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拍摄短视频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DSPXMTXCTGXM
项目名称:拍摄短视频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拍摄短视频新媒体宣传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元):48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拟拍摄巴州系列短视频50部,其中15s短视频25支,30s短视频15支,45s短视频5支,60s短视频5支,全年发布不少于 50条短视频。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传播,全平台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微博等全平台浏览量2500w,全平台涨粉10w,点赞量超25w,全平台单条浏览量超50w的短视频3条,全平台单条浏览量超30w的短视频8条,全平台单条浏览量超10w的短视频20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月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原人大政协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6-2617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亿恒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鹅路55号欢乐海岸休闲商业购物中心3栋10楼01号
联系方式:13369863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宁宁
电 话:1336986308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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