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5-441900-04-01-978039
预算金额27757.44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东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莹莹0769-8519672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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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性质 | 补充公告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1900-04-01-978039 | ||
投资项目名称 |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东莞市虎门镇 | ||
资金来源 | 社区集体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社区集体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1)新建建筑地块A-2:含总体规划和展示区【销售中心】各专业方案设计(不少于3个比选方案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和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燃气、消防、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通风空调、防排烟、人防、园林景观、室内外综合管线图、配套室内批量精装修设计(含所有宿舍户型包括宿舍镜像户型(如有)、厂区公共区域室内装修设计以及施工图和部品深化图等)样板房设计、泛光照明及亮化、导视系统、门窗及幕墙(含深化设计)、绿建及节能设计(需要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低碳设计、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基坑及边坡设计、室外工程、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水电、各类管线、燃气管等预留接驳设计,须保证与用地红线外道路、各引入点顺接)、交通标识、车位划线、空间场平图、BIM建模、电子报批、日照分析、防洪论证(如有)、卸货平台和设备等;2)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3)如因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上述设计内容中的部分特殊专业(如燃气、高低压变配电等)需请当地(或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设计院配合(包括设计或审核出图)才能完成,则仍由设计人对设计成果的技术及质量总体负责,上述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4)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评审、招标成本、营销等。(2)设备材料采购: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设备、材料。(3)工程施工:1)建筑安装工程:基坑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含申报桩基检测及检测所需要的场地、机械、人员等配合)、基础处理、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结构工程、人防工程、钢构工程、防雷工程、粗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保温隔热工程、节能工程、车库地坪工程、所有外墙装饰工程(涂料、石材、面砖等)、金属门窗(含栏杆、百叶、五金配件等)、防火门供应、安装工程(含防火门监控系统)、标准层公区及户内实体样板间、建筑外立面样板段、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内外接驳及通水)、供配电工程(含红线内外接驳及通电、泛光照明)、柴油发电机房供应安装、环保工程、电梯工程(含安装及采购、深化设计)、信报箱工程、燃气工程(含红线内外接驳)、消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充电桩供应及安装工程、停车场划线、交通标识标线工程、地下室照明工程、标识系统工程(含导示系统等)、白蚁防治工程、主体沉降观测工程、周边房屋检测鉴定(用地红线外扩30米)、砌筑、抹灰、设备基础、设备房装修、幕墙(含四性检测)、消防控制室装修、消防楼梯、消防前室等装修、样板展示区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场地平整、海绵城市和绿色建筑、卸货平台和设备、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等;2)工程建设其他内容:①概预算编制、配合第三方审查、编制竣工图等。②协助办理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必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条件》、《供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基坑报建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它配套相关报批等,直至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理竣工结(决)算,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④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的相关手续。3)承包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及(或)建设单位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4)工程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发包人及(或)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注:其他详细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招标内容 | 致各投标人: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对外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现对本次招标项目作以下说明: 1、项目场地原有建筑拆除工作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原有建筑拆除工作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合同条款中:“22.4.2 发包人及(或)建设单位终止的权利:发包人及(或)建设单位应有权因政府 政策、计划的变更、或者其他需要,通过向承包人发出终止通知,终止合同。此项终止应在 承包人收到该通知时生效。合同终止后建设单位退回履约担保。发包人及(或)建设单位不 应为了自己实施或安排其他承包人实施工程,根据本款终止合。”此条款建议删除。 答:原合同条款保持不变。 3 、合同中存在在两个法人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请问最终的决策权是归属建设单位还是代建单位。 答:项目决策权按合同约定执行。 4、合同条款中“4.1.10.1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建设单位要求或其他原因,发包人有权暂停本项目的 建设,待条件允许后再启动,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相关的工作,保护好工地现场已完 工的工程。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申请,也不能以此为理由作为索赔依据。”此条款建议删除 答:原合同条款保持不变。 5、招标文件第93页《六、商务部分评审资料》中要求根据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提供相应材料,招标文件第98页《附表4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要求应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该两项内容要求重复,为避免投标文件内存过大,无法上传,请问投标人可以仅在《附表4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列表,不放业绩证明材料? 答:请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6、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本项目中标后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请问业主是否同意联合体各单位按照各自承担工作内容的合同额所占比开具保函。 答: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履约保函。 7、技术标A3版工总面采用一栏格式还是二栏格式? 答: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0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若招标文件没有具体编制要求(或约定)的,不作强制性要求。 8、项目计划总工期为64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100日历天,施工期540日历天,且施工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由施工开工日期反推,设计开工日期应为2024年6月。请问施工开工日期是否有误? 答: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64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施工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及合同删除“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 9、《投标文件格式》27页,”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必须使用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出的封面“,但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封面,请补充。 答:详见随本补充通知一起发出的附件“技术文件封面”。 10、《发包人要求》68页,要求“本工程塔楼标准层采用铝模+爬架施工”,考虑本项目标准层数量较少,铝模爬架施工并不经济合理,可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模板及外架工艺。 答: 厂房塔楼可不采用铝模+爬架施工;但是模板和外架工艺须满足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并报监理、代建单位及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 11、招标文件中“3.7.10.1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宜使用纸张大小为A3,横向”,一般标书为A4竖向,平面布置进度计划等特殊部分才会为A3横向,请明确是否为技术标所有页面要求项。 答: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10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若招标文件没有具体编制要求(或约定)的,不作强制性要求。 12、请明确电气接驳的变压器容量,水接驳的规格口径及位置。 答:以招标文件及确定后的施工图为准。 13、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区2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这个工期怎么写?因施工开工日期前前面有个10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工期是写2024年9月30日,还是2024年6月20日?请明确? 答: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64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施工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招标文件及合同删除“计划2024年9月30日开工”。 以下无正文。 | ||
工期(交货期) | 54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277574414.0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3.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 3.2.1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 □3.2.1.1由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有 职称;或者具有 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2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1.2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3.2.2设计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 3.2.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3 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3.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其中:①当设计方不为联合体时,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其中设计方不超过1家);②当设计方为联合体时,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须参与投标,且设计方的牵头单位必须是建筑设计事务,设计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即本次招标项目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中施工方不超过2家),设计负责人须任职于设计方的牵头单位。(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3)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自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的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8-03 08: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6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26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8-26 09:30:00 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东莞市东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 1 号机关二号大院 9 号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曾莹莹 | 联系电话 | 0769-28681293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 东城中路东城段6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楼601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9-22332234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9-85196728 |
发布责任人 | 张日平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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