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及时完成访视记录。
(2)康复指导和转介服务。为患者提供生活技能、社会交往等训练,充分利用家属资源中心、街道职康中心、中途宿舍等康复机构,为患者提供康复转介服务。
(3)风险报告和转诊服务。依据专业机构评估标准,当患者出现病情复发、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等突发紧急事件时,及时向光明派出所、新区卫生部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报告,协助现场应急处置及转诊服务。
(4)心理辅导服务。发挥专业优势,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疏导情绪压力、缓解家庭关系、提供心理支援等。
(5)宣传教育和家属培训。参与精神卫生宣传活动,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和心理健康讲座。做好患者家属培训工作,提升家属照顾技巧和沟通表达等方面能力。
(6)贫困救助资源联络。向患者和家属宣传精神卫生相关服务政策。积极协助贫困患者联络民政、残联、卫生及社区工作站等有关部门,为患者提供精神残疾鉴定、社区服药补助、贫困住院救治、家庭监护补助等多项救助服务。
(7)考核要求。根据区委平安光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平安光明建设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实际以最新考核方案为准),完成甲方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考核任务,服从甲方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安排及管理。
(8)因目前正处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阶段,如受相关政策影响,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视为采购方违约,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采购方承担任何责任。
3.服务团队成员:社工服务人数8人。
4.服务期限:7个月。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综合治理办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9099358
                                                                                         公告日期:2023年3月2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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