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市区段)工程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15.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lyg20210709【54】
预算金额15.8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朱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君18751257891
中标公司南京南源土地开发利用咨询有限公司1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市区段)工程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LYG20210709【54】)
一、中标人信息:
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市区段)工程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中标人:南京南源土地开发利用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15.8万元
二、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招标文件的规定,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310国道大酒壶至青湖段(市区段)工程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中标单位名称:南京南源土地开发利用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大写金额)壹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158000.00元),服务周期:15日内完成,具体服务期限服从招标人要求。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海州区交通运输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海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
连云港市海连东路15号
联 系 人
:
朱敏
电 话
:
13675294222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苏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座202室
联 系 人
:
王丽君
电 话
:
18751257891
电 子 邮 件
:
1218463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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