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分公司、营口分公司热源厂汽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含引风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汽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含引风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营口分公司热源厂汽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含引风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fl2024-0306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JLFL2024-03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分公司、营口分公司热源厂汽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含引风机改造)设计
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目-云港分公司、营口分公司热源厂汽炉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含引风机改造)设
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范围

最高投标限 价(万元)

1标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 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 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 汽炉脱硫、脱硝、除尘 系统改造(含引风机改 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 目JLFL2024-0306-1

云港分公司5 台41吨蒸汽锅 炉脱硫、脱 硝、除尘设施 提标改造,并 改造引风机及 变频3600

2标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11台 蒸汽锅炉提标改造项 目-营口分公司热源厂 汽炉脱硫、脱硝、除尘 系统改造(含引风机改 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 目JLFL2024-0306-2

营口分公司2 台41吨蒸汽锅 炉脱硫、脱 硝、除尘设施 提标改造,并 改造引风机及 变频1476

2.5 服务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计划工期:2024年5月6日—2024年9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
求;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环保设备、环保产品设计、制造、安装能力的制造商,安装资质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
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注:(1)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
至2023年12月31日。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
(3)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年6月30日。
(4)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一、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过类似的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
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
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
关系。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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