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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10-04 09: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2022-10-04 09:00:00
采购公告
条 目 | 内 容 |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炭采购【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0345HW20220486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 ||||||||||||||
采购需求 | 采购内容:
质量要求:采购生活用煤,块煤粒径3-8CM(机选),发热值5500大卡以上。如发热值存在异议,经双方协商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化验。灰分≤16%、挥发份≥30%、固定碳≥48%、水分≤3%、含硫量≤0.3%,煤炭送达后三个月内不得有风化现象。 配送、数量要求:每车出具煤矿计量检斤单,到地衡过秤检斤,送至各单位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验收。燃煤质量不得以次充好,否则不允许卸车,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公司损失。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7日内按采购方要求进行交货。 交货地点:内蒙古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20个单位,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开具发票时实行一票制结算。 验收标准:国标,不能存有煤矸石。 其他要求:①到货数量以需求方检斤为准;②、供货过程中,我公司随时检查质量;③供货完成后,逐个单位做质量检查;④为避免出现如中途涨价及无法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煤炭供应情况所产生的争议及矛盾,供方库存必须得有合同内规定的数量现货1500吨左右,供货前及供货过程中,我公司需到供应商处查看库存量是否达到要求,如未达到要求视同违约;⑤供应商货场应在需求单位150公里以内;⑥要求有煤炭来源证明(与矿业的往来业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串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串通”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适用。 违约惩戒: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我方将扣除其总货款20%作为违约金,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供应商需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法律责任。 | ||||||||||||||
供应商 资格审查标准 | ⒈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责任。 ⑵供应商承担过同类煤炭的业绩合同2份。 ⑶提供煤质化验结果报告表。 ⑷煤炭来源证明(与矿业的往来业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⑸“煤炭质量标准、煤炭质量保证和煤炭按时按量供货”承诺书。 ⑹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资料提交格式》按要求填写完整并按盖章要求盖章。 ⒉其他要求: ⑴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⑵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⑵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⑶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⑷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⑸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⑹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⑺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 ⒈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⒉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应注意保护,我中心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
报名时间 | 2022年9月28日23:59至2022年10月4日9: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2年9月28日23:59至2022年10月4日9:00 采购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1936772.5元(含税),各规格单价不得超过标的所列单价。 注: 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金、装卸、运输、包装、质检、保险等全部费用; ⒉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不足3家供应商参与报价,本项目流标。 ⒊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
报价保证金 | ⒈缴纳金额:190000元; ⒉截止时间:2022年10月4日9:00; ⒊退还说明:①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8747276658@qq.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②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③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缴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交款账号应与“会员信息”中“银行账号信息”一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心,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中心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中心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⒈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⒉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
服务费 | ⒈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服务费,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计算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⒉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中心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中心 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查看“报名回执”(注: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注意保密,禁止对外泄露,否则将会对您的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 ||||||||||||||
履约约定 | ⒈《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⒉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应于合同签订前交付采购人。 | ||||||||||||||
结算要求 | ⒈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乙方把货物运输到内蒙古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20个单位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乙方货款。 | ||||||||||||||
发布媒体 | 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⒉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⒊e交易(http://www.ejy365.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
异议 | 供应商应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止竞价结束;(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赵玉信 微 信 号:18586095939 联系电话:0472-6140115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大杨树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潘文清18647049849 | ||||||||||||||
操作指南 |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 ||||||||||||||
附 件 |
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微信公众号
-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