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防水、涂料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60.4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680034
预算金额260.47万元
招标公司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国友0438-59101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雪飞0431-818528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防水、涂料工程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368003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防水、涂料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0.4732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央储备 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防水工程; (002)中 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涂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防水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002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涂料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正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他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防水、涂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XTC-C-23680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201242207810310024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 业主)为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水、涂料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
2.2 规模:建设仓容 6.7 万吨;
2.3 计划工期: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每标段选取 1 名中标人,可兼投兼中,具体范围如 下:
标段号 标段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防水工程 114.3658
2 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长春岭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涂料工程 146.1074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条件:
(1)标段 1:防水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须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防水工程”有效期内入围企业,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标段 2:涂料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及以上资质,须为“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墙涂料”有效期内入围企业,同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
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2022 年审计报告未出者,则提供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 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 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9 时至 2023 年 5 月 9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投标人信息
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 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请投标人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2)注册成功后,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232574732@qq.com),邮件主题:GXTC-C-23680034+标段 X+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 16 时 00 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 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 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 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 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例:投标人简称+ 23680034 文件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
标段 1:4319018736108022300008645
标段 2:4319018736108022300008646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套/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5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扶余市蔡家沟镇
联系人:张国友
联系电话:0438-591013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雪飞
联系电话: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2232574732@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扶余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扶余市蔡家沟镇
联 系 人:张国友
电 话:0438-59101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广场 A4 栋 32 层招标部 联 系 人: 董雪飞
电 话: 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223257473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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