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产权转让公告
吉长产权公发[2020]第46号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公开转让以下资产:
一、资产情况
标的物:位于通榆县新发育才路通榆中能电力杆塔工程有限公司土地一宗、办公楼房产三处、办公设备、工程车辆及机械设备降价整体转让。办公楼等三处房屋有不动产登记证,标的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621.83平方米,标的基本情况详见《挂牌资产明细表》。《挂牌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数量及状态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间内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前往查看。
标的展示地点:通榆县风电东路北50米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1000万元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9:00-2020年5月25日15:00
转让方式:动态报价,竞买人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https://bid.ejy365.com进行报价。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9:00至2020年5月26日9: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
报价周期:90秒
最小加价幅度: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时间: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登记保证金人民币580万元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情况并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6、本次出售标的中的办公楼处于出租中,承租方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通榆分公司松源到通榆(吉蒙界)公路SY01合同段GQ10-2工区经理部,租期为2019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0日(现根据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租期延至2020年8月12日),承租方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受让方需承认租赁合同有效,同意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完成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前的房屋租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完成日(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之后的房屋租金归受让方所有。
7、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8、该标的已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榆支行用以贷款人民币380万元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榆支行已出具银行意见书,同意出售该标的。
9、转让方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资产所产生的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0、转让方承诺在交易双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清点交接工作并配合受让方办理房屋交接及过户手续,如未能按时与受让方进行清点交接,出售方承诺向受让方按日支付成交(总)金额0.5%的违约金。
11、标的中车辆为3台工程车辆,为装载机、侧面叉车及16T汽车吊。车辆由于长期存放可能存在车胎漏汽、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损坏、缺失等问题,本次转让车辆按现状转让。
12、转让标的中电子办公设备及机器设备均以实物现状(清单仅供参考)为准,转让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均不保证设备的质量、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三、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
2、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4%,成交金额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3%,成交金额5000万至1亿(含)部分收取2%,成交金额1亿以上部分收取1%。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符合标的物所属地区购房资格要求;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 该标的已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榆支行用以贷款人民币380万元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榆支行已出具银行意见书,同意出售该标的。但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的合同价款(成交价款)需直接支付至通榆中能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榆支行开设的账户中,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中国建设银行通榆支行方能解除标的中的不动产抵押。
2、 关于标的办公楼房产涉及的更名过户等相关税费的计算,办理竞买登记前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清楚,成交后即视为对相关税费的认可和同意。
保证金设置:
1、交纳数额:580万元
2、交纳要求:法人单位报名需公司由账户转账,自然人由本人名下银行卡转账
3、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15: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账号:158802501086,开户银行:中行前进大街支行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如果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三、登记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址:http://www.ccprec.com)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网络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需在成交之后提交以上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信息
房屋建筑物位置图
房屋建筑物图片
网 址:www.ccprec.com
地 址:长春市超达路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咨询电话:0431-85370115 联 系 人:谢先生
登记电话:0431-85370113、85370139 联 系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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