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柏奥特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0.689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49%)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柏奥特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0.689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49%)转让
挂牌日期:2024-01-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32024SC1000003 |
---|---|
项目名称 | 成都柏奥特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0.689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49%)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8.05 |
挂牌价格 | 81,751,28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1-1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重大事项 (一)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本次转让项目为捆绑转让,其中转让方1(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326.312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71%),转让方2(张继)转让14.3771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339%)。 (四)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抵押担保的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取得的2200万元短期借款和500万元长期借款部分有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以上借款信息,柏奥特克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借款授信情况以及相关抵押担保情况如下: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取得的3.3万元和496.7万元短期借款,该笔短期借款为企业与银行于2022年11月23日签署的编号为兴银蓉(授)2211第32622号的《额度授信合同》中的授信额度,在借款合同中未见担保信息。 (2)向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取得500万元短期借款,该笔短期借款为企业与银行于2023年6月27日签署的编号为128XY2023016022号《授信协议》中的授信额度,在借款合同中未见担保信息。 (3)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取得的1000万元和200万元短期借款,在借款合同中未见担保信息。 (4)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取得的500万元长期借款,该笔长期借款由柏奥特克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编号为D510730230111570号《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专用)》提供担保,该保证合同下又有柏奥特克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4日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中柏奥特克以其拥有的“疫苗保护剂”(专利号:ZL.202011135454.1)作为质押物品,该专利权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500.00万元。 (5)柏奥特克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该反担保合同主要为兴银蓉(额保)2210第5016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质押反担保,反担保合同中柏奥特克以其拥有的“固定床生物反应器”(专利号:ZL.20201812762.9)作为质押物品,该专利权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500.00万元,评估人员通过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了解到,该保证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尚未进行贷款等。 2、租赁资产的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成都柏奥特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了2项资产,计入使用权资产中计量,具体明细如下: 二、重大债权债务 截至评估基准日,柏奥特克取得2200万元短期借款和500万元长期借款。 三、职工安置事项 不涉及 四、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以工商登记为准)期间的经营性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受让方在结清全部交易价款,且转受双方均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鉴证书。转让方、受让方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共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故不涉及优先权事项。 7.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担。受让方将与其他股东按各自持有份额享有相应权益或承担相应责任。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划款函以及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9.此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企业股权情况”——“标的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栏中所涉及的持股比例的数据来源于成都柏奥特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版本。 10.其它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可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查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股权转让接受联合体受让;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