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19年度越秀区公安分局吸毒人员成瘾认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2019年度越秀区公安分局吸毒人员成瘾认定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度越秀区公安分局吸毒人员成瘾认定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586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张涛 工作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职称:主任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专家2姓名:叶树芬 工作单位:广东省口腔医院 职称:主管药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3.专家3姓名:王春泉 工作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职称:副主任医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向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有限公司采购
4.专家4姓名:翁书和 工作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职称:教授
意见:采购服务项目对象专业性较强、对象较特殊,前两次公开招标只有一家单位参与,故此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
5.专家5姓名:覃斯琴 工作单位: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律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本采购的服务项目专业性较强,服务对象特殊,且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有限公司”参与投标。根据上述论证意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九、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07月10日至2019年07月16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人:官敏廷
联系电话:13751887102
(二)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
财政部门:越秀区采购办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九大马路4号
联系人:梁齐晖
联系电话:83849820
发布人: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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