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金额
940.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昆周核【2024】5号
预算金额940.48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爱忠0512-57172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周核【20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项目使用单位)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项目使用单位) 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建设地点:
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路东侧、萧林路南侧
2.2工程规模: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总用地面积117,019m2,招标改造建筑面积约111254.24m2(展示中心41911.95平方米,A区16461.63平方米,B区19784.37平方米,地下车库33096.29平方米),室外景观面积约9万m2,最高6层,最高高度40.7米,钢结构最大跨度19米。
2.3 招标范围:监理(土建、结构加固、钢结构、消防、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人防、室外管网、室外道路、雨污水、幕墙、智能化、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内装、电梯、光伏等)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940.48万元
2.6标段划分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
3.5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1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0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监理费大于等于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公开招标项目监理费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需有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2人,市政专业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4人(其中1名为园林绿化监理员)
;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同意总监兼职,但须经其兼职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总监不得在跨设区市的项目兼职
;
3.11 其它要求:
园林绿化监理员专业匹配要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观赏园艺等专业。园林绿化监理员需提供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或经园林绿化专业培训的培训证书
。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14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
5.2 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5.3 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8.4其他:
。
9.联系方式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昆周核【20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项目使用单位)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项目使用单位) 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标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建设地点:
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路东侧、萧林路南侧
2.2工程规模: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总用地面积117,019m2,招标改造建筑面积约111254.24m2(展示中心41911.95平方米,A区16461.63平方米,B区19784.37平方米,地下车库33096.29平方米),室外景观面积约9万m2,最高6层,最高高度40.7米,钢结构最大跨度19米。
2.3 招标范围:监理(土建、结构加固、钢结构、消防、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人防、室外管网、室外道路、雨污水、幕墙、智能化、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内装、电梯、光伏等)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940.48万元
2.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A03G |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 |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土建、结构加固、钢结构、消防、景观绿化、海绵城市、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人防、室外管网、室外道路、雨污水、幕墙、智能化、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内装、电梯、光伏等) | 940.48 | 180 |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
3.5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1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0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监理费大于等于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公开招标项目监理费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监理费以监理合同为准。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需有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2人,市政专业1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4人(其中1名为园林绿化监理员)
;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同意总监兼职,但须经其兼职的所有项目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总监不得在跨设区市的项目兼职
;
3.11 其它要求:
园林绿化监理员专业匹配要求: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观赏园艺等专业。园林绿化监理员需提供毕业证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或经园林绿化专业培训的培训证书
。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2)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4)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6)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7)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8)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1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14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
5.2 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5.3 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8.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8.4其他: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北部新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地址: | 昆山市周市镇 | 地址: | 昆山市萧林路189号光大广场5楼 |
邮编: | | 邮编: | 215300 |
联系人: | 郁工 | 联系人: | 张爱忠、王燕 |
电话: | 0512-36900835 | 电话: | 0512-57172999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文件下载: |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文件下载 |
招标人承诺书: |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
招标答疑 | 长三角(昆山)国际低碳产业创新园区项目一期监理(截止时间:2024-04-15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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