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影像中心方舱CT机房改造项目需求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需求目的:
根据医院科室需要,现拟将医技楼一楼影像中心贵宾室和抢救室改造为方舱CT机房,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影像中心方舱CT机房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影像科,实施范围共计约70m2。机房所在位置为科室现有贵宾室和抢救室,中标单位应先完成新抢救室和注射区的改造并待该区域搬迁腾空后,再进行机房的施工。整个项目施工完毕待第三方检测机构防辐射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实施范围:
1)方舱CT机房的防辐射工程及配套工程:将原注射室及贵宾室改为方舱CT机房及操作室,面积约42m2,根据设备场地安装要求完善电、空调、通风、消防等配置,建成后应符合现行放射防护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经专业放射防护检测合格。
2)将注射室及贵宾室改至现有的门诊旁,新建隔断,加装中央供氧。
4、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关键施工段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出图及审图工作由中选单位自行聘请设计单位完成,我院不另行支付第三方费用),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第三方审核为准;
5、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6、工期要求:最长工期为60天(以开工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工期,超出合同约定最长工期将按1000元/天在结算价中扣除违约金)。
三、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国家承认的辐射安全或射线防护器材安装经营资格及国家承认的认证证书;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2年医院同类防辐射工程相关施工业绩者优先。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非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名单位应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四、报名及投标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提交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后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加盖公章;
2、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连续3个月,如期间无需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承认的辐射安全或射线防护器材安装经营范围及国家承认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报价函(仅需报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
五、评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日后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
2、经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竞价;
3、竞价会后由医院评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本项目承建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9:00—11:30和14:30—17:00;
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11点。
3、 标前会议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16:00
4、报名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后勤楼522室。
七、报名费用:无。
八、咨询联系:刘先生,电话:0763-3113783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影像中心方舱CT机房改造项目需求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3日
根据医院科室需要,现拟将医技楼一楼影像中心贵宾室和抢救室改造为方舱CT机房,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影像中心方舱CT机房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影像科,实施范围共计约70m2。机房所在位置为科室现有贵宾室和抢救室,中标单位应先完成新抢救室和注射区的改造并待该区域搬迁腾空后,再进行机房的施工。整个项目施工完毕待第三方检测机构防辐射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实施范围:
1)方舱CT机房的防辐射工程及配套工程:将原注射室及贵宾室改为方舱CT机房及操作室,面积约42m2,根据设备场地安装要求完善电、空调、通风、消防等配置,建成后应符合现行放射防护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经专业放射防护检测合格。
2)将注射室及贵宾室改至现有的门诊旁,新建隔断,加装中央供氧。
4、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00元(关键施工段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出图及审图工作由中选单位自行聘请设计单位完成,我院不另行支付第三方费用),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第三方审核为准;
5、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6、工期要求:最长工期为60天(以开工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工期,超出合同约定最长工期将按1000元/天在结算价中扣除违约金)。
三、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国家承认的辐射安全或射线防护器材安装经营资格及国家承认的认证证书;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近2年医院同类防辐射工程相关施工业绩者优先。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非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名单位应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四、报名及投标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提交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后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并加盖公章;
2、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连续3个月,如期间无需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承认的辐射安全或射线防护器材安装经营范围及国家承认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报价函(仅需报下浮率作为投标报价)
五、评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日后由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
2、经现场踏勘后由招标人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竞价;
3、竞价会后由医院评标专家对本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本项目承建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9:00—11:30和14:30—17:00;
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11点。
3、 标前会议及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16:00
4、报名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后勤楼522室。
七、报名费用:无。
八、咨询联系:刘先生,电话:0763-3113783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影像中心方舱CT机房改造项目需求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清远医院(清远市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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