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773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理工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静0351-7553762
中标公司山西天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773
二、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 | 1 | 批 | / | 报价:0.522% | 山西天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B座0907室 | 91140100746013713C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建设前期审计、施工阶段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建设前期审计、施工阶段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整个项目周期。(建设工期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完成跟踪审计工作,并出具完整的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荣亮,郝艳芬,黄大银(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6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理工大学
地 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方式:0351-3176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华宜大厦A区6层
联系方式:0351-7553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静、薛永刚、田志刚、王佳伟、杨刚
电 话:0351-7553762
附件信息:
育人环境提升改造--10.19.doc育人环境提升改造--10.19.doc
469.6K
性争竞采购编号:YXT-2022-109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773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人:太原理工大学(盖单位章)(服务类)件文商磋
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一、项目基本情况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1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五章合同原则-34-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0-
采购需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最高限价:收费费率为6‰预算金额:80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2773采购编号:YXT-2022-109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服务内容 |
1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1项 |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建设前期审计、施工阶段审计、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工作(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要求。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服务期限:整个项目周期。(建设工期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完成跟踪审计工作,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核报告,向招标人移交全部跟踪审核资料为止。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1.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09:0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B区13层4号开标厅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1日09:00:0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351—3176323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名称:太原理工大学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陈静、薛永刚、田志刚、王佳伟、杨刚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7553762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名称: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电子响应须知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351-7553762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
1.3 |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2.2.3 | 现场考察 | þ否¨是 | ||||||||||
2.2.3 | 答疑会 | þ否¨是 | ||||||||||
3.5.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þ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收款户名: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账户信息(电汇账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800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内环支行60278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5.该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8000.00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内环支行 | 60278 | 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 8000.00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太原南内环支行 | 60278 | 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 ||||||||
4.1. | 组建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2人,法律专家 0 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随机抽取 | ||||||||||
4.2.1 | 供应商现场出席 | ¨要求þ 不要求 | ||||||||||
4.3 | 磋商小组现场出席 | þ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 | ||||||||||
4.4.9 | 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人数 | 3 人 | ||||||||||
5.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þ是 | ||||||||||
6.2.1 | 履约保证金 | 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预算金额5%(金额4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项目合同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一年后采购人无息退还。 | ||||||||||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政府采购政策 | 详见磋商文件正文8.政府采购政策(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
8.2 | 所属行业 |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8.3 | 代理服务费 | 金 额: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基准价格的60%计取,取费基数为预算金额;支付方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收款单位: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晋阳支行帐 号:033001040017344开户行号:103161003304 | ||||||||||
8.4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进入开标大厅 | 因疫情防控原因,各供应商授权代表无须出席本项目开标会议。本项目进行远程线上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持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线上签到,远程线上解密响应文件。 |
3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3.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3.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60分钟 3.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解密→解密完成。3.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4 | 其他 | 4.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不再接收纸质文件。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4.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定义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1.1适用范围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总则
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合格供应商1.2.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1.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
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含造价、招标采购)、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1.5磋商响应费用1.4.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提出质疑。1.6.1.3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质疑
方式:线上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联系电话:0351—3176323方式:线上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
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通讯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联系电话:0351-7553762
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4事实依据;
2.1.5合同原则;2.1.4商务、技术要求;2.1.3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1.2供应商须知;2.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
2.2.4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响应人。2.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6响应文件格式。
3.1.1资格文件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的编制2.2.6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文件为准。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声明书;(1)供应商代表的证明;3.1.2商务及技术文件(3)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1)承诺函;
(8)技术响应表;(7)服务方案;(6)商务响应表;(5)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3)供应商情况介绍;
(14)正版软件承诺;(13)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2)节能产品明细表;(1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0)拟在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2)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如有);(1)报价一览表;3.1.3报价文件(1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15)信息安全产品说明;
3.3磋商报价3.2.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3.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
3.5磋商保证金3.4.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4.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3.2磋商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3.5.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5.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5.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3.5.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3.7响应文件的密封3.6.2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1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5.3.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3.5.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协议恶意串通的;
竞争性磋商小组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1组建磋商小组4.竞争性磋商程序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
4.3组织磋商程序4.2.3供应商按山西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要求解密响应文件,同时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信息。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价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4.2.1采购代理价机构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准时参加,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
4.3.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3.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小组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3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2介绍磋商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3.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磋商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到磋商现场参加磋商活动。
4.4.3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方式进行。4.4.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4.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4.4磋商小组磋商程序4.3.7磋商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价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3.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对评审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4.4.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4.4.7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4.6磋商小组按标包号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解密文件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4.4.5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电子印章。4.4.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的相关规定。
4.5.1磋商小组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4.5磋商原则4.4.10编写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4.4.9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侯选供应商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取消其磋商资格。磋商小组启动成本评审;
5.3采购人未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2确定成交供应商依据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4.5.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5.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
6.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成交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6.1签订合同6.合同授予5.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政策合同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7.合同款的结算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2.涉及正版软件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9.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省级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资格审查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1%。10.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资格审查要求 | |||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基本资质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提供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采购政策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 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特定资格条件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 | 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书 |
四、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三、无效响应的情形二、符合性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序号 | 内容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报价 | (1)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商务资信 | (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无磋商文件无效响应的情形及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项等实质性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技术 | (1)响应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标办法前附表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3.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综合评估法是将响应报价、商务部分、服务部分、技术参数指标、性能以及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1.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评分方法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扣除折扣优惠)的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 0~10 | |
2 | 商务 | 供应商业绩(16分) | 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造价咨询业绩,有一项得4分,最高16分;服务内容需含全过程跟踪审核或施工过程造价管理(进度审核)、工程结算审查(核)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 | 0~16 |
2 | 商务 | 项目负责人业绩(4) |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9年10月1 日至今)承担过的造价咨询业绩,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服务内容需含工程结算审查(核);业绩证明材料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咨询服务合同未能体现项目经理任职情况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果文件等证明文件。 | 0~4 |
2 | 商务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7分) | 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项目组除负责人外每有1名一级注册造价师得1分,最高得5分。(所有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造价执(职)业资格证、注册证及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另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 | 0~7 |
2 | 商务 | 供应商荣誉(3) |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的得1分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的得1分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认证的得1分 | 0~3 |
3 | 技术 | 服务方案整体评价(20分) | 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核服务方案整体评价: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4(含14分)~20分,方案合理针对性一般,得8(含8分)~14分,方案不合理,针对性差,得0~8分。未提供得0分。 | 0~20 |
3 | 技术 | 工作流程与管理(10分) | 各阶段咨询服务工作流程与管理:体系完整,措施有力得7(含7)~10分,体系完整,针对性一般得4(含4)~7分,针对性差0~4分。未提供得0分。 | 0~10 |
3 | 技术 | 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成果文件质量保证措施:措施有力、制度健全得7(含7)~10分,措施、制度一般得4(含4)~7分,制度较差得0~4分。未提供得0分。 | 0~10 |
3 | 技术 | 进度保证措施(10分) | 成果进度保证措施:进度安排合理、措施有力得7(含7)~10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措施较好得4(含4)~7分,进度安排不合理、措施较差得0~4分。未提供得0分。 | 0~10 |
3 | 技术 | 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5分) |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对全过程工程造价跟踪审核服务各阶段的控制的重点难点剖析到位,全过程控制技术性合理化切实可行,得3(含3)~5分;基本可行,得1(含1)~3分;一般较差,得0~1分。未提供得0分。 | 0~5 |
3 | 技术 | 服务承诺(5分) | 1、承诺及时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业务问题,且有廉洁承诺的得 2分;2、成果交付后,承诺能够提供长期的相关业务服务,针对采购方提出的问题能够及时回答,得 1分;3、保密承诺,得2分。 | 0~5 |
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磋商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分值构成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
2.3.2.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3.2.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省级”《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2.1供应商提供服务属于“省级”《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细则如下:2.3.2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评标方法 | 同一合同包内的“省级”《创新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
综合评分法 | 20% (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报价享受5%价格折扣 |
综合评分法 | 20%-50% (含50%) | 价格评标项 | 报价享受7%价格折扣 |
综合评分法 | 50%以上 | 价格评标项 | 报价享受10%价格折扣 |
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3.评分结果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1%。2.3.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2.3.2.4各采购单位对同时符合绿色发展或者创新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的中小企业,要采用阶梯递增的方式给予更大幅度的评审优惠支持,递增幅度不得低于可增长幅度的25%,直至达到采购政策规定的优惠幅度上限。在采购评审过程中,中小企业在满足采购实质性要求或者评分相等情况下视同为第一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供应商得分3.2.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3.2.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2磋商报价得分计算
1.改造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总面积158819平方米,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并配套建设水景、礼门长廊、河道桥、明向大讲堂、游廊、明向湖、折桥、建筑小品等内容。一、项目概况最高限价:收费费率为6‰预算金额:800000.00元项目名称: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育人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职)业资格(注册于本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574万元,建安工程费13183.69万元。资金来源为高校维修改造专项经费、政府一般债券及学校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4.1按审计任务完成进度计算支付服务费,在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前,已支付服务费金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服务费金额的50%。4.款项支付意见: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2.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1.服务期限:整个项目周期。(建设工期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完成跟踪审计工作,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核报告,向招标人移交全部跟踪审核资料为止。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本项目收取预算金额的5%(金额4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服务期间,供应商无违约行为,自本审计项目完结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5.履约保证金:4.2咨询服务费计算办法:以委托项目的建安施工合同金额为计费依据,乘以成交收费费率计算服务费。若咨询服务费总金额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按实际咨询服务费总金额支付;若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按预算金额支付。4.1.2完成竣工结算审计任务后,经采购人对审核结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服务费。4.1.1跟踪审计过程中,每年年末支付本年度应付服务费的70%。
参与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的论证;审核图纸以外工程的签证;对隐蔽工程以及难以事后测定的工程量进行必要的现场记录,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对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等影响工程造价的项目做必要的现场记录和取证;驻工地对工程建设进行跟踪,形成跟踪日志及影像、图文等记录资料,并定期向采购人报送记录资料;列席工程例会;协助采购人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协助采购人控制工程造价;审查施工单位的内控制度;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咨询;定期向采购人报送跟踪情况报告;采购人在项目审核实施过程中认为应该进行审核的其他内容。1.2施工阶段审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建设工程各类招标文件,包括审核设计招标文件、勘查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审核建设工程有关合同;审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健全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等内控制度;采购人在项目审核实施过程中认为应该进行审核的其他内容。1.1建设前期审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采购人要求,依据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计价办法,完成所委托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1.服务内容:
2.3接受委托审计任务后,能够在2个工作日内成立该审计项目工作组,审核工作组至少由1名项目组组长,3名及以上符合要求的项目组成员,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所委托项目的审计任务;2.2供应商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2.1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审计政策法规,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和廉政承诺书;2.服务要求:审核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是否完整合规、竣工结算清单中各项定额费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竣工结算清单中材料设备数量与工程量的准确性、材料价差调整是否合规等,并根据审核情况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真实有效的审核成果文件。1.3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9委托审计任务结束后,供应商对审核成果文件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完成后期复审或审核。2.8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后期复审或审核中发现审核报告中因存在问题给采购人带来的责任;2.7结算审核报告中的造价精确度应在3%以内,若偏差大于3%,则供应商应退回偏差金额乘以成交收费费率所得金额的违约金;2.6供应商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提交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算量底稿、结算审核报告等;2.5应对采购人针对所委托项目阐述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核对或答复,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2.4在服务期间,接受委托审计任务后,供应商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审计项目组组长,如确需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审计过程中,不能胜任项目组组长的,需在3天内更换项目组组长;
五、验收标准4.2本项目执行价按各供应商各自成交报价执行。4.1报价中的收费费率不得高于6‰(计费依据:晋建价协字【2014】8号文件);4.报价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等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计价办法;审计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和“八不准”工作纪律。3.服务标准:
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晋建价协字〔2014〕8号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采购人依据国家审计规范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对全过程跟踪服务及审核成果文件进行验收,完全符合相关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采购人要求,即为验收合格。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2014年10月28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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