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东南厂臭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公告
金额
1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x2024031-m-1
预算金额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0
公告正文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组织东南厂臭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项目采购活动,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FSX2024031-M-1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采购要求
供货期或服务期
采购预算(元)
东南厂臭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臭氧浓度仪、氧气泄漏报警仪、智能式电子远传差压计
所采购仪表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技术参数,适配于现有NLO-10K臭氧发生器及工况
签订合同后30天
11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本次货物制造商或供应商。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
4.供应商应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www.fzwater.com)网站上获取本项目所有信息。有关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或更正通知(若有)均在网站上公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2024  年 6 月 10 日 9:30  (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送达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8楼资产管理部马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10 日 10:00  
开标地点: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邮编: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91-87539176
附件: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东南厂臭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点击下载)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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