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公司淮安庆鹏光储充放一体化超级充电站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141.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ia0206567
预算金额141.69万元
招标联系人成伟民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婷婷177495957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江苏公司淮安庆鹏光储充放一体化超级充电站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淮安庆鹏光储充放一体化超级充电站项目项目编号:241IA0206567
项目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江苏公司拟利用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金湖LNG应急调峰站北侧空地投资建设运营1座“光储充一体化超级充电示范站”。
公告名称:江苏公司淮安庆鹏光储充放一体化超级充电站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4-01-24 17:00
公告信息: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公司淮安庆鹏光储充放一体化超级充电站项目已由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 2.1项目编号:TZXT-JSGS-2024-A001 2.2招标代理编号:02-11-04A-2023-D-E30530 2.3项目概况:江苏公司拟利用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金湖LNG应急调峰站北侧空地投资建设运营1座“光储充一体化超级充电示范站”。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设备供货、安装、系统平台软件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 2.5供货及施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2.6供货规模:项目规划12个车位,6个充电车位,布置630kVA变压器1套,200kWh电池柜1组,480kW液冷式超充终端1台(双枪),120kW普通快充终端2台(双枪),该系统能满足1台车超充,5台车快充,其中1把枪具备V2G放电功能,建设光伏钢结构车棚33kw(光伏组件60块,每块550W),并配套VI标识、宣传标牌、通讯、监控等设施。该项目的储能系统能实现削峰填谷,电池电能能通过DC侧直接到车端,同时可接入光伏约33kWp。详情见图纸 2.7项目预算:141.69万元(含税) 2.8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7天内发货、30天内完成供货、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 2.9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3年。 2.9供货主要内容如下: 货物:施工图纸中全部的物资,主要包含:630kVA变压器1套,200kWh电池柜1组,480kW液冷式超充终端1台(双枪),120kW普通快充终端2台(双枪),该系统能满足1台车超充,5台车快充,其中1把枪具备V2G放电功能,32kWp光伏组件1套(含光伏停车棚)以及设备安装。 2.10质量标准: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其他: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名,中选份额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超级充电设备采购类),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制造商或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经销商或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代理商; (1)若投标人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制造商(提供能证明投标人生产资质的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人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①投标品牌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②所投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品牌制造商向其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如果同一品牌授权多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则该品牌授权的所有投标人作废标处理;同一投标人所投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品牌、同一超充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规格型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 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电子版);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和深圳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婷婷、叶泽锐、黄小斌、张露露、袁俊超 联系人及电话:王婷婷17749595727、叶泽锐15036558484、于艳丽 电子邮件:gcmcjkjt@163.com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330530 招标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月24日

招标段/包(1)
标段/包名称:江苏公司淮安庆鹏光储充放一体化超级充电站项目标段/包编号:241IA0206567/01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预算价(元):1416900.00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领取文件申请资料: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30(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7天内发货、30天内完成供货、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需设备供货、安装、系统平台软件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验收。
资格条件: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超级充电设备采购类),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类似业绩的,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制造商或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经销商或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代理商; (1)若投标人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制造商(提供能证明投标人生产资质的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人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①投标品牌的生产资质证明材料,②所投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品牌制造商向其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如果同一品牌授权多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则该品牌授权的所有投标人作废标处理;同一投标人所投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品牌、同一超充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规格型号,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4-01-24 17: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2-07 17:00
质疑截止时间:2024-02-08 12:0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4-02-08 17:3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02-26 14:30开标时间:2024-02-26 14:30
文件获取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 hao.com/)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268号燃气大厦15楼
联系人:成伟民联系电话:1826244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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