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30222002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22200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2024年度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安全运维服务 见附件 1 573110
 合计金额小写: 57311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叁仟壹佰壹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
名称
具体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1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服务
完成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及整改加固建议,指导进行安全加固并及时跟进和总结整改情况,及时完成整改后的复测。评估工作主要包含资产识别、脆弱性识别和风险识别,评估范围包括未上云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和主机安全等五个技术层面,已上云信息系统的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主机安全等。加固内容主要为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报告中的信息系统脆弱点。

1
86000
2
信息安全咨询服务
协助进行信息系统安全规划,确保信息系统建设有序进行的同时,使信息系统安全有保障。完善现有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对现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新增安全管理要求的制度制定。

1
33000
3
安全培训服务
组织对全局工作人员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培训,对信息安全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技能培训,以提升整体员工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意识培训、网络安全技术培训、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培训等内容。

1
53000
4
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派1名专业的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驻场,主要驻场工作内容包括安全服务日常协调,协助信息资产安全漏洞排查、安全设备维护管理等。

1
179000
5
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
协助进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主要包括安全事件分析、设备日志分析、系统日志分析、攻击溯源、出具事件分析材料等工作。

1
12000
6
网站云防护服务
重点做好对外服务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给暴露在互联网并提供政务服务的网站提供云防护,同时给所有对外服务系统定期进行远程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服务。

1
15000
7
安全预警通告和漏洞管理服务
通过及时掌握互联网或厂商新公布的安全漏洞和其他安全风险讯息,保护信息资产免受新的安全风险威胁,同时现场对相关漏洞进行排查和处置情况跟踪。处理CentOS系统官方停止服务后的相关系统安全工作。

1
25000
8
安全审计服务
根据需要对相应的运维操作记录及相关日志等进行安全审计,及时发现日常安全运维管理和安全防控措施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

1
10000
9
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支撑服务
应上级部门要求自查和对区县的检查指导。根据需要对全局网络,终端,权限等方面进行检查抽查,同时对区县业务经办部门和网络节点提供安全检查支撑服务,包括安全检查人员支撑,检查保障和安全整改建议。

1
54310
10
特殊时期安全保障服务
针对特殊时期,敏感时段,重大节假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时段,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制定安全保障方案,扩大技术支持纵深,必要时增加现场值守人员。

1
21800
11
代码安全审计服务
对发生严重问题的信息系统进行代码安全审计,查找源代码存在的安全问题,当重要信息系统更新升级和信息系统重大功能升级时对更新部分进行代码安全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并协同系统开发商进行整改。

1
66000
12
政务云相关的安全保障服务
根据发展趋势,大部分系统将陆续迁移上云,在系统迁移过程中提供安全保障服务,以及系统上云后的安全服务的对接服务保障,包括如何选择必要的云安全服务,如何定制个性化云安全服务,协助编制相关上云安全标准和制度等内容。

1
18000
合计金额小写:人民币573110.00 元 ,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叁仟壹佰壹拾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21 —— 2024-04-20
3.2 履行地点:由甲方指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甲方指定。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6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首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6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按季度支付,实际支付费用按合同总金额*付款比例*服务考核评价系数进行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6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按季度支付,实际支付费用按合同总金额*付款比例*服务考核评价系数进行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6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按季度支付,实际支付费用按合同总金额*付款比例*服务考核评价系数进行支付。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146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按季度支付,实际支付费用按合同总金额*付款比例*服务考核评价系数进行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铁银支行(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4300171066105000247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项目组成员(主要为现场驻场人员)接受甲方监管,乙方项目经理直接对信息安全服务工作负责。后续需更换项目经理,需要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乙方项目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驻场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了解到的甲方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相关建设情况,及服务期内监控和防护到的安全事件状况均有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外泄给第三方。
乙方项目经理直接管理项目组成员,监管相关人员安全作业和遵守保密义务。
项目组成员在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切工作都在得到甲方法人代表授权之后进行。
杜绝因项目组成员发生的安全事故。项目组成员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盗用用户资料、擅自更改资料、故意隐瞒、超越授权操作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带来影响重大的事件等事件,即视为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建立考核机制,甲方对乙方派驻工程师进行有效的考核、监督和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建立奖励机制,乙方项目工作人员在项目工作中对甲方做出特殊贡献的事迹,在项目考核评分时酌情予以加分奖励。
乙方应保证其项目组成员具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实际技术水平,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工作要求的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提出更换的要求;工作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出现。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项目考核:采购人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考核评分作为季度付款系数,服务期满后按四个季度考核评分后的系数和取平均值作为最后一次的付款系数。
付款系数计算方式:
服务质量考核得分
付款系数
90分以上(含90分)
1
85-90分(含85分)
0.95
75-85分(含75分)
0.9
65-75分(含65分)
0.8
64分以下(含64分)
0.5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满分为100分计算,考核评分参照如下标准进行。
服务考核评分参照表
服务项
考核内容
参考标准
评分标准
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考勤
1、迟到、早退
与采购人上班时间保持一致
扣1分/次
2、无故旷工
扣5分/次
3、上班时间是否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玩游戏、聊天
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等
扣1分/次
响应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响应
响应电话连续两次电话无人响应的
扣2分/次
服务
态度
1、服务期内是否听从管理部门的协调管理
服务期内不服从管理,拒绝协调的
扣3分/次
2、出现突发情况任务不能完成时是否主动与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技术上出现难点或无法实现却未及时报告的
扣2分/次
3、是否按时提交安全运维服务相关报告文档
逾期未提交文档资料的
扣2分/次
4、对采购人其他部门及人员的咨询是否耐心详细指导
有咨询问题不予解答而引发投诉等负面影响的
扣3分/次
服务
质量
1、采购人安排的现场安全运维工作事项能否及时处理
在约定时间内未及时完成工作且未及时反馈原因的
扣2分/次
2、对采购人安排的现场安全运维工作外的本项目其他服务项工作需求,是否及时协调公司其他人员处理
对相关工作需求接收后超过8小时没有回复的
扣2分/次
3、是否存在失误引起的故障
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原因引发的系统问题
扣3分/次
4、是否如实汇报任务完成情况
虚报工作进度
扣3分/次
5、对日常工作是否有创新性建议
建议对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积极作用
加3分/次
数据
安全
未履行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义务,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人社系统相关数据或其他关键信息的
未履行保密协议约定保密义务,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人社系统相关数据或其他关键信息的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影响程度扣10-50分/次,严重者将追究人员单位的法律责任
其它
1、在所管设备、系统上做任何非工作安排的个人实验、测试类操作的
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利用甲方服务器或者设备做各类实验测试的
按影响程度扣5-10分/次
2、未获授权对相关设备进行重启、关闭进程等操作的
维护时需要重启设备,没有得到甲方同意
按影响程度扣5-10分/次
3、未经授权进入、使用需要授权机器和场地
没有经过甲方授权进入需要授权机器和场地
按影响程度扣5-10分/次
4、协助完成非年度计划内的重大工作任务
协助完成非计划内的重大工作任务,并起到重要作用的。
视情况加5-10分
5、出现其他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和事件。
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因服务方过错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和事件的
视影响程度扣5-10分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信息安全加固
合同期内提供一次整体风险评估服务,出具完善的风险评估报告。
逾期未完成整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扣2分/次
出具安全加固建议书,协助指导安全隐患加固,及复测。
逾期未出具安全加固建议、跟进整改,造成风险问题被非法利用等安全事件
视严重程度扣2-10分/次
信息安全咨询服务
协助提供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建议,及时应答信息安全咨询;协助进行安全管理制度修订以及按需新增新的管理制度。
未及时应答信息安全咨询(超过1个工作日)
扣1分/次
对外服务系统重点安全保障服务
对人社局对外提供服务网站提供云防护服务。
未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网站云防护服务
扣2分/次
每月一次远程漏洞扫描,每季度一次渗透测试。
逾期未开展渗透测试
扣2分/次
测试发现漏洞未及时协调整改,造成漏洞被非法利用等安全事件
视严重程度扣2-10分/次
安全通告与漏洞管理服务
通过及时掌握互联网或厂商新公布安全漏洞和其他安全风险讯息,保护信息资产免受新的安全风险威胁,同时现场对相关漏洞进行排查和处置情况跟踪。
未及时通告新安全漏洞信息以及跟进处置情况,造成漏洞被非法利用等安全事件
视严重程度扣2-10分/次
应急响应服务
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协助进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主要包括安全事件分析、设备日志分析、系统日志分析、攻击溯源、出具事件分析材料等工作。
发生安全应急事件时,安全应急人员2小时内未能到场
扣2分/次
超过12小时未能到场
扣5分/次
未按要求提交事件分析材料
扣2分/次
安全培训服务
一年内提供一次全体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培训;组织一次部分技术人员网络安全技术培训;组织信息安全部工作人员2人次/年参加国家颁发的信息安全认证方面的专业培训(含培训费用)。
培训效果整体欠佳
扣1分/次
信息安全认证方面的专业培训人数未达到2人
扣3分/人
培训次数达不到要求
扣3分/次
安全审计服务
根据需要对相应的运维操作记录及日志进行安全审计,及时发现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控措施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按月出具审计记录。
每月未按质按量完成安全审计工作
扣2分/次
安全检查支撑服务
协助完成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自查工作,及时按要求出具反馈的自查材料;每年对各区县业务经办部门提供安全检查支撑服务一次,包括安全检查人员支撑,检查保障和安全整改建议,出具安全检查报告。
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安全检查工作
视情况扣1 -5分/次
特殊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针对特殊时期,敏感时段,重大节假日,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时段,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制定安全保障方案,扩大技术支持纵深,必要时增加现场值守人员。
未及时按要求提供重保时期安全保障服务
视情况扣5-10分/次
代码安全审计服务
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信息系统的问题模块或重要信息系统更新升级和信息系统重大功能升级的对应更新部分进行代码安全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并协同系统开发商进行整改。
未及时配合开展代码安全审计,提交审计报告并协同系统开发商进行整改
视情况扣1-3分/次
系统上云安全保障服务
在系统迁移上云过程中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系统上云后的安全服务的对接服务保障,包括如何选择必要的云安全服务,如何定制个性化云安全服务等内容。
未及时按要求提供系统上云安全保障服务(超过1个工作日)
视情况扣1-3分/次

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为保证本项目十二项服务有效开展,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开展相关工作,乙方项目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单位关于出勤、安全、保密、身份、社保关系证明、业务资质(网络或数据库方面中级以上证书,以及CISP证书)等管理要求。如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有违规违法等行为,在向相关部门报备的同时保留对乙方追责的权利。乙方项目组人员入场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时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后续需更换驻场人员,需要甲乙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提供项目各服务项实施所需各类文档材料,包括信息资产清单、网络拓扑、安全策略配置、信息系统建设及部署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等;
(2)开展代码安全审计服务时,应使用光盘等存储介质,提供需要进行审计的源代码文件;
(3)提供项目各服务项实施需要登录使用的各类信息资产相关账号及登录凭证,包括安全设备账号、系统测试账号等;
(4)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乙方应当对接触到的上述材料履行保密义务,每项工作完成后,应将需要归还的相关资料及时归还甲方。
2.提供工作条件:
(1)为保障项目各项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应根据具体服务项实施需要,协调业务人员、网络管理员、应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机房管理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技术人员配合具体实施工作;
(2)提供项目组驻场人员及其他人员入场实施时的办公环境,包括检测设备接入、IP网络资源等;
(3)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其他工作条件。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获得乙方提交的项目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利及时了解和监督项目开发的进展情况。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情势变更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项目所必需的资料及必要的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项目成果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合同约定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本项目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若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在将来进行扩容,乙方确保其在扩容项目中交付的成果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项目交付成果兼容。
5.在维护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行更新。
6.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到现场提供与项目交付成果有关的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保修、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乙方须提供驻场人员的,驻场人员应当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7 天内到达现场。
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该协议中各类的专业技术培训。
9.如乙方交付的项目交付成果有缺陷、隐患,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项目交付成果以及提供其他保修服务,上述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项目成果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项目交付成果的问题,并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1.乙方保证由乙方提供的甲方拥有和使用的项目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起诉或质疑,并保证其项目交付成果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乙方不满足本条上述规定而导致第三方提起侵权诉讼或仲裁时,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招标文件明确项目不允许分包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1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乙方严禁利用相关工作平台、工作场所等发送和传播有关危害信息。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6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服务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有瑕疵的,甲方可以选取下列方式向乙方提出索赔:
①根据服务质量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按本合同质量要求约定的考核方式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
②根据服务质量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按照具体质量要求标准,延长乙方的服务期限;
③乙方结束服务,甲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的服务,由此带来的损失及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其他索赔方式。
(2)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进行答复,甲方选取的索赔方式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2.延迟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于1日内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费用。
(2)甲方在延误期内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费用。如在延误期内甲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实施或者转让项目交付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所得收益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乙方对外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和系统信息、利用工作平台或工作场所发布危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对于派驻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办公用品乙方应加以保护,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4)政府采购类项目,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向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报备,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拒绝与乙方建立任何合同法律关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合同签订之后财政系统确认后开始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合同的组成文件包含此次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2.送达地址确认条款
本合同双方确认的往来文件送达地址甲方为: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一段669号甲方;乙方为: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51号 。因以上地址注明不准确,或以上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合同另一方确认送达地址的,导致合同往来文件及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等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视为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采取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为送达之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51号

法定代理人: 汤敬言 法定代理人: 刘智权

委托代理人: 陈婕 委托代理人: 唐建阳

电话: 0731-84907770 电话: 0731-88883831

传真: 0731-849078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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