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24年恰卜恰地区春季植树造林项目标段一
发布时间:2024-03-07 15: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共和县2024年恰卜恰地区春季植树造林项目共和县2024年恰卜恰地区春季植树造林项目标段一标段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2024年恰卜恰地区春季植树造林项目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共发改投资【2024】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规模及招标范围:完成国土绿化植树造林1000亩,拉设铁丝加密网围栏10100米,360米深机井2口,500t蓄水池2座,简易水池54个,输水管19868米及配套设施;0.35km的10kv架空线路、9基水泥杆、1台变压器、动力箱、配电箱及附件等;补植补栽2023年东巴村义务植树区绿化造林120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157001001
标段名称:共和县2024年恰卜恰地区春季植树造林项目标段一
建设内容:完成国土绿化植树造林1000亩,拉设铁丝加密网围栏10100米,360米深机井2口,500t蓄水池2座,简易水池54个,输水管19868米及配套设施;0.35km的10kv架空线路、9基水泥杆、1台变压器、动力箱、配电箱及附件等;补植补栽2023年东巴村义务植树区绿化造林120亩。
计划工期:90.0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794.1779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3.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
3.3综合性公园及专类公园建设改造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以及含有高堆土(高度5米以上)、假山(高度3米以上)等技术较复杂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业绩。
3.4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三)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中园林专业专家人数不少于委员会专家人数的1/3;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157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3月08日0:00时至2024年03月1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8日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展示上传记录,递交时间以电子平台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祁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851350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铭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万达中心一号楼25楼12509 |
联系人:祁先生 |
联系人:靳先生 |
电 话:0974-8513502 |
电 话:0971-6124339 |
传 真: |
传 真:0971-6124339 |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