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合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2023年合浦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合农发〔2023〕87号)文件精神,计划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70万元(自治区下达合浦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用于重点扶持3个以上(含)在合浦县域内注册成立的秸秆综合利用单位发展秸秆饲料化、秸秆肥料化、秸秆燃料化、秸秆原料化、秸秆基料化,消纳利用农作物秸秆2.4545万吨以上(含),以点带面,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未实施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收储加工利用秸秆按50元/吨进行补助,实施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收储加工利用秸秆按40元/吨进行补助;秸秆利用企业通过转账支付的方式回收秸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参加遴选的申请实施单位必须具备并提交以下相关资质材料:
1、合浦县境内注册的收储和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的单位;
2、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收储及利用秸秆的场所及设备等佐证材料;
(3)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4)必须书面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与秸秆集中收集队伍签订农作物秸秆购销合作协议(合同),或者自有集中收集队伍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实施单位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有法人签字、盖指模,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要求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8:00前交到我局。联系人:蔡大防,联系电话:18177918099,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71号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特此公告。
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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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参加遴选的申请实施单位必须具备并提交以下相关资质材料:
1、合浦县境内注册的收储和加工利用农作物秸秆的单位;
2、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收储及利用秸秆的场所及设备等佐证材料;
(3)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4)必须书面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与秸秆集中收集队伍签订农作物秸秆购销合作协议(合同),或者自有集中收集队伍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实施单位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出具书面承诺书,有法人签字、盖指模,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要求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8:00前交到我局。联系人:蔡大防,联系电话:18177918099,邮寄地址:广西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71号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特此公告。
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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