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龙县长新乡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长新乡永香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3万元
招标联系人-0872-5762009
招标代理机构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96909095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云龙县长新乡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长新乡永香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11

行政区划:

大理州

预算单位:

云龙县长新乡人民政府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4.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品目:


其他水工机械;

行业划分:


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

预算金额:

253 万元

项目概况:

安装提水设备1套,分别引入永香大沟(上下两条),抽水量根据提水高程确认,上沟每日抽水量达450m³,下沟每日抽水量达900m³。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长新乡永香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专家论证资料.pdf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云龙县长新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长新乡永香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货物运至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5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采购自然能提水设备属“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专利产品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况中“ 4.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三、公示期限

2024-10-12至2024-10-19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云龙县长新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云龙县长新乡新坝小区
联系电话:0872-576200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梁艳丽
联系地址:云龙县诺邓镇人民路50号
联系电话:0872-552147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中路M1-4地块“和成国际研发中心”B栋2-6号
联系电话:1596909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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