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项目名称: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作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第二章第八条有关要求,农机鉴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或者指定的农机鉴定机构实施。同时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第七章有关规定,申请鉴定能力认定的鉴定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规定的计量认证(CMA)方可开展鉴定工作,同时鉴定机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方可开展工作:1.能够完成能力认定所依据农机鉴定大纲规定的全部项目,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2.具有开展申请认定项目试验鉴定的设施、设备、场所和操作规范;3.建立并有效实施规范开展鉴定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
根据上述规定必须由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我省现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省农机试验鉴定推广总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其中省农机试验鉴定推广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CMA),获得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批准的农机鉴定机构(农机鉴定代码“69”号)。
根据我省农机产业发展需求,农机试验鉴定项目应至少包括种植施肥机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侧深施肥装置)、畜禽机械(养殖场车辆洗消系统、精确饲喂设备、养殖场巡检机器人)、水产机械(箱体式养殖设备、水产养殖网箱、投饲机)、果品机械(果品分级机、清洗机、打蜡机),农用搬运机械(田园搬运机、轨道运输机)、食用菌生产设备(菌料装瓶(袋)机、灭菌设备、混合机)、农用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 履带式拖拉机)等。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是唯一具备上述项目试验鉴定能力且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CMA)的单位。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现具备农业机械16大类、28小类、67项农业机械产品、834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近年来已为浙江省内农机企业发放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760余份,专业性强、权威性高,拥有丰富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1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联 系 人: 牛茹娇
联系电话: 0571-86757800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91.1 KB
采购人: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项目名称: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农机试验鉴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通过科学试验、检测和考核,对农业机械的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作出技术评价,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的活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第二章第八条有关要求,农机鉴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或者指定的农机鉴定机构实施。同时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第七章有关规定,申请鉴定能力认定的鉴定机构,应当通过国家规定的计量认证(CMA)方可开展鉴定工作,同时鉴定机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方可开展工作:1.能够完成能力认定所依据农机鉴定大纲规定的全部项目,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2.具有开展申请认定项目试验鉴定的设施、设备、场所和操作规范;3.建立并有效实施规范开展鉴定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
根据上述规定必须由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我省现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省农机试验鉴定推广总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其中省农机试验鉴定推广总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CMA),获得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批准的农机鉴定机构(农机鉴定代码“69”号)。
根据我省农机产业发展需求,农机试验鉴定项目应至少包括种植施肥机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侧深施肥装置)、畜禽机械(养殖场车辆洗消系统、精确饲喂设备、养殖场巡检机器人)、水产机械(箱体式养殖设备、水产养殖网箱、投饲机)、果品机械(果品分级机、清洗机、打蜡机),农用搬运机械(田园搬运机、轨道运输机)、食用菌生产设备(菌料装瓶(袋)机、灭菌设备、混合机)、农用动力机械(轮式拖拉机、 履带式拖拉机)等。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是唯一具备上述项目试验鉴定能力且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CMA)的单位。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现具备农业机械16大类、28小类、67项农业机械产品、834个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近年来已为浙江省内农机企业发放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760余份,专业性强、权威性高,拥有丰富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能力,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1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联 系 人: 牛茹娇
联系电话: 0571-86757800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2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91.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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