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夷新区芹口组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尾水排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871.1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1.1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芹口组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尾水排放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夷新区分局南发改新【2021】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武夷新区芹口片区智慧物流园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拟新建一座尾水提升泵站和一根DN600尾水压力管,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崇阳溪。尾水泵站近期规模1.0万t/d,远期3万t/d,DN污水压力管总长约1480m。本工程根据《武夷新区芹口组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过渡期项目》,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新区芹口组团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一期)尾水排放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基坑工程、电力工程及一体化泵站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及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本项目的管径<0.8米,日处理量<3万吨,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711552.00元(含暂列金414836.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环保部门有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9、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 16:00:002023年1月30日 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8: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保证金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保证金上述任意一种形式提交,符合免缴条件的还可以使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时(若有时)须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3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武夷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赤岸统建房19#楼11层,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767789,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狮子巷1-8号,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827965,传真:/

联系人: 刘工、徐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9-5810909、0599-58129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廖俊波纪念馆旁)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附件:


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zip



图审盖章版全套施工图(PDF).rar



招标正文.doc



授权委托发布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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