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金额
86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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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容管理服务包件 | 为保障文明、和谐、有序的社区市容环境面貌和公共秩序,加强市容环境的管理力度,引入社会力量,集全社会之力共同参与市容环境管理。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对2022年市容环境管理服务项目,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为有效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管理行为,特提出招标需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服务区域 四川北路街道全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共分为3个包件): 包件一:北至俞泾浦河道,东至九龙路-吴淞路,南至海宁路,西至轻轨-罗浮路-河南北路(含四川北路公园)。 包件二:北至东江湾路-四川北路-溧阳路,东至四平路,南至俞泾浦河道,西至宝山路; 包件三:北至四川北路-甜爱支路-四达路,东至欧阳路-四平路,南至溧阳路-四川北路-东江湾路,西至东江湾路; 二、建议服务人数及工作时间 包件一:建议人数:54人。工作时间:24小时 包件二:建议人数:40人。工作时间:24小时 包件三:建议人数:30人。工作时间:24小时 三、服务期限及总费用 包件一:合同期,一年。本包件采购预算为324万,超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包件二:合同期,一年。本包件采购预算为240万,超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包件三:合同期,一年。本包件采购预算为180万,超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四、服务要求 (一)依照《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有关细则为标准,对辖区所有道路、区域,有碍城市容貌和有损城市环境卫生的现象,协助社区城管、公安、市容、市监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落实服务人员岗位制,人员相对固定,每次行动中安排相关人员全程参加,有效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跨门营业、占道堆物、设牌、设灯箱、乱倒垃圾、乱搭建、乱悬挂、乱晾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乱停车等影响市容等违法行为进行劝说、教育和制止,并及时清理。 (三)及时处理暴露垃圾等影响市容环境整洁的各类问题,对地面及绿化地里的少量废弃物,应主动捡拾清扫。做好垃圾分类的引导、督促、固守等工作,确保生活垃圾不落地;对沿街废物箱、垃圾桶进行巡视、看管,发现大体量垃圾等情况,及时向网格化片区管理站报告。 (四)做好对辖区内非机动车乱停放的管理,及时规范、清理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尤其是网络租赁非机动车。 |
8680000.00 | 2023-12 | (五)协助做好沿街构筑物外立面及店招店牌市容维护的巡查和督促整改。 (六)协助做好无证经营的巡查和固守工作,对发现有疑似无证经营行为的商家及时上报市监部门。 (七)协助做好管理范围内河道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上报、快速处置“乱采、乱占、乱堆、乱建”及乱垂钓等行为。 (八)确保管理范围内四川北路绿地公园、甜爱路景观道路等重要部位、路段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巡查发现和快速处置。 (九)协助做好协管服务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的投诉、纠纷和矛盾化解工作。 (十)每年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时,根据街道安排积极协助处理,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十一)按街道网格中心要求,及时拍摄、上传日常巡查时发现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含照片),上报途径分为上海市虹口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虹口区综合管理执法平台,每月根据网格中心要求及时上报标准案件和自发自处案件2900件以上,简易问题上报后应主动开展先行处置工作,并上报处置结果(含照片)。 (十二)每个片区配备5台执法记录仪,日常工作中需规范佩带并正常使用。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各类市容违规问题,应及时报告所在片区管理站,由片区先协调城管、公安、市容、市监等职能部门处理,并给予配合支持。 (十三)接受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网格中心)以及各片区管理站的双重管理指导,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积极完成街道交办的各项任务,如街道巡查发现问题,或者不能及时改正完成,将按约定扣减相应费用。 五、服务人员要求 (一)队伍形象:队员在工作期间应着统一识别服。 (二)服务态度:管理、教育、处理问题过程中应文明用语,劝阻过程中不与市民发生争吵,对市民不理解的行为应耐心进行劝导。 (三)实效管理 1、队员对跨门营业、乱设摊、乱扔垃圾、乱晾晒等市容管理问题应主动劝阻、制止、教育; 2、巡查管理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主动处理重点问题,如暴露垃圾、非机动车乱停放,“三乱”等现象。 3、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有效。劝阻无效或无法自行处理的应报告相关执法管理部门。 4、要确保管理区域内“门责”单位门前责任区整洁、无散落垃圾,规范经营,无跨门营业(门前堆物)、乱设摊、乱悬挂、乱晾晒、乱设灯箱(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停车等违章现象。 5、确保在岗人员力量,接受街道督察。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四川北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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