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3lnhd020436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泽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LNHD020436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加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核电)现场安全监督力量,开展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高风险作业安全监督管控,特编制辽宁核电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技术规格书,通过委托专业供应商对辽宁核电一、二期工程现场实施安全监督工作。
2.4 招标范围
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负责辽宁核电项目现场涉及到的工业安全、建安职业健康和施工环境保护(以下简称SHE)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组织或参加 HSE 领域的程序制定和审查;
负责现场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应急方案等 HSE 领域文件的审查;
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
负责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识别等工作;
对现场发现问题进行数据分析、经验反馈、编制报告;
组织或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
协助采购方开展 HSE 领域相关的培训教育;
协助采购方检查与监督现场承包商(含监理)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配合采购方总体要求,组织策划工程现场各类安全宣传和评比活动;
组织现场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工作;
服从采购方提出的现场加班安排和应急响应等活动;
编制半/全年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其他交办的 HSE 相关的活动。
2.5 项目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徐大堡核电现场)
2.6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业安全领域安全监督服务业绩;
4项目经理及团队要求:供应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电力行业安全管理经验,且具有至少3年的团队管理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06日17时00分—2023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泽丰
电话:010-63311228
电子邮件:zhangzf@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
本招标项目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LNHD020436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为加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核电)现场安全监督力量,开展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高风险作业安全监督管控,特编制辽宁核电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技术规格书,通过委托专业供应商对辽宁核电一、二期工程现场实施安全监督工作。
2.4 招标范围
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负责辽宁核电项目现场涉及到的工业安全、建安职业健康和施工环境保护(以下简称SHE)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组织或参加 HSE 领域的程序制定和审查;
负责现场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应急方案等 HSE 领域文件的审查;
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
负责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识别等工作;
对现场发现问题进行数据分析、经验反馈、编制报告;
组织或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
协助采购方开展 HSE 领域相关的培训教育;
协助采购方检查与监督现场承包商(含监理)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配合采购方总体要求,组织策划工程现场各类安全宣传和评比活动;
组织现场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工作;
服从采购方提出的现场加班安排和应急响应等活动;
编制半/全年安全监督工作总结报告;
其他交办的 HSE 相关的活动。
2.5 项目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徐大堡核电现场)
2.6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6个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业安全领域安全监督服务业绩;
4项目经理及团队要求:供应商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电力行业安全管理经验,且具有至少3年的团队管理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一、二期工程安全监督技术服务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3月06日17时00分—2023年03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泽丰
电话:010-63311228
电子邮件:zhangzf@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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