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齐齐哈尔车辆段垃圾清运服务采购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齐齐哈尔车辆段垃圾清运服务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QLB-LJ-02)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车辆段现就齐齐哈尔车辆段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A01齐辆段院内垃圾清运:A02让检修、让列检、让站修垃圾、龙凤列检垃圾清运:A03三间房站修垃圾清运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垃圾清运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缴纳税金、社保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城乡生产、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能力;(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有关资质证明) 6.在包件服务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提供产权或租用证明)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无实际生产能力者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齐齐哈尔市铁峰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办公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6月0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车辆段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
电话:0452-2923914
项目联系人:齐辆办公室马先生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齐齐哈尔车辆段
日期:2023年6月1日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齐齐哈尔车辆段现就齐齐哈尔车辆段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A01齐辆段院内垃圾清运:A02让检修、让列检、让站修垃圾、龙凤列检垃圾清运:A03三间房站修垃圾清运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垃圾清运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缴纳税金、社保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城乡生产、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能力;(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有关资质证明) 6.在包件服务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提供产权或租用证明) 7.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无实际生产能力者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9.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1.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supplierList?identification=05)。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须知:投标文件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齐齐哈尔市铁峰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办公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3年06月07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车辆段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111号齐齐哈尔车辆段
电话:0452-2923914
项目联系人:齐辆办公室马先生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齐齐哈尔车辆段
日期: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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