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方案编制
金额
11897.4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L-ZJBX-202407120050
预算金额11897.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工895100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方案编制 工程(全过程)咨询 比选公告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象保合作管理服务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全过程)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BL-ZJBX-202407120050
  • 项目名称:
    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方案编制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全过程)咨询
  • 项目地点:
    宁波象保合作区
  • 项目基本情况:
    为缓解象山县石浦镇域及象保合作区周边水环境污染状况,有效完善区域污水处理能力,现拟扩建2.5万吨/日处理规模的再生水厂,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A2/O+MBR工艺,出水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限值标准(改扩建),其余指标执行《城镇再生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拟采用其他选取法,各投标单位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咨询合同或成果报告等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最终根据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投标报价以及服务时限情况择优选定一家服务机构。原则上优先选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符合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若业绩及报价情况相同,则优先选取承诺服务时限较短的单位,若存在业绩、报价、承诺服务时限均相同的情况,则采用随机摇球方式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 项目总预算:
    11897.44万元(投资估算)
  • 服务内容:
    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方案编制。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5天
  •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业主要求且符合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
  •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30000元 ,上限:40000元 
  • 价格说明: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市场询价结果,拟定本项目报价区间为3万元-4万元,最终签约合同价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相关费用一次性包干。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12 14:30 2024-07-14 14:30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具备实施本项目的人员、资金、能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投标单位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咨询合同或成果报告等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最终根据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投标报价以及服务时限情况择优选定一家服务机构。原则上优先选取类似项目业绩情况符合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若业绩及报价情况相同,则优先选取承诺服务时限较短的单位,若存在业绩、报价、承诺服务时限均相同的情况,则采用随机摇球方式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7月14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象保合作管理服务中心
  • 项目单位联系人:
    鲁工
  • 联系电话:
    89510071
  • 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99号智汇佳苑1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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