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9年中国联通新疆石河子市分公司基站设备搬迁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04-04a-2019-d-c02832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婵13070456564
标书截止时间2019/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8
公告正文

2019年中国联通新疆石河子市分公司基站设备搬迁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19年中国联通新疆石河子市分公司基站设备搬迁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04-04A-2019-D-C02832 发布时间:2019-03-18 19:19:11


2019年中国联通新疆石河子市分公司基站设备搬迁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中国联通新疆石河子市分公司基站设备搬迁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8-04-04A-2019-D-C0283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9年中国联通新疆石河子市分公司基站设备搬迁工程施工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是2019年度新疆石河子地区范围内中国联通石河子分公司基站无线网设备搬迁调整;无线配套设备(综合柜、电源柜、电池)等运维技改工程。
1.2.1采购预算:95万元(不含税)。
1.2.2建设地点:石河子市范围内,包括石河子市、沙湾县等
1.2.3工期要求:工期按招标人下发的施工委托书具体要求执行,招标人按每个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制定工期要求。
1.2.4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2.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6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如框架协议未到期,下达采购订单总额已超出招标时采购预算的金额,则该协议自行终止;如已到有效期,框架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协议执行期延长6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
1.2.7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主材)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2名中标人,按实施区域共划分2个份额,投标人最多中1个份额,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各份额的中标候选人,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份额占比
预估金额(万元,不含税)
实施区域
份额1
70%
66.5
石河子市区及莫索湾
份额2
30%
28.5
沙湾县及下野地
合计
100%
95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2017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自己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或采购订单签署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及以上业绩;
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要求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框架协议须附上相应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承诺2017年至今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承诺书。
2.5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3名团队成员(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1名登高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和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供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待查)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19日10时00分至2019年3月2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请投标人自行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3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期间内(即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行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登陆-﹥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如需纸质版文件,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在文件售卖期间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潜在投标人须在网站右上角下载中心下载相应程序并安装该驱动程序,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付款流程:
4.4.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付款:“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应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4.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4.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1902832
行 号:302581044398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应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3.2购买文件”。)
(1)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四东路16号石河子市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U盘及纸质报价文件内容须与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内容保持一致。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在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0时30分。
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等)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
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按时参与网上开标的,视为对开标内容无异议。
5.3.1 投标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5.1要求的地点递交纸质报价应答文件及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
5.3.2 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唱标,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报价以纸质文件为准。
5.3.3 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 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82255转3转3转2(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6.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费用支付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均属无效。
7.电子应答要求
7.1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新疆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应答(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
7.2供应商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电子采购全过程指南,iPASS服务系统服务电话: 010-60844066,合作方门户服务电话:010-67882255-3-8-2,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3-3-2。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东路16号石河子市分公司
联 系 人:王亚丽
电话:15609934713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办事处: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卫星路481号秦基大厦A栋702
报名联系人1:梁婵 电 话:13070456564
项目负责人:张团团
电 话:18699169971
电子 邮 箱:1869916997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发布单位 :石河子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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