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WBZB-2019-XQ-103)成交公告
金额
89.9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bzb-2019-xq-103
预算金额89.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22-81380010
中标公司天津市华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9.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WBZB-2019-XQ-103)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
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WBZB-2019-XQ-103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89.95 | 天津市华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常德道93号201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兴旺里物业管理项目 | 产品型号详见项目需求书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及缴纳社会保险等。 (四)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 项 | 1.0 | 89.95 | 89.95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赵静,许恩燕 冯万才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女士
2.联系电话:022-8138001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丰华道3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汪老师:022-2398202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水榭花园1-16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1380010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 2.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执行。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率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 100以下 1.8% 100~500 0.96%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6191.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103-兴旺里物业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pdf
天津万邦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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