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安全评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名称: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安全评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安全评测服务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约之日至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通过终验止。
  最高限价:人民币6.48万元。(如超过最高限价,则直接视为无效投标)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二、定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总分为100分。由高至低按得分排出中标候选人的名次顺序,与得分最高的单位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技术评分
10分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流程步骤、测评方法、测评工具、保密措施、项目管理制度等内容,对其详细丰富程度、管理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先进性,以及保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非常完善,充分体现其实施能力,实施部署安排科学、合理,项目组织管理、保密措施等规范合理的,得10分;方案相对完整,并且有较强的实施能力,实施部署安排较为合理,项目组织管理、保密措施等基本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粗略,能体现一定的实施能力,实施部署安排较为合理,项目组织管理、保密措施等不够全面的,得2分;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10分
整体测评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测评措施的齐全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非常完善,并且相关措施规范合理,整体测评方案详细、科学的,得10分;方案相对完整,并且相关措施较为合理,整体测评方案比较详细、科学的,得6分;方案较粗略,并且相关措施基本合理,整体测评方案基本可行的,得2分;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10分
测评相关技术水平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自主产权测评辅助平台或工具进行评审:
1.具有网络安全扫描平台;
2.具有分布式无线网络监控系统;
3.具有物联网信息数据防火墙安全评测管理系统。
注: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10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软件著作权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10分
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风险防范具体架构设计、目标建设、实施方案设计、对其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有针对性,得10分;方法基本可行,措施基本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方法合理可行性不高,措施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10分
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出的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从合理可行性,措施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比。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有针对性,得10分;方法基本可行,措施基本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方法合理可行性不高,措施不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其他或无响应,得0分。
商务评分
10分
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多得10分,无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的不得分。
10分
本项目总负责人资质情况,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1、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5分;
2、具有ITIL认证证书、省级或以上认证认可协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证书(范围须包括软件工程、机房环境、网络、综合布线、嵌入式软件、安防)、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ISTQB国际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IT审计师证,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分
本项目等级保护测评团队人员(总负责人除外)资质情况,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1、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的,每人得2分,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中级)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
2、省级或以上认证认可协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证书(范围须包括软件工程、机房环境、网络、综合布线、嵌入式软件、安防), 每具有1名得1分,最高得2分;
3、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以及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软件评测师"证书,每具有1名得2分,最高得2分;
4、人社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网络工程师"证书,每具有1名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分
同类项目经验
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经验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依据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情况进行评审。
价格评分
1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值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标的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核验公共信用信息;财务状况核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相关机构代理证书。
  (五)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案例。
  (六)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
  (七)与系统项目已签订合同的采购商不在本次采购对象范围。
  四、采购系统安全评测服务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
  (一)等级保护流程辅助服务
  完成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系统的定级备案材料编写、等保测评资产收集、等保测评准备材料、项目整体协调等工作。
  (二)风险梳理服务
  对指定的信息系统提供资产核查、风险识别服务。若判定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无法达到相应级别或要求,则提交《整改问题清单》,并进行整改指导。
  (三)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对黄埔区人才指数发布系统软件(二期)建设项目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二级)保护测评服务,提交符合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格式要求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整改建议》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五、供应商编制报价资料要求
  (一)内容
  1.供应商情况介绍;
  2.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报价书(加盖公章);
  6.供应商资格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7.技术方案;
  8.根据评分标准,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资料要求
  1.供应商应按公告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要求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公告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或恶意低价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比选或成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的报价为在项目服务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资料、管理、实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单位根据工作范围自行测算报价。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
  1.报价文件应用文件袋密封好,在文件袋上写明项目名称以及报价单位名称;
  2.供应商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附电子版(材料格式为PDF)光盘或U盘一份,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
  4.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5.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报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7.在比选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8.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报价文件递交
  1.相关报价材料一经提交不作退回。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交报价资料,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2.报价起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
  3.报价资料送达地址: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818室,邮编:510530,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664766736)。
  六、其他事项
  (一)结果公示:相关结果在黄埔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满后3天内向中标单位发成交通知,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确定中标:中标单位收到成交通知后,中标单位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并按我方要求拟定项目评测方案,我方将按服务合同与中标单位进行财务结算。
  (三)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1:项目需求.docx
  附件2:报价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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