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海宁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7260383585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伟 15958029129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08 11:30 - 2023-08-11 11:30
采购单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电力电缆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电力电缆;
次要参数要求:直铜芯电力电缆: NH-WDZ-YJY-3x6敷设;敷设方式:配管内;含电力电缆头(说明:三相电设备选用直铜芯电力电缆 NH-WDZ-YJY-5x6敷设);150米
4500.00
-
PE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PE管;
次要参数要求:规格:PE110,埋深700mm,室外使用;120米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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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充电桩配套基础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充电桩;
次要参数要求:施工要求:尺寸:与充电桩配套,深度不小于500mm.混泥土现场浇筑,含成品预埋件等附材;10个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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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配电箱;
次要参数要求:材质:不锈钢材质,明装;规格:不小于700*800*1250mm,内含:二个250A断路器,12个50A断路器及相关防雷涌浪保护器等元器件,落地安装,含相关混泥土基础,箱体离地高度不小于300mm;1套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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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缆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电力电缆;
次要参数要求:铜芯电力电缆:铜芯电力电缆 NH-WDZ-YJY-4x50+1x25敷设或NH-WDZ-YJY-4x50+1x35(按实际需求选择);敷设方式:配管内;含电力电缆头 ;120米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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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交流充电桩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充电桩; 额定功率:额定功率≥7KW;电枪数量:单枪,枪线长度不小于4米;防护等级:防护等级≥IP55;充电方式:客户取下枪头接上汽车充电口,刷卡或扫码(微信、支付宝等)即可启动充电;
次要参数要求:工作电压:输入电压:AC220V±15% ,输出电压范围:AC220V;智能控制器:充电桩智能控制器对充电桩具备测量、控制与保护的功能,如运行状态监测、故障状态监测、以及充电过程的联动控制等;保护功能:具备防雷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功能;显示屏:显示方式:≥4.3寸LCD显;联网功能:具有联网功能;10台
2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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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出线柜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高低压配电柜(板);
次要参数要求:高度:高1.8m;1套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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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人武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海宁校区)项目询价.pdf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嘉兴市 海宁市 长安镇 青年路999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海宁校区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海宁校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青年路999号)。
总价包干项目
1)本次项目涉及且未在清单中一切其它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配管、电缆等 2)设备包安装、培训,以上合计总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人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涉及此项目的全部费用。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1)货物(设备/软件)验收合格后提供 ≥ 3年质保,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若技术需求中有质保要求,以技术需求为准。 2)货物(设备)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无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按承诺和厂方“三包”规定)立即进行免费维修、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直至免费更换新货物。质保期外发生的损坏,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修理和换件应按成本费收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3)货物(设备/软件)发生故障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投标人应承诺在1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多不超过12小时。若(设备)短期无法修复,应提供相应备件并负责安装调试。 4)其它(补充):成交后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等 5)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充电枪头如是人为损坏的,置换费用同品牌型号充电枪头不得超过1000元/个
付款方式
货物自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货物质量标准
1)如甲方在本合同或附件中已指明所购货物品牌型号的,则产品应为甲方所指定的货物,不允许乙方提供非本合同或附件中约定的货物或提供非原厂商生产的货物。 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同类同规格货物的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质量标准,上述质量标准区分等级的,则应符合最高级别的标准,且交付后甲方能正常使用该货物,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既达不到上述标准,又不具备该类货物通常所应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且不能正常运行和使用,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货物交付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磁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货物必须洁净完好、无划痕、无凹陷、无褪色、无锈迹,包装外观完好、无破损。 2、上述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货物在按照本合同约定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交货时应当同时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保修卡及【/】等相关文件或技术资料,文件或技术资料应当清晰、正确和完整。 4、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予以同意。 5、乙方应当在货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前【7】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收准备。货物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7】日内甲方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交货物的外包装完好程度、产品品牌、型号、数量、产地或生产厂商等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进行到货初验。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或货物品牌、型号、配置等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应货物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被拒绝接收的货物,可暂时存放甲方处,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初验后应由甲方根据初验结果签署到货证明,到货证明仅作为提交验收的材料,最终验收结果以甲方组织的终验结论为准。 6、需要乙方提供安装调试服务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项目完成时间前完成全部货物现场安装调试并使之符合验收合格的标准。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乙方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数量以及安装质量和进度等进行检查。甲方检查时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乙方安装调试时造成货物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乙方不同意换货或退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若乙方并非原厂商、而本合同约定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为原厂商的,则乙方有义务联系、安排、督促、要求原厂商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安装调试服务义务。原厂商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安装调试服务义务的,视为乙方未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甲方为安装调试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货物安装调试所需的耗材应由乙方提供,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当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管理规定。
验收要求
1、验收流程:乙方凭甲方签署的到货证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根据乙方到货证明、申请审核通过后的验收材料组织终验,并出具验收结论。 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采购标的、价格及货物质量标准的约定进行验收。 3、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安装调试及其他服务工作后,应当在【7】日内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甲方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可以进行验收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开始验收。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其他验收时间的,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 4、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型号规格、数量、外观;2、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约定应交付的证书、资料;3、设备组件及所附技术资料;4、设备功能、性能等参数指标;5、【/】。 5、验收合格的确认: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此时乙方完成合同交付义务。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纠正不符之处,并与甲方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因重新提交验收而超出本合同确定的项目完成时间的,视为乙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6、如甲方认为货物质量、品质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检验。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部分/全部获取的货款。如果检测结果符合产品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果检测结果未能达到产品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应由乙方偿付甲方已垫付的检验费用,且乙方应重新更换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代表对产品的质量检验,服从甲方或其代表在产品制造期间的质量监督。
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否则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2、乙方保证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的情形,否则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本项目如遇人为破坏或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地震、暴雨、洪水、寒潮、泥石流、打雷闪电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 1.3质保期内,甲方负责对系统的日常管理,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4 小时内,必须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1.4项目完工后甲方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 2. 乙方责任 2.1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安排经验、技术能力强且有资质人员进场施工建设设。 2.2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甲方制订的《学校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2.3质保期内,乙方接到甲方报修,应在第一时间(最迟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2.4乙方对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和故障,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向甲方说明原因后24小时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3天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 2.5整个项目施工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造成其它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安全责任 乙方对整个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3.1乙方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必须遵守甲方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3.2乙方施工人员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安全工作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和第三者的人身安全。 3.3乙方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2米及2米以上),应具备登高作业安全条件; 3.4在动力设备、易燃易爆和贵重的设备房间中进行施工时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现场监督和协助乙方进行相关工作。 3.5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6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原因导致人身伤亡、系统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 3.7在货物的安装及调试过程中,乙方或其聘请的雇员遭受人身损害,或乙方或其聘请的雇员令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若甲方因此为乙方垫付任何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立即支付,且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价款中将上述款项自行扣除。
违约责任
1、项目逾期:乙方如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30】日以上(含本数),乙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2、品质不符:如出现品质不符,视为根本性违约。 3、包装不符:如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符的货物,乙方应立即整改纠正。若乙方重新交付货物而导致原定的交付期限逾期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而遭受的损失。 4、验收未合格:如货物验收未合格,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乙方应与甲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乙方不配合进行退货、换货的,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重新申请验收而超出本合同确定的项目完成时间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果经过2次验收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30】日以上(含本数)(以先届至者为准),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5、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日之内支付给甲方。如甲方尚有未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从未支付款项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6、根本性违约:如发生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