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重点楼宇疏散平面图设置询价,采购人为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1.1项目规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756 万元(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6 %,建设地点 上海。
1.2询价范围:实业存续8幢重点楼宇需要制作和安装疏散平面图。
★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应答限价。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2.1.1①应答人为独立法人:
A.应答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应答人为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应答人参与应答。
2.1.2应答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信誉要求: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应答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注:应答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5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应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应答。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1请应答人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3楼业务运营中心获得询价文件。
4.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4日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3楼业务运营中心。
4.2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2.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4.2.2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本次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成交供应商公示将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上海市江苏路500号
联系电话: 18918593521
采购人:上海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