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 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红外荧光定位观察相机 |
3台,用于实时观察血管情况,制定最佳手术方案,引导手术操作,评估患者存活率。 |
见附件2 |
49.3万元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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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公示编号:2023-JQ07-W3141
二、意向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初步要求:详见附件(不作为最终招标参数依据)
四、意向反馈要求:
(一)意向反馈的供应商资格:能够提供相关设备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
(二)意向反馈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23时59分
(三)意向反馈格式:按意向反馈表(附件2)的格式提出对本项目需求参数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也可合理增加技术参数条款,另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技术参数文档或白皮书、彩页、注册证信息、市场价格及对应配置清单、试剂耗材情况(是否专机、阳光采购平台情况、单价等))。供应商提出的意向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所提意向建议,将作为我院论证完善需求参考的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不做书面回复。
(四)意向回复方式:公示页面下方“采购意向反馈”按钮进行信息填报,所有附件于电子邮件回复(dddyxgc@126.com)。
(五)邮件附件:反馈材料应当包括意向反馈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统一扫描件为1个PDF文件并制作目录另附参数Word文档和反馈表Excl表格,编辑为1个压缩包(命名“项目编号 反馈商名称”)发送至dddyxgc@126.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5-80863137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