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营口市财政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营口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会计信息化软件升级项目”的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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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9/04/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信息 1. 项目名称:北京南站到达口刷屏媒体宣传项目 2. 采购内容:利用北京南站到达口刷屏媒体进行营口旅游形象宣传 3. 要求:10秒宣传画面,108吋规格的刷屏媒体数量不少于21块,播放频次120(次台天),投放周期为一年 4. 预算:130万元(壹佰叁拾万元整) 二、采购原因及说明 为加快营口市旅游经济发展,完成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同时提高营口在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拟利用北京南站到达口刷屏媒体进行营口旅游10秒形象宣传,以提高营口市整体城市形象。 因为中铁世纪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将其北京南站电子刷屏媒体的独家代理权授权给了广州韵洪嘉泽广告有限公司,广州韵洪嘉泽广告有限公司又将其北京南站电子刷屏媒体在营口销售的独家代理权授权给了北京菁视艾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以北京菁视艾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唯一可以为营口旅游在北京南站到达口刷屏媒体上宣传的公司。因此,市文旅广电局申请该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货商信息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北京菁视艾华文化传播公司;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国创产业园6号楼三层东壹区304-267号。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四、采购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单位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博文路北 联系人:孙颖 电话:0417-298901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营口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人: 吉哲 电话:0417-2838518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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